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104,208股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认为此次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事项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徐芳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520,131.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3,759,9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506,364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104,2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0,149,408.00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823,710股,支付金额49,947,509.1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14.7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3,759,9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506,364股,扣减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1,104,2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56,059,76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99,819,743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90,096,917.1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4.70%;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56.16%,达到50%以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及长期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通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加大现金分红总额的情形。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发生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3,530.8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56,949.86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3年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2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13.7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247.25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4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简述如下:①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②公司拟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2023年6月15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102,743,000股变更为143,840,200股,去年同期每股收益已按调整后的股数进行重新计算。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追溯2023年度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度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83,017.41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2,506,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
2023年8月2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关于提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3年9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06,3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7434%,成交最高价为28.0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26.0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7,990,30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五芳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管理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完成注册登记,取得了嘉兴市秀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11MADCEG6R05,法定代表人为厉建平,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1幢1608室,经营范围为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厉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传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耆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魏荣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郭德贵先生、张小燕女士、钟芳女士、张娟女士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吴勇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马建忠、陈传亮回避表决。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马建忠、陈传亮回避表决。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一)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五)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三)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 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六) 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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