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42.5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80元。截至2023年8月3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5,851,959,472.8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275,920.93元,募集资金净额5,730,683,551.87元。
截至2023年8月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77,756,711.6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55,328,326.28元;于2023年8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428,385.3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6,817,012.5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369,743,852.81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2,74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前述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7月,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睿勤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创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5,730,683,551.87元存在差额31,274,468.05元,差异原因系发行费用中有31,274,468.05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369,743,852.81元,其中未到期定期存款1,150,000,000.00元,未到期结构性存款1,475,000,000.00元,未到期七天通知存款120,000,000.00元,活期存款624,743,852.81元。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3:现金管理存储账户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单笔现金管理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6,978.4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678号文号)。保荐机构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暂未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期后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拟投入新项目“面向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中心”;同意对“华勤丝路总部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同时对“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延期。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勤技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勤技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华勤技术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1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变更的部分募集资金拟投入新项目“面向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
● 公司拟对“华勤丝路总部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
● 公司拟对“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延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425,24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195.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3,068.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068.3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次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项目具体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项目概况
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项目系“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80,961.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9.95万元,计划在南昌制造中心改扩建笔记本电脑智能产线,实施主体为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人民币12,754.16万元。
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减少对原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34,675.59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用于新项目“面向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目前,原项目仍在持续推进中,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原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公司的战略规划,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原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
“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从人民币80,961.80万元缩减为40,194.36万元,建设目标从“新增笔记本电脑产能2,160万台/年”变更为“新增笔记本电脑产能1,410万台/年”,除前述变更外,本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未发生改变。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原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原因
1、公司基于市场变化及行业机遇及时、审慎调整项目投入,紧跟前沿技术方向,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
“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规划时间较早,原项目系基于当时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规划。近年来,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从高速增长转向阶段性放缓。根据Trend force数据,2020年-2023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分别为2.06亿台、2.46亿台、1.86亿台和1.66亿台,呈现出先增长后回落的趋势,整体市场增长不及预期。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兴起及消费者产品需求的快速迭代,笔记本电脑市场正处于结构性增长的新阶段,传统笔记本电脑复苏缓慢,以AI PC为核心的新一代智能PC正在成为市场增长新动能。
公司积极应对前述市场变化,及时、审慎调整公司在传统笔记本电脑产能上的投入,并通过新项目“面向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的持续投入提升公司在人工智能及市场前沿笔电技术的能力与积淀,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公司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2、公司审慎评估市场需求及当前生产效率,预计调整后的新增产能可以满足公司近期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后的资金投入金额能够保障产能的顺利建设
自“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开工以来,公司积极推进笔电产线的改造落地,并不断加强精益标杆线打造,提升产线生产效率,在最低资金投入下取得最大限度的产能提升。此外,公司坚持“多基地制造+柔性生产交付”模式,通过柔性混线生产及快速换线技术和线体自动化优化设计,公司制造产线能够更好实现通用化。2023年,公司笔记本电脑自有产能约为1,520万台/年,结合近年来笔记本电脑ODM市场的增长态势与公司笔电产品的发展空间,预计后续产能落地能够满足公司近期业务发展需求,与公司笔记本电脑产品的稳健增长趋势相符。随着公司自动化投入不断提高、精益生产线改造能力持续提升、智能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对生产的协同管理能力增强,经公司审慎研究,当前调整后的资金投入能够保障产能按期落地,实现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最大化。
3、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项目实施延期,并适时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投入节奏
受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需求波动影响,为确保公司产能实现最优规划及布局,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公司及时基于市场供需变化放缓了投入进度,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占此次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比例为17.04%,改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调整原项目建设目标并延期至2026年5月。
(四)原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及预计收益重新论证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论证
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正在经历缓慢复苏,笔记本电脑ODM渗透率有望维持高位,持续供给笔记本电脑ODM业务需求。根据IDC咨询,2024Q1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到5,980万台,同比增长1.5%,有望缓步走出低谷。此外,以华勤技术为代表的新兴ODM公司正逐渐成为笔记本电脑ODM市场的重要竞争者。近年来,公司笔记本电脑ODM业务快速放量,不断提升对笔电传统品牌客户及新晋品牌客户需求的覆盖,奠定公司后续业务增量的坚实基础。考虑到公司后续仍有较大的扩产需求,“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笔记本电脑ODM生产效率及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仍具有相当的必要性。
公司立身于智能硬件ODM业务,深耕于智能硬件、智能终端整机设计、生产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在笔电制造领域具备坚实的研发和投入基础。公司关键生产技术的研发和自动化技术的深厚储备能够保障公司最大化提升产线改扩建效率。此外,公司在笔电领域拥有众多顶级品牌合作资源,在行业中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市场口碑,依托于现有的资源优势,产品产能的扩大与升级能容易得到市场的认可。因此,“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产能建设能够得到保障,且预计新增产能能够被合理消化,项目实施具备充分可行性。
2、项目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未来发展态势,公司拟将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4年。本次变更后项目产品单价及达产进度等较此前有所提升。综合来看,项目建成后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新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1、新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面向AI 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
实施主体: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2999号
项目内容:本项目将购置研发设备、调配研发人员,对AI PC及笔电配套新兴技术进行开发与升级
建设周期:2.5年
2、新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8,403.01万元,其中人民币34,675.59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资金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投资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3、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硬件产业的发展,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规划,鼓励企业积极研发创新,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政策基础。
20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智能硬件产业的开发与融合。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动电子产品升级换代,鼓励相关技术创新,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同年8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包括智能硬件在内的多个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相关政策的发布为我国智能硬件产业硬件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软件开发能力的进步提供了支撑,成为未来市场持续增长的保障。
(2)本项目研发方向紧跟市场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近年来,笔电作为承载AI等新兴技术的重要平台之一,其产品智能化与集成化发展趋势显著。本项目将对AI PC及笔电的整机配套技术进行研发升级,相关产品及技术可实现性强,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结构化发展态势,传统笔记本电脑市场复苏缓慢,而搭载AI相关功能和服务的AI PC和高性能笔电将成为拉动产业增长的强劲动力。根据Canalys预测,2024年AI PC将广泛推出,AI PC全球出货量将达到4,800万台,占个人电脑总出货量的18%。本项目将重点加强公司在AI PC侧的综合研发,为AI应用生态建立技术储备,提升用户使用及办公效率。此外,消费者对笔电产品极致外观和性能的追求也带动高端品类的持续增长。本项目也将在外观工艺、高端性能提升等配套技术上加大投入。综合来看,本项目符合市场需求与发展趋势,具有很强的市场化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3)公司丰富的研发储备与优秀的技术实力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关键保障
公司深耕智能硬件行业十余年,公司在产品的研发设计及生产环节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为多样化的智能硬件产品研发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以及高水平的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已根据产品类型及其应用场景,在全国设立了五大研发中心,拥有超过万人的团队成员,以满足多领域的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需求。截至2023年底,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1,255人,占总员工人数的32.2%;拥有发明专利1,114项,实用新型专利1,550项,授权发明专利37项,外观设计专利79项,充分展示了公司在技术研发方面的雄厚实力。与此同时,公司研发投入近年来逐年增长,为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六)新项目实施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市场重大变化风险
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等因素作出的,若未来笔记本电脑市场环境及技术趋势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的研发方向可能与市场趋势与消费者偏好不符,可能造成前期资源投入的浪费,进而对公司的技术竞争力及业绩造成不良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增强以市场及客户为导向的研发方向,及时评估并调整项目投入方向,同时公司内部将进一步优化研发管理效率,确保高效推进项目实施。
2、技术风险
新技术方向的研发存在投入大、周期较长的特点,若技术迭代速度过快、技术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可能导致项目研发效果不达预期,对公司新技术的研发创新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跟踪行业先进技术和产品迭代情况,持续加大新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建立健全研发制度,实施全程跟踪控制,强化阶段性成果的验收和管理。
(七)该项目变更的其他情况
针对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公司拟安排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南昌华勤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南昌华勤将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原募投项目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划转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本次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项目具体情况
(一)拟增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加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项目系“华勤丝路总部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99,883.2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9,127.08万元,计划在西安建立研发中心,自建研发办公场地,搭建IT基础设施,购置研发设备,继续对智能穿戴产品进行持续研发,实施主体为西安创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创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人民币30,068.18万元。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西安易朴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易朴”)作为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目前,华勤丝路总部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于2023年9月开始陆续投入使用,办公区域IT基础设施及研发设备的搭建基本完成,正在推进智能穿戴项目的研发,公司综合考虑原项目的实际基建及研发进度和市场情况,拟延长项目周期2年至2026年8月。
(二)本次拟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及生产经营规划,为了更有效整合子公司资源,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西安易朴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除增加实施主体外,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方向等均不存在变化。
智能穿戴设备是公司重要的业务方向,为保证公司在该领域的研发实力与技术领先性,在华勤丝路总部工程建设时公司已同步招聘组建智能穿戴研发团队,使用自有资金在西安市高新区环普产业园租赁场地作为前述研发团队的办公用地,并推进智能穿戴设备前沿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出于公司对人员和业务管理的统筹考虑,该智能穿戴设备研发团队统一在西安易朴主体下进行管理,公司也已投入大量自有资金推进该方向的研发。在华勤丝路总部大楼投入使用后,该研发团队已整体搬迁至总部大楼,考虑到大量人员在不同主体间调整涉及劳动合同重签、社保单位和纳税单位调整和汇算清缴等较为复杂的内外部程序,故不再对西安易朴人员中规划的研发人员进行主体调拨和切换,新增西安易朴作为实施主体,继续对智能穿戴产品进行研发,加强公司智能穿戴市场的布局,抢占市场先机。
(三)本次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该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通过研发硬件设备的集团化运作及研发开发的数字化,减少了相应的设备投入,提升募集资金投入效率。综合考虑到智能穿戴市场不断涌现大量新热点需求及新技术方向,项目研发方向进一步聚焦智能穿戴前沿技术,增加了研发人员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延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目前华勤丝路总部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仍在持续推进剩余建设验收工程,办公区域研发设备搭建也在持续推进中。此外,智能穿戴设备近年来不断在性能优化、智能互联、个性化体验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亦紧跟市场及客户需求,积极推进前沿产品及技术的研发。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实际研发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延长该项目周期2年至2026年8月。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4月18日
(六)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西安易朴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西安易朴将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西安创趣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西安易朴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方式划转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本次部分其他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本次涉及延期的其他项目系“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270,648.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40,147.58万元,计划在东莞(塘厦镇)新建制造中心,主要从事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产品为主的生产及销售,实施主体为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人民币40,862.42万元。目前,瑞勤科技智能终端制造中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建成,已于2023年初正式投入使用,2023年整体产能约1,920万台/年,尚未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综合考虑原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市场情况,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
(二)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产品在人工智能、新兴技术的驱动下有了新的形态和需求变化,根据当前的市场变化,公司加大相应产品的研发,延缓了部分厂房及产线的投入进度,避免募集资金盲目投入;另一方面,公司动态调整国内制造基地的产能配置,坚持“多基地制造+柔性生产交付”模式,其他国内制造基地相应补充了智能手机和智能穿戴类的产品产能,公司预计目前自有产能能够满足当前业务发展需要。
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及本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延长该项目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在延期期间内谨慎评估市场变化情况,把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确保募集资金的高效、合理使用。
六、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监事会专项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建设目标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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