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2、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控制规定,充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合理布局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拟进行投资的品种包括并不限于: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收益产品、低风险债券、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委托理财、信托产品等;产品类型包括不限于:保本型、固定收益型、浮动收益型、预计收益型等。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2.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以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具体情况
对于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文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文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文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具体情况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该项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变更不涉及对2023年度及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三、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目的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三)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六)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虽然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具体经办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现金管理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投资品种。
2、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投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的流程、审批,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减少资金闲置,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17.17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6,777,917.4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40.93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已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相关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9)财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062.01万元。
(10)客户情况:2022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0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陈笑春、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海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春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天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6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6:00 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伟先生、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蒋悦女士、财务负责人严锋先生、独立董事蒋建华女士和保荐代表人黄腾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8日( 星期三)下午14: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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