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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新《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时间

  根据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留存收益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714.3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93.6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01Z003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公司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5,875股,每股发行价为6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200Z00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如下:

  (1)公司将原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之研发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项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和投入金额亦保持不变。

  (2)公司将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前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情况如下: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已投入完毕,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因此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存在差异。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8日到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存在差异,是存款利息收入净额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4,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表4《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建设研发中心大楼一幢、建设生物制药分离纯化应用技术平台和开展新产品研发,以更好支撑公司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打造海外区域运营中心,搭建海外研发实验室、应用开发平台实验室并培养本土化研发、营销团队,以有效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产品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产品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于2024年起实现收益,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本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

  附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7,383.66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90.05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2:公司将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及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同子项目延期时间不同,项目所有内容延期至2025年6月前完成。

  附表2: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2,957.58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3.58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附表4: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公司收购赛谱仪器部分股权的交易对手方未对赛谱仪器的未来业绩进行承诺;2022年和2023年,赛谱仪器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571.66万元和-510.50万元。

  注2:根据《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常熟纳微淘汰1000吨/年光扩散粒子减量替换生产40吨/年琼脂糖微球及10吨/年葡聚糖微球层析介质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2023年底前投产,将于2024年起产生效益,暂时无法核算产能利用率、实现效益并与承诺效益进行比较。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林生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余秀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林生跃先生及余秀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林生跃先生及职工代表监事余秀珍女士将与公司后续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林生跃先生及余秀珍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生跃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0年,担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助理研究员;2010年至2012年,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技离子部经理;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余秀珍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现已更名湖南工程学院),专科学历。2001年至2008年,历任浙江蜂之语蜂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员、质控主管;2010年至2010年,担任苏州永德基科技有限公司质检员;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质检员、品质保证部经理、高级经理;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2月1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7)。

  3、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8)。

  4、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70,420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2023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6亿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87亿元,结合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7.06亿元,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为12.93亿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故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21,940股。

  综上,本期合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92,36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2023年计提的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806.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以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需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9.80万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① 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11.42万元。

  ②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10.37万元

  ③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至少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

  报告期末公司安排对合并苏州赛谱仪器有限公司、Rilas Technologies Inc、苏州英菲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共计2,644.91万元,其中对被合并苏州赛谱仪器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339.17万元,对合并苏州英菲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05.74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3,806.15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资产减值计提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0        证券简称:纳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

  至2024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必旺、牟一萍、胡维德、赵顺、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与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7回避表决;江必旺、牟一萍、赵顺、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与公司董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8回避表决;股东余秀珍应对议案9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邮件以发送至公司邮箱时间为准,在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05月13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纳微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务联系人:马佳荟

  联系电话:0512-62956018

  联系邮箱:ir@nanomicrotech.com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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