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创始人邓颖忠先生于1979年开启创业历程,从精耕纸品加工开始,经过四十余年,公司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集团企业,是国内首批A股上市的主营生活用纸龙头企业。公司始终围绕着“产品要品牌,企业要品牌,做人更要品牌”的经营理念,将“只在乎你”的品牌理念践行到实处,持续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环保、舒适、便捷的产品及服务,致力于成为“国民美好生活的陪伴者”。
(一)产品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洁柔、太阳、朵蕾蜜、图小喵四大品牌,产品涵盖生活用纸、健康精品、护理用品、家清用品和商用消费品。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生活用纸
2、健康精品
3、护理用品
4、家清用品
5、商用消费品
(二)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和个人卫生要求的提高,生活用纸的需求不断增加,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生活用纸行业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中国生活用纸行业早期以中小作坊式生产为主,随着技术的引进和工业化生产的普及,大型企业开始崛起,行业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近年来,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个性化、差异化、高端化的产品逐渐成为市场主流,行业进入品质化发展阶段。目前,中国生活用纸市场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涵盖多个细分领域。
我国生活用纸行业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商品木浆高度依赖进口。2023年,受地缘政治局势和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复苏与增长面临巨大挑战。对生活用纸行业而言,原材料木浆价格剧烈波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短期内给中国生活用纸行业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消费者对健康生活理念不断加强,对品牌的关注与选择不断提高,长期来看,我国生活用纸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公司通过持续的品牌建设和品质保障、步伐稳健的产能布局与渠道扩张,已成为市场上高端生活用纸的代表品牌之一,稳居生活用纸行业第一梯队,得到广大消费者及市场的认可。公司秉持“只在乎你”的品牌理念,顺应数字时代的市场发展和国民消费生活变化需求,从产品研发、生产、品牌建设、销售到用户服务全面着手,从“品牌集团”全力向以用户为中心的“消费者集团”转型,致力于成为“国民美好生活的陪伴者”。
(三)2023年度经营情况概述
2023年度,面对国际、国内政治经济错综复杂,行业竞争日益加剧等因素,公司坚持核心战略和经营目标,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提升经营效率,使公司保持有竞争力的盈利水平。报告期内,通过持续优化品类结构、完善渠道建设、加大重点品推广力度等,公司销售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98.01亿元,同比增长14.37%;受原材料木浆、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亿元,同比下降4.9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1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张扬先生、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刊载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何海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刘鹏先生、岳勇先生、张扬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九)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
具体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人,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国铨先生、刘叠先生、葛光锐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相应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7,818,300份。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034,600股,涉及资金总额为63,379,07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运作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ESG管理职责等内容,并相应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后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公司2021年实施的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24,863,087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8942%,成交总金额 661,249,972.28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暂无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4,863,087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4,863,087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综上公司注册资本合计将减少3,339.7687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补选徐井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提名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纪要;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17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在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2、 议案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三、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或发送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69
工作邮箱:dsh@zsjr.com
联系人:张夏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0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511;投票简称:中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对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相应票数;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私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5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审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和信息披露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能够从公司利益出发。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地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四)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通过进行适当地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与登记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均及时予以登记,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2023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接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查处文件。
(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督促规范公司运作
2024年,我们将继续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及时知悉股东大会的决策,监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决策,在职权范围内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和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失误和自利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同时,我们还将有计划地进行定期、不定期地内部审计和效能监察,尤其对涉及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事项进行重点监控,避免资金、资产损失,提高资金、资产使用效率,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
随着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将陆续出台,对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公司发展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4-2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
(八)2023年3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3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1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374,6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32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59,247,472元;拟相应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6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6.26元/股,涉及资金总额为4,131,600元。
综上,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0,034,600股,涉及资金总额为63,379,07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情况表包含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50万限制性股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影响
(一)对本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措施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影响其已获授的以后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对应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摊销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调整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相应减少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具体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中顺洁柔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之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原因、本次注销及回购注销的数量以及回购注销的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及解除限售期之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和股票期权注销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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