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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1年12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28名激励对象579.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2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7名激励对象1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4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1万股首次授予和5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注:1、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同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获得批准的IND(含新增适应症)个数”中“获得批准”是指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或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1,324,936.81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311,058,555.97元的增长率为19.37%,未满足指标1触发值;净利润率为11.54%,未满足指标2触发值;获得批准的IND(含新增适应症)个数为0个,未满足指标3目标值。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首次授予归属比例为30%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归属比例为50%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623万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7.875万股。

  综上,因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3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合计232.598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原因、数量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06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JIN LI(李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03.32万元。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400,68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38,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2,06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05%。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分次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及授权不涉及抵押、对外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担保等情形。该项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共包含以下两项子议案: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名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2、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包括子议案1、2)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在公司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JIN LI(李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方JIN LI(李进)先生因配偶参与本激励计划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郭云沛、薛军福、余海宗先生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股东大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晨晖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多方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了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名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遵守诚信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4-013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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