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76元,共计募集资金88,832.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7,475.3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1,356.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31.63(不含税)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32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4,382.20万元(期末尚未到期)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分别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斜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943.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561.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4,382.20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27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77.70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347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系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9月1日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的一份大额可转让存单,受让金额4,382.20万元,由于具体负责实施和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操作部门对授权实施期限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前未将前述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4,382.20万元大额可转让存单赎回,除该授权期限内购买的既有产品之外,公司不存在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另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 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上述空档期内既有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予以追认。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运营期为投产后的第1年至第10年。投产期第1年(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预计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920.76万元,因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若将投产期第1年预计效益简单按月折算,2023年6-12月该募投项目预计效益为1,703.78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1,803.44万元
[注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62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244,005.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526,079.17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504,438,570.80元;母公司2023年期初未分配利润479,223,137.72元,2023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05,260,791.74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0,526,079.17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509,957,850.29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04,438,570.80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以公司截至2024年4月23日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6,080,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78%。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说明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5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董事薪酬(津贴)
(1)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2)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5万元/年(税前)。
2. 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 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作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二、 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此项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用业务: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保函等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6.73%,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存货增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应付款项减少综合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杰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文娟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杰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文娟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