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四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9名董事现场出席,3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分管财务工作副行长罗结,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为母公司数据外,均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注:1.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单位:千元
2.2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803,377,000元成银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累计为201,682,877股,总股本为3,813,934,211股,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持战略发展定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促进规模、效益、质量的协调发展。
(一)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总资产11,786.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73.83亿元,增幅8.01%;存款总额8,345.9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1.73亿元,增幅6.94%;贷款总额6,909.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52.06亿元,增幅10.42%。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5.60%,经营结构保持稳健。
(二)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6.38亿元,同比增长3.33亿元,增幅6.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51亿元,同比增长3.24亿元,增幅12.83%;基本每股收益0.75元,同比增长0.0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6%,资产利润率(年化)1.00%,经营效率保持良好。
(三)风险管理保持良好。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0.66%,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503.81%,流动性覆盖率284.28%,流动性持续充裕。
四、其他提醒事项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固定资产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购置由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总部产业园(四期)项目处的商品房,用于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本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8.2亿元。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银行业务数据
5.1 补充财务数据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5.2 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5.3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自2024年起,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其中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简化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
5.4 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自2024年起,杠杆率相关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计算。
5.5 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5.6 贷款五级分类(不含应计利息)情况
单位:千元
六、季度财务报表
6.1 审计意见类型
□ 适用 √不适用
6.2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7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孙波、龙文彬、张蓬3名监事现场出席,刘守民、韩子荣2名监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副行长、董事会秘书陈海波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评价意见纳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监事会换届方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一)提名李良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提名司马向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2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予以初审,认为2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成都银行外部监事任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会议还书面报告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薪酬考核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良华先生
1963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现任四川省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四川省光华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成都西南财大交子金融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隆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副区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继续(网络)教育学院等单位负责人,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处长。
李良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的条件。截至本文件披露日,李良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司马向林先生
1966年出生,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四川省政协常委,四川省经济法律研究会会长,四川工商业投资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四川炜烨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曾任四川省工商业投资事务所主任;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司马向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担任本公司外部监事的条件。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司马向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96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
● 综合考虑当前经济金融环境、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素,本年度公司拟分派的普通股现金股利为34.203亿元,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5%。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16.70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16.70亿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67亿元。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按照公司风险资产的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3.50亿元。
3、以公司2023年末普通股总股份数38.1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8.968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4.203亿元,占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5%。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分配情况。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符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0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召开时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0:00-11:30。
3.会议召开形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4.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html/141753.shtml)
5.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3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本次会议问题征集邮箱:ir@bocd.com.cn。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现调整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时间将由“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6:30”调整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0:00-11:30”,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拟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形式
(一)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0:00-11:30。
(二)召开形式:视频直播+网络互动。
(三)召开网址:全景网(https://rs.p5w.net/html/141753.shtml)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及一名独立董事等。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10:00-11:30登录全景网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全景网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3日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本次会议问题征集邮箱:ir@bocd.com.cn。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
联系电话:028-86160295
电子邮箱:ir@bocd.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4-019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80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4.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2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石海云、薛晨俊和史剑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费用预计为33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36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评价认为: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其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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