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787,801.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96,758,358.3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9,675,835.84元后,2023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87,082,522.55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4,681,017.32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41,736,949.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70,026,590.37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0,072,001.82元。
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0,026,590.37元。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50,085,854.55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二、 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合法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具体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审计共675家,收费6.63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二)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 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五)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
(六)项目信息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较好的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天健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5,503,16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业从事云母绝缘材料、玻纤布和新能源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高温绝缘材料产品及技术服务,是全球云母绝缘材料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所生产的云母绝缘材料主要包括绝缘云母纸、耐火云母带、耐高温云母板、云母异型件和发热件,玻纤布主要包括工业级玻纤布和电子级玻纤布,新能源绝缘材料主要包括应用于动力电池模组及储能系统的云母盖板、云母隔板、云母监控板和复合云母带等。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高温冶炼、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电子通信、风力发电、储能系统和轨道交通等领域。
一直以来,公司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展上下游产品,形成了从云母原料到各类云母绝缘材料产品的完整解决方案,拥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产业规模。同时,在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公司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研发和推动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和风电光伏用绝缘材料快速发展。2021年11月,公司获得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证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公司治理,忠实勤勉地行使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尽职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谢峰先生、杜旌先生和董丽颖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同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峰先生、杜旌先生和董丽颖女士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2,685.77万元,同比增长1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8.78万元,同比增长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22.79万元,同比增长28.52%。面对严峻、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聚焦“质量管理、降本增效、产业链协同补链强链、工艺改良、产品研发创新、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等重要工作,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50,085,854.55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形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经评估,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 01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3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59
2、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个人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丁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2,685.77万元,同比增长10.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78.78万元,同比增长25.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022.79万元,同比增长28.52%。面对严峻、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聚焦“质量管理、降本增效、产业链协同补链强链、工艺改良、产品研发创新、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等重要工作,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8,550.31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50,085,854.55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1%,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需要。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六) 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津贴的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黎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潘渡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恨几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黎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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