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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6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详见附件1。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2024年5月16日16:30前收到为准。

  (四)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1:30;15:00-17:00。

  (五)现场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5室。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龙滩大厦2307室证券资本部

  邮编:530029

  联系电话:0771-6118880

  联系人:许女士、黄先生

  传真:0771-6118999

  六、 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4-013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24年4月23日,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10类:1.煤炭采购;2.煤炭海运承运服务;3.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 4.技术服务;5.新能源技术服务;6.风场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7.物资集采配送服务;8.技术咨询服务;9.设备监理服务;10.线路使用费用及电量损失补偿费。预计涉及金额553,48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类别是:煤炭采购、煤炭海运承运服务、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技术服务、新能源技术服务、风机检修运维服务、物资集采配送服务、技术咨询、设备监理服务及线路使用费用、电量损失补偿费等。

  1.煤炭采购。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现有装机容量133万千瓦。根据当前区域发电形势,2024年度发电量计划45亿千瓦时,预计当年原煤消耗量约为225万吨。因本地烟煤含硫量高(5.5~7.5%),发热量低(2500~3000千卡/千克),单独燃用不能满足机组稳定运行及环保排放要求。加上贵州省实施供给侧改革后,逐步从煤炭富余演变为阶段缺煤省份,年出省量较小。故需采购约120万吨低硫分高热值的下水/进口煤掺烧,以满足机组稳定运行及环保排放需要。

  根据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煤炭市场走势,为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燃料供应,控制燃料采购成本,满足锅炉正常燃烧配比要求,保证火力发电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合山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含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120万吨煤炭采购服务协议。预计交易金额90,000万元(按购买120万吨动力煤,单价750元/吨测算)。实际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采购量、采购价格结算。

  2.煤炭海运承运服务。2024年,合山公司发电量计划45亿千瓦时,预计当年原煤消耗量约为225万吨,其中约60万吨为内贸中长期合同煤炭。为获得长期稳定的内贸海运承运服务,控制燃料物流成本,合山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大唐”)签订60万吨煤炭海运承运服务协议。预计交易金额3,600万元(按承运60万吨动力煤,单价60元/吨测算)。实际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承运量、当期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折算的合同单价结算。

  3.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委托关联方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系统全部所属企业提供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财务共享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为本部所属各企业提供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和系统实施上线。

  4.技术服务。委托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分别为公司所属40座水电站(包括平班、龙滩、岩滩、大化、百龙滩、乐滩、西津、金鸡滩、金牛坪、山秀、坪堑、石柱河、四方寨、天龙湖、金龙潭、仙女堡、去学等水电站);1个火电厂(合山火电厂);13个风电场(山东区域内的莱州一期、莱州二期、招远、开发区、海阳,广西区域内的马王、射广嶂、都阳风电场和贵州区域内的四格、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等风电场)和已投运的光伏电站(含常吉、西江机场、者保、柳花岭等多个已投产光伏电站)提供2024年技术监控、仪器仪表检测、设备设施相关试验、技术支持、技术咨询及科技创新、新能源场站出质保验收、新投产验收等技术服务。

  5.新能源技术服务。委托关联方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提供2024年工程在建项目监督、咨询服务,油品检测,培训业务等新能源技术服务。

  6.风电场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委托关联方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贵州区域的四格风电场、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等风电场提供2024年度车辆驾驶业务服务、安全环保监督等服务。

  7.物资集采配送服务。委托关联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所属各企业提供统谈统签及框架采购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统谈统签物资及框架采购集采配送单位,可以进一步提高采购集约化程度,发挥规模效益,充分利用专业公司的专业优势,形成规模优势及更强的议价能力,进一步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统谈统签物资主要包括主机、主变、箱变、塔筒、电缆、组件、逆变器、四大管道等。

  8.技术咨询服务。委托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发展建设项目提供可研报告审查,投资申请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开工申请报告评审,设计、设备、施工(含EPC)招标文件审查,执行概算审查,重大变更审查,调整概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技术及业务流程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

  委托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发展建设项目测风方案审查、风电微观选址和光伏光资源复核、试运行前检查验收等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新投产项目生产数据接入集团新能源监控与大数据中心平台等技术咨询服务。

  9.设备监理服务。委托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项目提供设备催交、监造、监检等服务。

  10.线路使用费用及电量损失补偿费。大唐四川分公司白松光伏电站送出接入我公司去学水电站送出线路去茨线路使用费;以及接入时,给去学电站电量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2.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3.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4.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6.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7.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8.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9.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1.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12.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3.大唐得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桂冠电力51.55%股权。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51%股权。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35.34%股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45%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之一,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7.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37%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8.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持有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9.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0.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法人,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1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100%;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是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5%,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大唐得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00%;桂冠电力是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1%。因此,大唐得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桂冠电力的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因此,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唐得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桂冠电力的关系均符合关联关系。

  (四)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分别具备提供煤炭采购、煤炭海运承运服务、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技术监控、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物资集采配送服务和设备监理服务、支付线路使用费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煤炭采购、煤炭海运承运服务、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技术监控、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物资集采配送服务和设备监理服务、支付线路使用费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煤炭采购业务

  1.煤炭采购服务委托方

  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山公司与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采购120万吨动力煤(4,800-7,000千卡/千克),合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电煤市场情况,适时签订具体的《燃料采购协议》。

  2.定价依据

  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采购量结算。预计交易金额90,000万元(按购买120万吨动力煤,单价750元/吨测算)。中长期合同煤炭按交易当月价格指数经双方价格确认单确定,收取经营加价不大于2元/吨;进口煤价格按竞价结果经双方价格确认单确定,收取经营加价不大于6元/吨。

  3.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的煤炭采购数量(根据第三方计量单据等)为准,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办理。具体方式由双方签署的《燃料采购协议》详细约定。

  (二)煤炭海运承运业务

  1.煤炭海运承运服务委托方

  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山公司与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60万吨内贸动力煤海运承运服务,合山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签订具体的《煤炭承运服务协议》。

  2.定价依据

  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的煤炭承运量和当期沿海煤炭运价指数折算的合同单价结算。预计交易金额3,600万元(按承运60万吨动力煤,单价60元/吨测算)。

  3.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的煤炭承运数量(根据第三方计量单据等)为准,并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单据进行结算,付款方式采用电汇办理。具体方式由双方签署的《燃料承运服务协议》详细约定。

  (三)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系统上线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协商并确定年度技术服务费用。

  1.维护服务委托方

  桂冠公司所有开立独立账套进行核算的单位。

  2.定价依据

  按照各省发电集团运维服务平均收费标准。

  3.结算方式

  财务及业务一体化与共享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内容基本上与时间进度一致,结算方式为“年度结算、年度一次支付”。系统上线服务:系统上线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实施金额。

  (四)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委托方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役火电、水电和新能源企业。

  上述企业委托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公司分别为所属1座火电厂、40座水电站、13个风电场、所有已投运光伏电站提供2024年技术监控、仪器仪表检测、设备设施试验、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等各种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1)水电、火电技术监控、特殊服务项目的定价主要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生产技术服务招标结果和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技术监督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新能源技术监控和其他技术服务定价依据主要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机组技术服务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基本上与时间进度一致,结算方式为“季度支付、年度结算”,经双方验明质量合格并出具本项目验收单后结算。

  (五)新能源技术服务

  1. 技术服务委托方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役或计划投产的风电场、光伏电站。

  上述企业委托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所属风电场、光伏电站等新能源企业提供2024年风电油品检测、新能源场站出质保验收、投产验收和电气预试等技术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油品检测服务由两部分组成:风电机组设备润滑油检测服务和风电机组润滑脂检测服务。新能源场站出质保验收、投产验收和电气预试等技术服务为按照相关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开展现场技术支持。定价依据如下:

  (1)风电机组油品检测服务根据检测项目并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油品检测业务的交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其他新能源技术服务根据专业项目不同,具体单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新能源技术服务的工作内容以具体送检数量或服务项目为准,结算方式为“年度支付、年度结算”。

  (六)风场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

  1. 安全环保监督及后勤服务委托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主要是公司在贵州区域的在役风电场。

  上述企业委托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贵州区域所属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四格等风电场提供安全环保监督、车辆驾驶业务等服务工作。

  2.定价依据

  参照公司以往与其他公司签订的交易价格,或经市场调研后双方协商后确定。

  3.结算方式

  按照月度结算。

  (七)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各企业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提供统谈统签及框架采购物资集采配送服务。

  2.定价依据

  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相应物资招投标价后,合同价格为:供应商中标价+集采配送费(最高不超过中标出厂价6%)。

  3.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一般为“预付款、投料款、到货验收款、初步验收款、最终验收款”。

  (八)技术咨询

  1. 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新开发的项目与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委托其提供可研报告审查,投资申请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开工申请报告评审,设计、设备、施工(含EPC)招标文件审查,执行概算审查,重大变更审查,调整概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技术及业务流程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项目服务价格为13.8元/千瓦,光伏项目服务价格为9.6元/千瓦。

  3.结算方式

  一般按合同签后、可研审查后、并网发电后几次结算支付。

  (九)设备监理服务

  1.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项目与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和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合同,委托提供项目测风方案审查、风电微观选址和光伏光资源复核、项目试运行前检查验收等技术咨询服务,提供新投产项目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控与大数据中心平台等技术咨询服务。

  2.定价依据

  风电项目前期立项测风方案复核、风能资源评估复核、风机微观选址复核报告、试运前检查验收服务价格为6元/千瓦,光伏项目光资源复核、试运前检查验收服务价格为3.2元/千瓦。

  按装机容量等级划分,计算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费。

  3.结算方式

  一般按合同生效、通过试运行结算支付。

  (十)设备监理监检服务

  1. 合同双方

  公司所属项目与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设备监理监检合同,委托其提供设备催交、监造、监检等服务。

  2.定价依据

  概算设备购置费催交监造费率+监检费。

  3.结算方式

  按合同生效、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和投料、提交监理总结报告、通过试运行几次支付。

  (十一)线路使用费用及电量损失补偿费

  1.合同双方

  白松光伏电站送出接入得荣公司去学水电站送出线路去茨线路使用费,及接入时给去学电站电量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2.定价依据

  (1)线路使用费用:以“去茨线”工程建设总投资12,792万元为计算基数(该基数以双方复核审定的“去茨线”工程建设造价金额为准),并按白松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合计装机容量在甲乙双方总装机容量的占比,平均分摊至25年收取,暂定每年262.90万元。

  (2)电量损失补偿费:补偿原则按实际产生的弃水电量进行补偿,停电补偿费用按照去学水电站2018-2022年“停电同期月均上网电量/停电当月总天数×实际弃水天数×去学水电站停电同期结算月平均电价”的进行计算,其中去学水电站停电同期结算月平均电价按照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停电当月正式电费结算单确定。

  3.结算方式

  (1)线路使用费用:分25年支付,每年3月31日前支付至A方指定账户。

  (2)电量损失补偿费:停电补偿费用在双方签字确认后1个月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安全生产和正常经营的需要。

  煤炭采购关联交易是合山公司根据发电计划用煤,在充分考虑国内、国际电煤供应形势、批量采购优势等条件提出的,可平抑煤价,稳定供应,以确保合山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大唐燃料可以保证合山公司长期燃料供应,集中采购可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满足发电及环保要求。

  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事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航运经纪、内贸普通货物运输等服务的专业公司,与供应商关系稳定、集中采购优势强、采购成本低,价格稳定、可靠,在大宗物资集中配送上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可以满足公司一体化平台运行维护和系统上线等服务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能够为公司所属火电、水电和新能源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技术服务。

  大唐贵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可以满足为公司贵州区域的太阳坪、枫香、白龙山、七舍、四格等风电场提供安全环保监督、车辆驾驶业务等服务的要求。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从事物资购销服务的专业公司,与供应商关系稳定、集中采购优势强、采购成本低,价格稳定、可靠,在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配送上具有丰富的操作经验和市场优势。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发展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审查,投资申请报告评审,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开工申请报告评审,设计、设备、施工(含EPC)招标文件审查,执行概算审查,重大变更审查,调整概算审查,工程结算审查,技术及业务流程培训等技术咨询服务。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项目的测风方案审查、风电微观选址和光伏光资源复核、项目试运行前检查验收、新投产项目生产数据接入新能源监理监检与大数据中心平台等技术咨询服务。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拥有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满足公司设备催交、监造、监检等服务。

  大唐得荣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本合同的履约能力。

  以上与关联方的合作均是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并有利于优化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关联交易对桂冠电力2024年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的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体现了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原则;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达到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2024-015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或“公司”)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为目标,坚持规范运作、科学治理,更好发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更好回报投资者,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响应上交所公开倡议,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以电力能源主业为核心,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深化“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把精益化管理贯穿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运用科学高效的管理手段提升生产经营效能。优化价值创造行动对标体系,聚焦电力能源核心指标,将区域对标横向拓展到行业,纵向深入到基层,开展对标结果运用,实现公司系统价值创造整体提升。不断完善预算管控和业绩考核体系,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对资本回报和现金流的管控,提升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着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存量资产盈利水平,推进治亏增盈工作,推进增量发展创效,优化股权与产权结构,提升归母贡献能力。

  二、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增强分红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做好年度分红规划,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切实保障分红率和股息率,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三年平均股利支付率68.25%,2024年度股利支付率不低于70%,增加投资者获得感。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绿色清洁能源建设,以创新求变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战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占比;立足广西区域核心,辐射7大资产分布省份,面向全国全面发展。同时,积极探索运用并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装机容量和资产规模,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布局。

  坚持创新驱动,抢抓技术革命机遇,加快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优化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力争到“十四五”末将公司打造成为“主业突出、发展强劲、治理完善、经营诚信、品牌卓著、回报丰厚”的现代一流能源央企上市公司。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以投资者为根本,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投资者信心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拓展丰富投资者交流沟通渠道,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做实、做细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可读性。完善投资者交流年度计划安排,积极参加上交所举办的集中业绩说明会,组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参加投资者交流活动。通过参加策略会,接待投资者和行业分析师调研,完善投资者意见征询和反馈机制,主动、及时、深入了解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

  五、坚持规范运作,以依法合规经营为基础,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明确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各方治理主体职责,动态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强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根据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提高外部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加强与独立董事就公司运营状态、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意见问询,注重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以建立健全机制为保障,充分激发公司发展潜能

  加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效率、市值表现合理挂钩,薪酬变动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同行业情况相协调。努力引导“关键少数”通过不减持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传递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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