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53
容诚专字[2024]100Z0641号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九芝堂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九芝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九芝堂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现2022年度会计差错事项,并对其进行了更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内容
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这些会计差错包括:
公司之二级子公司牡丹江博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对通过非公司账户收取保证金进行会计处理,存在财务错报的情况。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增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43,415,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71,250.00元、其他应付款45,700,000.00元,调增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285,000.00元、调减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571,250.00元,对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无影响、影响2022年本期净利润-1,713,750.00元。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注:上述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为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报表项目追溯调整后的金额。调整过程详见容诚审字[2024]100Z0756号财务报表附注三、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
注:上述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为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度报表项目追溯调整后的金额。调整过程详见容诚审字[2024]100Z0756号财务报表附注三、3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对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无更正事项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2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3年8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仅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决议未单独公告。
二、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在本年度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交办的工作。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结构,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公司无重大投资事项及重大出售资产事项。
4、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按规定编制信息披露公告,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2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董事会2023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章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审议,科学决策,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的各项工作。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决议各类议案20项。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季度与半年度报告等事项做出了决策,各项决策审慎、科学、迅速。
2、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规定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7项。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3、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共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65份。内容包括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等临时公告。
第二部分 公司2023年度工作总体回顾
2023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国家密集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及医药行业相关政策,从行业规范、技术发展、区域规划、准入门槛等各维度进行支持以及引导。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建议》为指引,围绕“传承与创新”的战略思想,抢抓国家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机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深入推进产销一体化,持续探索健康产品及服务新模式,通过拓展营销区域和渠道,提升产品销量;继续积极推进创新转型,优化加速研发管线,延伸拓展治疗领域;协调内部生产要素,提升生产效率和保障能力,强化组织协同,深挖内部潜能,并在提质增效、精益管理、品牌建设等多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101.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1.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52.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2.09%。
第三部分 公司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1、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
“十四五”期间,九芝堂将以 “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百年九芝堂,服务大健康”的企业使命,立足大健康产业,融合传统医学与精准医学,致力于从预防、治疗、康复三个领域为人类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提供优质、精准、有效的产品和服务。坚定七项原则,即:坚持“服务人类健康”的核心使命,坚持创新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地位,坚持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完善、激发活力,坚持“加减乘除”的经营原则,坚持高质量的发展路径,坚持“人才”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坚持顽强拼搏、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实施两项战略,即: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健康生态战略;提升五种能力,即:持续提升对时代的认知及文化传播能力、持续提升高质量经营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及预判能力、持续加强市值管理及资本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战略及内控管理能力;落地三项工程,即:文化品牌建设工程、战略人才储备工程、信息化工程,推动公司快速、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
2、2024年整体工作思路
2024年,公司坚定“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不动摇,坚持“创新引领”,坚定“传统业务提档升级,创新业务快速发展,新兴业务谋划培育”的路径,聚焦“团队建设能力、文化打造能力”的提升,兼顾“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协调,锚定奋斗目标,创新引领未来,为将公司打造成为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一流企业,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3、2024年内控质量专项提升工作
2024年,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使用非公司银行账户收取疏血通注射液销售代理权保证金以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上述违规情形目前已消除,但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导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将在2024年对公司开展专项整改以及内控质量专项提升工作。具体如下:
(1)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收取保证金的账户;同时,博搏医药使用非公司银行账户收取的保证金亦全部退还给代理商,并由博搏医药公司账户重新收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零,非公司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产生的全部收益已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2)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规则,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度;
(3)对此事项的主要责任人以及部分核心销售人员进行内部处理,经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后确定,包括但不限于罚没年度奖金、内部通报批评等;
(4)公司对所有产品的销售部门及代理商进行严格的沟通与培训,严禁在销售业务中出现任何代理商私下将资金转入任何公司关联方账户等非公司账户的情形;
(5)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6)加大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力度,将强化学习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同时强化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规事项的发生。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3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2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2年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号相关规定对租赁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详见2024年4月25日《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2022年度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详见2024年4月25日《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2023年末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一) 2023年末资产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 2023年末负债及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负债总额138,248.2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832.09万元,主要系本期信用等级较低的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增加导致短期借款增加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所致。资产负债率25.94%,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394,731.6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223.70万元,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所致。
综上,公司资产总额532,979.9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60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799.77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和存货增加所致。
三、2023年度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变动分析(单位:万元)
2023年营业收入296,101.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8%,主要系2022年5月份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上年同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九芝堂医药营业收入为44,125.18万元,剔除其影响后营业收入同口径增长14.24%。
(二)营业成本变动分析(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116,825.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8%,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及综合毛利率上升所致。
(三)期间费用变动分析(单位:万元)
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较上年同期减少4,044.63万元,下降2.70%,主要系2022年5月份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期摊销费用减少所致。
(四)净利润变动分析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57.43万元,下降16.92%,主要系上年同期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影响上期净利润金额为2.11亿元,前述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2.09%,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销量增加、综合毛利率上升、管理费用和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四、2023年度现金流量分析(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原材料库存储备增加及价格上涨导致采购支出增加、年初预收货款在本期实现销售、以及2022年5月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后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及上期收取九芝堂医药股权转让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收到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款增加及支付租赁费减少所致。
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24-03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短期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规划制定与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方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将根据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当年现金分红具体比例。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确保公司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条件下,若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或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董事会可同时考虑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经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以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可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电话、邀请中小股东现场参会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条第(三)项规定的比例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监督。
六、本规划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4-0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详细情况请参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十二、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第四节、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九芝堂前身“劳九芝堂药铺”起源于清顺治七年,即公元1650年。现代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设立并于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多年来,九芝堂始终秉承“九州共济、芝兰同芳”的企业理念,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为核心,逐步探索布局干细胞、中医医疗健康服务、药食同源系列大健康产品等创新业务。现已发展成为下辖20家子公司,集科研、生产、销售、健康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
公司拥有“九芝堂”、“友搏”两个“中国驰名商标”。2006年9月,“九芝堂”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08年6月,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公司拥有国家药品注册批文327个,其中独家品种35个,包括OTC类、处方药类、大健康类系列产品,品类覆盖心脑血管、补肾、补血、妇儿、五官科等各个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公司根据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号相关规定对租赁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详见第十节 五、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公司之二级子公司牡丹江博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未对通过非公司账户收取保证金进行会计处理,存在财务错报的情况。
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此次追溯调整事项如下:
相应调增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43,415,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571,250.00元、其他应付款45,700,000.00元,调增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2,285,000.00元、调减2022年度所得税费用571,250.00元,对2022年期初留存收益无影响、影响2022年本期净利润-1,713,750.00元。
详见公司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说明: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38%,主要系(1)公司产品销量增加,医药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23亿元;(2)2022年5月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后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上年同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九芝堂医药营业收入为4.41亿元,剔除其影响后营业收入同口径增长14.24%。
2、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6.92%,主要系上年同期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影响金额为2.11亿元,前述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32.09%,主要系本期公司产品销量增加、综合毛利率上升、管理费用和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4、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8.23%,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原材料库存储备增加及价格上涨导致采购支出增加、年初预收货款在本期实现销售、以及2022年5月公司完成九芝堂医药51%股权转让后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说明: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低,主要系年末期间费用较大等因素所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 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现“十四五”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国家密集出台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及医药行业相关政策,从行业规范、技术发展、区域规划、准入门槛等各维度进行支持以及引导。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建议》为指引,围绕“传承与创新”的战略思想,抢抓国家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机遇,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深入推进产销一体化,持续探索健康产品及服务新模式,通过拓展营销区域和渠道,提升产品销量;继续积极推进创新转型,优化加速研发管线,延伸拓展治疗领域;协调内部生产要素,提升生产效率和保障能力,强化组织协同,深挖内部潜能,并在提质增效、精益管理、品牌建设等多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101.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1.1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152.6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32.09%。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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