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常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常善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傅爱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常善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常善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证券代码:002655 公告编号:2024-04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梁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梁龙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梁 龙
委 员:杨 毅(独立董事)、谢冠宏、傅爱善、张常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 毅(独立董事)
委 员:张辉玉(独立董事)、李云泽(独立董事)、梁龙、谢冠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云泽(独立董事)
委 员:杨 毅(独立董事)、梁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辉玉(独立董事)
委 员:李云泽(独立董事)、梁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傅爱善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常善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常善先生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6-2283009
传真:0536-2283006
邮箱:gettop@gettopacoustic.com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
邮编:2612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常善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傅爱善先生的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常善先生、万景明先生、杨志勇先生、侯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颖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宋颖女士的联系方式:
电话:0536-2283009
传真:0536-2283006
邮箱:gettop@gettopacoustic.com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
邮编:2612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延伸公司产业链及促进在电子雾化器产品方面的战略布局,公司拟以0元的价格收购控股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42.67%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尚未实缴)。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龙先生、周思远先生及谢冠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梁龙先生应回避表决。
10、《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梁龙先生、周思远先生及谢冠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梁龙先生应回避表决。
11、《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梁龙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具有近二十年半导体相关行业经验;曾在Motorola,Freescale,Xilinx,Tilera,Lantiq,Intel,Marvell担任工程师、市场经理、高级销售总监等职位,现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公司副总裁、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梁龙先生除在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上述关联方任职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475,000股。
梁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龙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谢冠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读于台湾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201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历。谢冠宏先生具有三十余年丰富的电子、电声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1987年联合创办美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任职执行副总经理;2003年入职富士康集团,曾任职iDPBG事业群总经理特助和副总经理、TMSBG事业群级总经理; 2013年创办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曾获“2014年中国年度经济人物”等荣誉称号。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谢冠宏先生除实际控制的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谢冠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谢冠宏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傅爱善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海信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大中华地区销售总经理等职务。在海信集团和歌尔股份任职期间,在技术和市场拓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电子及声学行业管理实践经验,以及众多的客户资源,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傅爱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300股,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475,00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傅爱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傅爱善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张常善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至2013年加入海尔集团,曾任财务部长、财务总监等职务;2014年至2021年加入力诺集团,曾任集团副总裁,二级集团董事长等职务;具备超过二十五年的财务管理经验;曾任山东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第五届理事、曾获2019年“济南历城‘历城领头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1年11月加入公司,2022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张常善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339,000股。张常善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常善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常善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万景明先生,1978年出生,曾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学历。具有十八年的电子、电声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曾就职于瑞声科技担任MIC工艺主管,2011年入职共达电声,现担任MIC BU负责人,负责MIC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万景明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339,00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万景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万景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万景明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张辉玉先生,1967年出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济南市先锋律师等荣誉称号。现任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做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张辉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辉玉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辉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辉玉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杨毅女士,1978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副教授,IEEE会员/ACM会员/CCF高级会员。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算法工程师,2009年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复杂信道条件下的语音及说话人识别技术、语音增强及麦克风阵列技术、大数据媒体分析与检索技术、智能人机交互感知技术以及音视频编解码技术等,所涉领域获得多项学术成果及奖项。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杨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毅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毅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李云泽先生,1975年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山东和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山科华智(山东)机器人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山东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李云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云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云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云泽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勇,男,1973年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具有二十几年的消费电子行业制造与管理经验,曾在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光宝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就职,长期担任生产技术主管、工程制造经理以及公司运营负责人;现担任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Automotive Audio BU(AA BU)负责人,主要负责经营车载语音模组、智能音箱模组、智能家居模组、TWS耳机模组等业务。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杨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100股,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339,00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杨志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志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志勇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侯杰,1972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石油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具有二十几年的微电声电子行业产品研发、工艺管理、制造管理经验。曾在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Anker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部部长、研发中心副总、声学创新总监等职务;美国音频工程学会AES会员。现担任公司新技术研发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面向未来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开发。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侯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限制性股票218,500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侯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侯杰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宋颖,女,1992年出生,中国籍,本科学历,具有多年的证券事务经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入职公司,任公司证券专员,2020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1年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宋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宋颖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颖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宋颖女士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证券代码:002655 公告编号:2024-044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陆正杨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陆正杨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陆正杨,199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具有共十年的产业和投资工作经验;曾在Emerson,儒竞科技(301525)、上海联创等公司担任海外市场销售工程师、投资经理等职位,现为上海韦豪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高级投资总监,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陆正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正杨先生除在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等上述关联方任职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陆正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同时,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陆正杨先生不属于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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