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73 公司简称:信宇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754,388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465,66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57,74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34%。
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注于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以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和干燥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为锂离子电池、光伏、氢燃料电池、光电等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在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制造的涂布、干燥、辊压、分切及自动化装配等工序,公司可提供锂离子电池智能制造整理解决方案。
近年来,公司在持续夯实锂电客户合作共赢的基础上,亦实现了向光伏、氢燃料电池及光电等领域的拓展,已成功提供多套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积极向设备的核心零部件进行配套研发,已具备部分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与制造能力。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已构建完整的研发流程体系,为“广东省动力锂电池自动化关键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单位。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高端装备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78项授权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73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产品研发能力的提升,在不断巩固和提升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领域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向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光伏设备、氢燃料电池设备及光电设备等领域进行配套研发。目前,按应用领域划分,公司产品可分为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其他自动化设备、新材料。
(1)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
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一般分为前段极片制作、中段电芯组装及后段电池检测封装三个工段。其中,极片制作主要工序包括供料搅拌、涂布、辊压、分切、极片烘烤等,电芯组装主要工序包括电芯卷绕或叠片、装配、烘烤、注液等,电池检测封装主要工序包括电池化成分容、高温老化、分选、包装等。各工序相关设备的技术提升和质量控制是锂离子电池工艺改进和性能提升的重要基础。
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设备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涂布设备、干燥设备、辊压设备、分切设备、自动化装配线及部分关键零部件等。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领域主要产品如下:
(2)其他自动化设备
公司生产的其他自动化设备产品主要包括光电设备、氢燃料电池设备、光伏设备等,具体如下:
(4)新材料
公司在光学膜领域的技术发展如下: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其他自动化设备,产品之间差异较大,需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生产,公司以客户目标为导向,建立了与之相对应的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由于公司的SDC已实现标品化,该产品进行标准化生产,根据对市场的预判,会提前进行小批量生产和备货,但该部分占比较小,与定制化的生产的差异主要存在于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以产定采”为主,并结合标准件的安全库存按月度例行采购的采购模式,部分产品零部件制造根据公司产能情况,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况。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物料采购
①供应商开发程序和管控措施
为保证公司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稳定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程序,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控制程序进行明确。供应链中心组建供应商评估小组,由技术中心、供应链中心和品质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估和甄选。备选供应商在质量、交期、价格、服务等方面经过评估符合公司要求后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同时建立供应商档案。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采购物料一般有3家以上供应商。评估小组会对供应商供货年度状况进行汇总并评估合作质量。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公司按供应商所供产品的种类、数量及对公司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对供应商施行分级考核管理,从而有效保障物料能够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和生产需求。
②物料采购程序
具体物料采购流程图如下:
(2)外协采购
①公司对外协厂商的选定标准及管理
为保证外协产品的质量,公司在选择外协生产商前,会对其进行严格的认证,认证内容包括加工质量、价格、交付能力、生产资质等,选择加工质量好、服务优质的单位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司选择外协厂商时,会综合考虑其质量管控能力、产能及交付能力、地理位置等因素。
②外协产品采购程序
具体外协采购流程图如下:
2、生产模式
1)非标准化定制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属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管理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供货合同或订单后,根据客户产品要求及交期等,由PMC部安排产品的生产计划。PMC部根据产品设计图纸、物料清单(BOM)及即时库存情况,下达采购计划,并结合各车间生产安排制定生产进度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进度计划要求协调各车间进行零部件制造、组装及调试,保证产品及时交付。
2)标准化生产
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SDC涂布机为标品化产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客户意向,进行少量备货。
公司零部件制造主要为钣金加工及机械加工等,报告期内,公司受资金、场地、设备等因素制约,无法将全部加工生产任务在公司内部完成。因此,公司产品零部件制造在自制加工的基础上,根据产能情况,将部分钣金加工、机械加工及表面处理等生产委外加工。公司所处的珠三角地区,从事钣金加工、机械加工等的厂商众多,公司对该类外协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为保证外协产品的质量,公司采取了如下主要措施:
在确定合格供应商时,主要考核其质量管控能力;在产品加工前,公司技术部门向供应商明确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等,并要求其提供样品进行确认;在加工过程中,公司根据需要对加工现场进行监督检验,如技术、工艺等需调整,须重新办理审批程序,并要求其提供样品进行确认;产品交付前,公司品质部门依据技术参数要求对外协产品进行全检或抽检,符合公司质量要求的外协产品,方可办理入库。
3、销售模式
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具有技术水平高、需要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化研发生产的特点,因此,公司采取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公司成立由营销部门、技术部门、项目部门等人员组成的“销售经理-市场技术经理-项目经理”铁三角专案小组与客户对接,公司销售部门获取到客户需求信息,根据项目节点安排市场技术经理与客户确定技术方案,在订单确定后由项目经理跟进项目的交付与服务。
由于公司的产品具有单价高、生产周期及验收周期较长等特点,公司结算通常是在签订订单时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客户收到产品完工通知后,组织预验收或直接支付一定比例提货款并要求公司发货;在公司将产品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一定期限内,客户支付验收款;在质保期过后,客户支付剩余所有货款。
4、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施研发创新驱动的差异化竞争战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搭建了符合公司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保持技术创新、巩固技术竞争力的研发体系。
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需求、行业竞争动态和对客户目标的挖掘,组织立项,开展研发工作。对于技术和产品的研发,自上而下形成了应用物理研究、产品架构搭建、产品设计实施的完整研发体系,支撑公司保持创新和领先。
(1)应用物理研究
在应用物理研究层面,公司牢牢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技术,目前公司已拥有35项核心技术,有效支撑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地位。应用物理研究的研发流程主要包含市场分析、项目立项、实验方案设计、评审结项等。
(2)产品架构搭建
在产品架构搭建层面,公司立足于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领域的技术和产品优势,近年来不断探索新领域,目前已在锂电池装配线、光伏设备、氢燃料电池、光电等领域取得突破,成功开发出多款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公司研发部门积极调研各个产品领域的市场情况,积极进行研发布局,不断完善产品架构,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
(3)产品设计实施
在产品设计实施层面,公司积极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公司紧随市场的发展,了解客户的目标,在较强的研发能力基础上,持续开发生产新产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在锂电池干燥设备领域开发出智能高效小单元式烘烤线,在锂电池涂布设备领域开发出微孔基材双面挤压涂布机、电极干法涂布机、钙钛矿涂布机,上述产品均为各领域的全新产品,能够在未来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设计实施的研发流程主要包含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立项、项目评审、方案设计及评审、设计评审、工艺评审、样机评审、设计终审及定型。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公司是专注于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以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产品属于“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储能装置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锂离子电池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成套制造装备被列入鼓励类行业,对锂电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业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公司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智能制造高端装备行业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是我国重点鼓励和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业。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先后出台多个文件,从节能、环保、拉动内需、促进技术进步等各个角度鼓励发展智能制造高端装备产业及其下游锂离子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
随着国家政策推动新能源普及,助推锂电设备行业高速增长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而锂离子电池性能提升离不开上游锂电设备行业的发展。
新能源车产业国家准入输出标准提升,高端装备厂商技术优势凸显。目前我国动力锂电厂商现阶段自动化水平相较于国际一流企业还有差距,而国内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对高端自动化锂电生产设备的需求日益强烈,这一现象促进锂电设备市场逐渐向具有技术和品牌竞争优势制造商集中,这些设备制造商能帮助电池企业建设智能车间,建设智能化生产线,从而实现高端产能。由于高端锂电产品对生产工艺精度的要求更加严格,未来高端锂电设备制造商将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市场上中小型技术落后等设备企业加速淘汰,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
(2)智能制造装备业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锂电池设备生产工艺十分繁杂、严格,其设计和开发涉及到机械工程、电气控制、流体力学、流体混合技术、导电导热技术、真空技术、材料研究、信息化等技术和制造工艺,根据下游客户领域和产品不同而有着较大区别,定制属性较强。尤其随着动力电池在锂电池市场份额逐渐加大并逐渐成为锂电池发展主流方向,市场对上游锂电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精细度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随着动力锂电池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锂电设备设计和制造技术也处于不断革新发展过程中,例如国产锂电池极片涂布机从传统的单面涂布发展到高速、宽幅、双面涂布,这就要求设备生产企业要从技术研发、机械控制、软件管理等核心技术方面着手进行不断突破,对锂电设备企业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实力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动力电池市场的爆发和动力电池生产产能迅速扩张,在品质、成本、效率、节能等多重因素之下,行业对锂电设备的性能和自动化程度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目前在锂电设备众多细分环节中,行业领先企业一般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因此高技术水平、高工艺标准等技术壁垒成为锂电设备行业新进入者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锂离子电池制造设备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的烘烤、涂布、辊压、分切及电芯装配等关键工序,公司可提供锂离子电池智能化烘烤线系统解决方案,并开发出SDC涂布机等先进极片制造装备。公司已成为具有较强研发和制造实力的国内锂电池自动化设备制造商之一,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自主创新研发出SDC涂布机,提升了电池性能指标、降低了设备采购和生产成本,成为公司涂布设备收入的主要来源,市场地位稳步提升。
公司现阶段已与宁德时代、比亚迪、孚能科技、鹏辉能源等多家国内知名动力锂电厂商进行合作。随着公司不断发展,未来设备将服务于更多高端客户。公司目前积极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积累不同客户厂商的设备方案,总结融合不同客户要求特点,与下游客户积极沟通,从而加快新产品推广进程,实现下游客户的快速生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知识产权27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73项,实用新型专利145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51件,发表论文7篇,参与1项行业标准制定。在主营业务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锂电池行业
据有关数据显示,随着锂电池在动力及储能领域需求快速增长,中国锂电设备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由2018年的367.1亿元提高至2022年的941.4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6.5%,预计2027年将增长至1,331.5亿元。
随着工业4.0的推进,智能化升级成为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锂电设备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一部分,其发展趋势亦遵循智能化方向。通过部署云平台和智能控制设备,可以有效采集生产数据,实现生产管理的智能化,从而降低经营成本并提高生产效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锂电设备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弱势企业的出清加速。同时,由于锂电设备企业的客户粘性较高,与一线电池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龙头锂电设备企业预计将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
(2)光伏市场
钙钛矿电池作为光伏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纳入“十四五”规划,并连续被列为试点示范工程。2023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明确将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纳入示范工程。同年11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其中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成为优先考虑的方向。
(3)氢燃料电池市场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展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2023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累计销量达到7,760辆,同比增长55%。预计到2027年,销量将增长至34,846辆,市场规模将达到496.9亿元。在2022至2027年间,氢燃料电池汽车的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59.6%,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60.5%。
政策支持和技术革新是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增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氢能产业相关政策频繁发布,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推广。此外,重点专项的开展,如“氢能技术”和“新能源汽车”,将促进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的突破,提升国产化水平,降低成本,推动规模化应用。
(4)光电设备市场
公司的光电设备主要用于OCA光学胶膜、反光膜等膜级材料生产过程中的涂料涂覆。OCA光学胶膜是一种将液态光学丙烯酸胶涂布在无基材或特殊基膜上制成的固态光学胶带,广泛应用于多种终端产品,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和汽车车载显示器等。反光材料则是一种特种光学应用薄膜型材料,由树脂、颜料和玻璃微珠等制成,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告喷绘等领域。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中国反光材料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预计在2020至2025年间,国内反光材料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速将达到约8%。这表明光电设备市场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光电设备的需求预计将持续上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036.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截止2024年3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7,754,388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 465,66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57,74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3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即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1408号文核准,并经《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公告》(上证公告(股票)[2023]79号)同意,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信宇人”)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68元。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38,597股,募集资金总额578,705,976.96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505,76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6,200,215.35元。截止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7,870.6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20.02万元。2023年度使用17,336.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3,337.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信宇人”)连同本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691,008.6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891,088.48元,合计人民币51,582,097.14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9月25日,经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10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13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存在以下问题:
1、公司未及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立的现金管理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1月1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提升收益,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转入该现金管理账户。截至2024年1月,公司已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的自有资金全部转出。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在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问题后及时进行了相应整改,并未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也未对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不规范情形外,公司未发生违反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条款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信宇人已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深圳信宇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信宇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述募集资金存放不规范情形外,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信宇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2023年度,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01.16 万元,2024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为准;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津贴标准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均为人民币税前8万元/年/人。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及因换届、改选新人的,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杨志明、曾芳、余德山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合同资产,计提信用、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人民18,211,523.8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7,510,837.57元。
(二) 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00,686.26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为18,211,523.83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18,211,523.8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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