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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的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含),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不改变自有资金用途和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资金来源及金额

  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3、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不能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使用期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5、授权内容:在授权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签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及风险提示

  尽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现金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范围、权限、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机构,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含),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相关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00万元(含),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号)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1,2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50,000,000.00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23,344,150.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855,849.48元。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1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铜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2、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账号1106021129210889901)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3-002的相关公告。

  3、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翟山支行为其下设的二级支行。

  4、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634.42万元,系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与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

  (六)授权内容

  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相关产品已全部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及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进展及损益情况进行披露。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使用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江苏华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刊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 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江苏华辰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电话:0516-85056699

  (三)传真:0516-85076699

  (四)E-mail:hc@hcbyq.com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097                     公司简称:江苏华辰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472,516.24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123,267,467.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18,020,130.91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和股份回购政策》议案,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的情况,可以不进行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93,242.18万元,其30%为27,972.65万元。考虑到公司2024年存在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中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

  (二)电力系统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概况

  电力系统是一个生产和提供电力能源、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的复杂系统,由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等五个环节或子系统所组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基础,发电厂将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经过输电和配电将电能输送和分配到最终电力用户,从而完成电能从生产到使用的整个过程。发电、输电、配电与用电环节通常采用不同的电压等级,并通过变电环节实现电压等级之间的转变与连接。

  以我国电力系统为例,发电机输出的中压电能需经变电环节升至110kV~1,000kV,方能实现大规模、低线损的远距离输电,电能输送至用电区域后需降至110kV~10kV分配和接入各类工业企业、公建设施等用电负荷较大的终端用户,最后再降至低压380/220V分配和接入低压用户。原则上,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为输电电压,集中应用在输电环节;110kV连接输电与配电两大领域,处于电能由输电向配电的转换环节;10kV、20kV和35kV为中压配电电压,其中10kV是我国应用最广的配电电压等级。

  (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影响因素

  目前,全球的能源开发利用正在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导向以新能源为主导的方向转变,随着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成本的逐步降低,我国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持续快速提升,逐步成为了电力系统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支持、鼓励并带动新能源输配电设备行业的发展。《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出依托国家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能源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建设运营单位加大对攻关突破电力装备的采购力度,依托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攻关成果示范应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电力装备推广应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新能源(风、光、储)、轨道交通、电动汽车充电桩、工业制造、基础建设、房产建筑等领域,其中光伏、风电装机容量以及储能设备的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输配电设备行业丰富产品体系、拓展市场规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容量。具体如下:

  1.新能源-风电领域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末,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4,134万千瓦,较上一年度新增装机7,590万千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我国风电累计发电量达到8,090亿千瓦时。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Wind

  根据中电联统计数据,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由2015年的131GW增加至2021年的329GW,年均新增约33GW,复合增长率为16.59%;《风能北京宣言》提出,2021-2025年保证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规模50GW以上,较2015-2021年增长51.52%;2025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装机应不低于60GW,即较2015-2021年均新增规模增长81.82%。

  随着国家对能源需求和环保要求力度的不断加大,风力发电的优势和经济性、实用性等优点也必将显现出来。风力发电形势向好,有利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2.新能源-光伏领域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21,630.0万千瓦,截至2023年底光伏累计并网容量60,891.8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到35,448.1万千瓦。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Wind

  随着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的不断增加,我国光伏发电量也呈上升趋势。未来光伏发电行业将迎来市场化大发展,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力。

  3.新能源-储能领域

  随着国家积极践行“双碳”战略,加速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电侧新能源装机持续快速增长,装机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间歇性为电力系统的稳定可靠性带来了巨大挑战。《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新型电力系统形态逐步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通过多时间尺度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推动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季节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由于优良的调节性能、布置灵活等特性,随着技术快速发展和成本不断下降,电化学储能被赋予未来电网调峰的重任,成为了与新能源发电并行的另一条重要赛道。

  经过2022年的爆发式增长,2023年储能行业继续高歌猛进。根据CNESA(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86.5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30%,同比增长45%;其中,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首次突破30GW,达到34.5GW/74.5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过150%。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1.5GW/46.6GWh,功率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150%,三倍于2022年新增投运规模水平。

  CNESA对我国未来储能市场的发展做出了预测。保守场景下,预计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168.7GW,2024-2028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4%;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1.2GW,2024-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0.4%。理想场景下,预计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0.9GW,2024-2028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5.0%;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313.9GW,2024-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1%。

  随着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的提速,应用于储能领域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市场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含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作为电力系统中重要的一环,广泛应用于电力电网、新能源(风、光、储)、轨道交通、电动汽车充电桩、工业制造、基础建设、房产建筑等行业。

  公司深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十余年,围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凭借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环保、节能、高效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综合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前沿技术,布局新能源智能环保领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认定为企业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的根本动力,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外部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拥有变压器研发中心、电力电子研发中心,在不断提升自主研发水平的同时,公司十分注重产学研合作研发,持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公司积极与高等院校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行前瞻性研发,同时通过产业线研发紧密围绕市场需求,持续迭代创新。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标准化产品设置安全库存”的原则组织生产。公司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于这类标准化产品,公司结合历史销售情况、现有产品订单等情况综合制定安全库存,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库存制定标准化产品的生产计划。

  公司箱式变电站、电气成套设备及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定制化产品,对于客户有指定要求的定制化产品,公司在获得客户的定制化产品订单后,先由技研中心进行设计开发,设计定型后由生产部门根据设计图纸制定生产程序与生产工艺,再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制定生产计划。

  3、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评价、采购、履约、品质管控等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持续优化管理、技术创新,打造供应链的竞争优势,以实现质量优、成本低、响应快、服务好、品类丰富。一方面,公司根据采购物资的战略重要性和供应风险性,制定战略采、框架采、集中采、分散采、定向采等复合型采购策略,实现全流程信息共享与协同,并结合招标、谈判、邀标、议价、竞价等采购方式,完成了资源整合与优化。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数字化采购的创新模式,联通企业内部ERP等系统,协同企业外部供应商管理端,结合数据、流程、智能算法等技术,打通了寻源、认证、定价、合约、订单、入库、付款、供应商管理、品质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壁垒,建立高效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流程。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坚持深耕国内市场,大力开发国际市场策略。根据市场及行业情况,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买断式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对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对于不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的潜在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得订单。经销模式下均为买断式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0,147,693.3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7.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72,516.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11%;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876,017.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6.99%。同时,公司增加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加大对多行业、多应用场景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支出,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支出57,891,510.77元,较上期增长46.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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