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王险峰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杨磊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高永峰先生、赵彦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才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节省会议成本的角度考虑,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4 年4月20日,杨才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9,304,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3%,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项有相应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议案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1-10项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第8项提案审议的事项属于关联股东回避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出席人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魏万炜 郑 丽
联系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邮政编码:448000
(四)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02”
2. 投票简称为“洋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本人(单位)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杨华锋先生,董事、财务总监杨小红女士,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8日(星期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变更前项目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洋丰楚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楚元”)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投资,并由洋丰楚元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磷酸铁、5万吨磷酸铁锂、10万吨磷酸精制项目(具体以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准)。
(二)投资主体: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洋丰楚元根据投资协议的相关约定,在宜都注册成立新的独立法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投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项目公司承继,或由项目公司依据投资协议条款与宜都市人民政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铁和5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配套10万吨磷酸精制生产线。
(四)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0,000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250,000万元。
(五)项目选址:宜都化工园区,用地面积约320亩(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本次项目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实际情况,经多次论证,为更好地防范风险,提升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决定变更调整对外投资项目。
(二)变更后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磷酸精制项目。
2.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0万吨磷酸精制生产线。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首期建设年产10万吨磷酸精制生产线。
3.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约99,000万元,首期投资额约49,500万元。
根据以上变更,公司对项目投资额进行了相应调整。除以上调整外,本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处理与该投资项目变更相关的后续事宜和实施其他与该项目实施有关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交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项目变更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述项目内容进行变更,是从市场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巩固公司在磷化工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项目投资从项目规划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可能尚需较长的时间,最终产品的产能规划和释放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在未来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以及生产可能面临潜在的安全风险,亦有可能面临宏观政策环境变化、市场需求环境变化、价格波动、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的财务评价仅供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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