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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4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1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2,853,572.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481,514,944.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7,851,515.5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138,026,775.20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3,802,677.52元,提取任意公积金27,605,355.04元,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967,851,515.55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568,549.50元,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880,282,966.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情况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经营盈利情况及2024年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1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参会6人,通讯方式参会1人,董事高宏波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合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听取《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志勇先生、郭天武先生和原独立董事李胜兰女士均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2,853,572.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1,481,514,944.3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67,851,515.55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盈利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3,790,3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7,568,549.50元,母公司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880,282,966.0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阅《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蔡飚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蔡飚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缪安民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缪安民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夏斌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夏斌先生回避表决;

  审议刘汉林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关思文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高子英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姚威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苏东明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沈蔚涵女士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戴琼瑛女士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审议曾锦炎先生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允表达了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满足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粤桥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冻品销售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扩大冻品销售体量,拓展冷链配送等相关业务,做强做大冻品销售业务,董事会拟同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1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粤桥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农牧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农牧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及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牧”)等3家农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3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广弘农牧公司、广丰农牧和兴宁农牧的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南海种禽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拟同意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2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南海种禽及其所属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含项目融资),具体融资产品、合作银行、融资种类、单次融资的具体金额、期限、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同时,根据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部分条款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会计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1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融资额度的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含项目融资),具体融资产品、合作银行、融资种类、单次融资的具体金额、期限、费用等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授权期限内,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融资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 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其他说明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贷款。

  四、 备查文件

  1、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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