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商务部: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

  本报讯 (记者刘萌)4月2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境外机构投资者积极进入中国市场,持续开展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实现共同发展。当前,中国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外企业面临广阔市场机遇,普遍希望政策支持更多、营商环境更优、投融资更便利。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落实中央要求,聚焦行业企业诉求,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据何亚东介绍,《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主题、两类主体、三种要素、四个环节”。一个主题,即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两类主体,即投资端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融资端的境内科技型企业,促进供需两端精准对接。三种要素,即聚焦“人、财、技”综合施策,人员方面积极保障签证需求、鼓励本土化经营;资金方面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科技方面支持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等企业发展,鼓励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和方向。四个环节,即针对境外机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四个业务环节,畅通堵点卡点。

  何亚东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共同抓好《若干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一是放大政策效应。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部门协同,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出台配套举措。二是促进供需对应。继续发挥现有平台作用,积极搭建新的投资合作机制,推动境外机构与境内科技型企业高效对接、深化合作。三是持续动态响应。将跟踪了解相关诉求,认真研究、及时回应,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