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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港”)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期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唐艳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

  唐艳丽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艳丽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学士。2009年6月至2014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港前身)CBSC中级采购专员、高级行政专员、高级党务专员、团委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艳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59,900,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基本实现上游产品线资源全覆盖,下游应用行业全覆盖,可为客户提供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引擎等综合服务解决方案。

  

  公司以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为核心,辅以非授权分销业务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目前公司拥有130余家国内外优质集成电路企业的分销授权,包括全球TOP20中的9家,覆盖处理器、存储器、射频、模拟、传感、分立器件等完备的产品类别;服务超过5,000家客户,深度覆盖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众多领域。

  通过“萤火工场”开展硬件设计支持与技术方案开发等设计链服务,以技术服务和应用创新为依托,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分销业务增长和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当前主要致力于AI处理器、无线、传感、音视频、信号链、电源、电机驱动、嵌入式系统等相关方案设计与产品开发。

  通过“亿安仓”开展非授权分销业务和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为上中下游企业提供安全、敏捷、高效的仓储物流、报关通关等综合性协同配套服务,持续推进“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体系和仓储系统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

  通过推出电子信息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以九维数据赋予芯片数字化生命,提供元器件供应链波动分析、交叉选型、风险管控、BOM管理、行业趋势分析等服务。

  公司处于电子信息产业链中游环节,通过技术、产品、应用、数据、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聚和高效配置,将上游原厂与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紧密联系在一起,保障电子元器件供应链稳定,成为连接产业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身在行业市场、客户网络的布局,帮助原厂积极推广新产品、开拓新客户,解决了上游原厂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客户的痛点,降低原厂的营销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市场人员、FAE 深入服务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企业,整合客户需求,降低客户采购成本,在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产品应用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应用解决方案,实现技术增值和服务创新。

  2023年,公司按照“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强基控险”经营总方针,紧紧围绕计算产业、汽车电子、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客户,持续落实“一行一策”、“一企一案”策略。但受全球半导体行业陷入低谷、消费终端需求收缩及存储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以及美元利率高位运行、汇率大幅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2023年实现营收345.04亿元,同比下降20.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亿元,同比下降40.93%。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继国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且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吕飞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展示了公司2023年度在公司治理、员工关怀、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进展。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34,503,704,984.98元,同比下降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25,838.66元,同比下降40.93%;

  资产总额22,704,419,913.37元,比上年增长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56,011,006.87元,同比增长82.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并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继国、刘迅、李俊、杨红、曹蓓、蔡靖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额度范围内发生业务时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80亿美元,为全资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是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相关业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增加实施主体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采用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颖涛先生、刘迅先生、李俊女士、杨红女士、曹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蔡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蔡元庆先生、王明江先生、李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拟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通知具体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1、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中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选举将以候选人顺序按照累计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分别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提案6.0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提案9.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对于提案1.00-9.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对于提案10.00、11.00、12.00采用累积投票制。比如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可以对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投票总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5、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 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 (如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部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顺川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34,503,704,984.98元,同比下降20.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625,838.66元,同比下降40.93%;

  资产总额22,704,419,913.37元,比上年增长1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56,011,006.87元,同比增长82.67%。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基于其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钟麟先生、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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