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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的股东名册,“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9日的股东名册,“上海聚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芜湖元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担保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就增加氧化铝期货约定库容签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涉及的开展期货商品氧化铝的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关于该次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年1月17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同意广东炬申仓储有限公司存放地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南产业园环城南路3号氧化铝交割仓库的核定库容由5万吨增加至10万吨。公司于同日出具了相关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对外投资事项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海南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了前述全资子公司海南炬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河南省巩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巩义市人民政府签署《炬申巩义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巩义市投资建设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 2.5亿元人民币(含土地购置费),项目规划建设有色金属仓储区、装卸作业及物流服务区、商贸服务和办公区三大功能区域,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关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巩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炬申股份巩义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中心项目投资协议》,并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巩义市炬申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巩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三)股份回购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5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02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1.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480,216.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欣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娅群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雷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关欣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娅群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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