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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罗晚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仁和药业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我们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均属合理、必要,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侵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14),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15)。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公司全体监事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5号)核准,本公司可向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371,502,022股。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161,598,1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5.1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33,846,49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0,957,389.8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889,105.42元。

  截止2020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450,325,493.1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1,279,533.84元;于2020年10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11,317,363.7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7,728,595.63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617,522.96元,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12月4日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5年12 月 21 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具体如下: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樟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0年11月13日与江西药都樟制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树市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系募集资金认缴款扣除承销费后的净额,与验资报告中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951,231.92元,系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税金566,386.30元及尚未支付的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1,517,618.22元。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32,194,610.72元,系自有资金代为支付的部分律师费以及股份登记费用132,075.46元,加上专户收到的存储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32,639,985.92元,扣除支付的手续费11,064.36元、保荐承销费税金566,386.30元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注销2个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和2023年1月13日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樟树市支行14083101040028785账户和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营业部166497107288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子公司江西药都樟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日后至2020年11月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71,279,533.8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519号《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71,279,533.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3月21日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证券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3OknhWvw9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杨潇,总经理 黄武军,财务总监 彭秋林,独立董事 涂书田,董事会秘书 姜锋(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OknhWvw9a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姜锋  电话(传真):0791-83896755  邮箱:rh000650@126.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2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益平,199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熊玉虎,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8年(1996年-2023年),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大华、北京大华国际友好沟通,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6,501,274.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650,127.44元,加上以前年度权益分派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147,182,114.2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486,033,261.18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9,987,646.80元(含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15,500,000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其它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和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理财的品种

  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及浮动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安心快线、日鑫月溢、日积月累、农银时时付、乐享天天、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实施稳健型的滚动理财。

  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信托等及其他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理财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的自有经营性盈余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或1年内可转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且上述额度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

  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本次投资理财未构成关联交易,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均符合本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2024年,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叮当快药(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含所有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叮当快药”)、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7,500.00万元。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以上关联公司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叮当快药、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同一控股股东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确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各方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快药和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5,696.85万元。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快药、深圳市闪亮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7,500.00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张威、彭秋林、姜锋、张自强回避表决。由于交易对手方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叮当快药(北京)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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