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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99,938,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医药行业属于弱周期行业。需求具有明显的刚性特征,未有明显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为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和市场营销为一体的现代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但行业细分则是一家以药品、大健康类产品为主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公司秉承“为人类健康服务”的宗旨,遵循“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企业理念,“天地仁和、和合共赢”的经营理念,弘扬“精诚团结,与时俱进”的企业精神,建立和巩固了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不断拓展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产品群。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中西药、原料药及健康相关产品,包括口服固体制剂、口服液体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外用洗剂、搽剂、栓剂、软膏剂等剂型药品以及健康相关产品。

  (一)业务板块情况

  1、药品业务:

  目前,公司药品业务主要以非处方药OTC类产品为主,约占药品全部收入的80%左右,经过多年发展,在巩固和夯实妇科、儿科等业务基础上,公司重点发展眼科、呼吸科等,形成了闪亮眼科品牌系列、仁和可立克品牌退热、感冒系列,以及清热解毒、止咳化痰、心脑血管、补益类等较多品类品规药品生产和销售。

  公司药品的研发主要集中在大品种的仿制药和国家中药经典名方上,公司中药产品收入占全部药品收入比例为47%左右。2024年2月,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药都”品牌归属公司子公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将继承、发掘、光大祖国传统中医药事业,秉承“樟帮”传统制药理念,重点做好大活络胶囊、强力枇杷胶囊、养血当归颗粒等传承或原名方上改剂型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适应症(功能主治)如下:

  

  2、大健康产品业务:

  大健康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件之一,是指和个人健康的维持、恢复以及增强相关的服务和产品,包括医疗服务、母婴产品、营养和健康产品以及其他服务(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等。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及居民健康意识的提升,刺激了中国卫生消费需求,进而驱动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十三五”规划将建设“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明确指出:计划到2020年,中国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大健康产业总规模超过8万亿元,在2030年达16万亿元人民币。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大健康产业规模将持续增长,并有望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引擎。

  基于此,公司在原有私护、食品、保健品等业务基础上,于2021年7月以自有资金71,949.6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深圳市三浦天然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聚优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合和实业有限公司、江西仁和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金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80.00%的股权,至此,公司大健康产品种类涉及功效性化妆品、护肤护发用品、洗涤用品;母婴用品;保健食品、饮料;医疗器械、保健器材;保健品、中药饮片等,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公司大健康产品业务。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018号),2023年,新收购的七家大健康类公司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7714亿。

  公司大健康产品业务目前主要是结合线下、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以天猫、京东、抖音、唯品会等几大线上平台为主。公司具备较大的渠道拓展空间,用户数量不断增长,将通过私域运营,渠道下沉、渠道多元化等方式进一步带来发展空间。公司与天猫、抖音等国内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均建立了良好的深度合作关系,与线上和线下媒体强强联合搭建了品牌和流量矩阵,对用户诉求和行为进行了体系化挖掘及管理。公司依靠自身经验丰富的电商运营团队和经销管理团队,从产品营销优势出发,将内容运营和直播结合加速触达核心客户并形成销售转化。在优质内容的持续输出下,公司不断积累优质粉丝,并打造了多个平台TOP级王牌产品,实现“品—效—销”一体化营销链路闭环。

  (二)公司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从事制剂、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活动的申请人,新申请药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现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三)品牌(商标)情况

  公司“仁和”“妇炎洁”“优卡丹”“闪亮”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药都”品牌获批“中华老字号”称号。公司经营的“仁和可立克”“优卡丹”“妇炎洁”等产品是国内同类产品中的知名品牌。同时,公司基于大健康业务发展,在电商渠道打造了“仁和匠心”、“药都仁和”等多个知名大健康品牌,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品牌集群。经过不断的经营与投入,公司“妇炎洁”品牌已在女性私护领域拥有大量用户,具有极强的品牌知名度与号召力。“闪亮”品牌聚焦视康领域,已发展成为具有多种品类的眼部健康品牌。“优卡丹”品牌聚焦儿童健康领域、“仁和可立克”品牌聚焦成人感冒领域、“仁和匠心”品牌聚焦化妆品领域,均在各自板块拥有强大的品牌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所属医药制造业,行业细分则是一家以药品、大健康类产品为主的生产和销售企业。目前公司的主营收入来自于药品和大健康类产品,利润贡献比例分别约为65%、35%。

  (五)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投项目,公司的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资金需求将主要在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攻关、细分营销渠道、工业基础建设、拓展新型业务领域以及并购业务等方面,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和年度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六)公司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政策调整风险:医药产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药品招投标政策的不断变迁对各个制剂药品生产商的市场销售产生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正处在探索阶段,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有一个逐步制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此将对医药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将面临行业政策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关注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行业政策的发布或调整,结合自身特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相关措施将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降到最低。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国内医药零售市场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众多企业加快布局非处方药和医药大健康领域,产业资本深度融合,医药互联网加速发展,行业竞争激烈。随着进入医药行业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应对措施: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加大新产品研发的力度,商业积极开拓新的销售渠道,巩固传统核心产品销售的同时,加大创新品种的销售。

  3、产品降价风险: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管制。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以及其他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同时《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正式实施,地方增补目录的修订、地方启动基药招标等,随着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以招投标方式采购药品的方式得到推广,受医保支付压力的影响,招标采购降价成为普遍趋势。

  应对措施:公司以销售OTC产品为主,但部分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产品的招标价格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提高产品质量标准等方式提高产品性价比,对销量较大核心战略产品加大工艺改造以及研发创新。

  4、药品安全风险:公司生产的化学原料药产品和中成药品种较多,生产工艺较复杂,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较多,如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偶发因素,引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同时,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对公司的品牌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制订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了《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质量管控制度》《异常物料处理管理规定》等一整套比较完备的制度,通过了GSP、GMP的认证,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南昌元创国际18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杨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黄武军先生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等情况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2024-010)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2024-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32,146,123.81元,同比增长-2.35%。实现净利润629,410,311.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7,257,498.5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了-1.25%。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12)。

  公司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姜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就该事项亦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016号)。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14),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和姜锋回避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4-015)。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姜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审议除业绩考核指标之外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数量及其认购金额、资金规模、股票来源、股票规模、购买价格、权益归属安排等事项;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8、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张自强、姜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规定要求,公司制订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海南仁泽真寄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公司拟与海南真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专门为公司产业整合服务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占投资基金规模的99.50%,海南真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占投资基金规模的0.50%。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合计在不超人民币100,000万元的金额上限内,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商票、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以上授信为信用授信,无需担保无需抵押。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3:00在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涂书田先生和郭亚雄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2、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 络 投 票: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樟树市仁和路3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各自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上提案均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8项提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7-8,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10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强调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3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03室。

  联系人:姜锋

  电 话:0791-83896755

  传 真:0791-83896755

  邮政编码:330038

  与会股东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0,投票简称:仁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各种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 托 人 姓 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3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22,318.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本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74.53万元。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已过保护期,公司认为依据该项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经济收益差,基于2023年实际经营状况,该项专利权无形资产在报告期明显出现减值迹象,所以公司于本报告期末对有关专利权无形资产执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专利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8126号,盐酸槐定碱注射液可回收价值为7,150.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7,411.28万元。

  3、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树制药”)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算,公司收购樟树制药股权形成的商誉本期需计提减值3,132.62万元。详情如下: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樟树制药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8117号)。根据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24,21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27,356.27万元,樟树制药(合并)含商誉资产组减值3,146.27万元, 超过商誉账面价值,将商誉账面价值冲减至零,故公司对收购樟树制药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金额3,132.6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22,318.43万元,考虑转回或收回影响,确认减值损失22,311.1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431.90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431.9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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