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R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梧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根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雁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司农审字[2024]230090200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44,281.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963,804.3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576,909.0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次公司拟提取利润1,157,690.91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3,536,152.41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927,940股,扣除后公司参与分红的总股本为128,594,780股,以此为分配基数测算,预计共计派发现金12,859,478.00元(含税),剩余可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的分红比例,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利润分配实施工作。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回报投资者的原则。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度,根据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租赁股东郭少君拥有的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内水鸡寮地洋(洪兴实业北边隔篱)的房产,租赁面积约22,900平方米,以市场平均价格计算,全年租金预计合计不超过274.80万元。该租赁房产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仓储及办公。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郭梧文、周德茂、柯国民、郭静君、郭璇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郭少君发生总额不超过274.8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127.80万元。该议案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郭少君,副总经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1992年进入家居服行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2005年加入公司至今,长期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制造中心总监。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郭少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少君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由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结合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2、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09 证券简称:洪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33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3人。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2,162.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9,349.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5,318.07万元。
2023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1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审计收费总额2,968.2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火旺,合伙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火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对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以9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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