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31 公司简称:格林达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属性
湿电子化学品(Wet Chemicals)是微电子、光电子湿法工艺制程中使用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之一。随着半导体、显示面板、太阳能电池等下游产业快速发展,它也成为电子化学品中需求量大幅增长、技术高速发展的一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2、行业发展前景
(1)政策支持湿电子化学品行业发展
湿电子化学品是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制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材料。为促使行业稳定发展,增强我国企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国家不断加大对湿电子化学品的政策扶持力度。
2023年6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基础产品可靠性“筑基”工程:电子行业,重点提升高频高速印刷电路板及基材、新型显示专用材料、高效光伏电池材料、锂电关键材料、电子浆料、电子树脂、电子化学品、新型显示电子功能材料、先进陶瓷基板材料、电子装联材料、芯片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材料性能,推动在相关行业中的应用。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稳定大宗消费: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柔性显示等新技术,推进供给端技术创新和电子产品升级换代。支持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打造电子产品消费应用新场景。”
2023年8月,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推动电子材料技术攻关。发挥电子信息制造业在工业行业中的支撑、引领、赋能作用,助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23年12月,工信部关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告正式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关键战略材料”中,明确提出 “三 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 ,其中包括“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其关键原材料和配套试剂”和“超高纯化学试剂”。
(2)下游市场持续发展,带动湿电子化学品需求
2023 年,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半导体显示行业经历着严峻的需求挑战,竞争加剧,行业处于整体承压状态,受到的冲击明显;二季度起,终端消费需求缓慢复苏,显示产业也逐步回暖,在供给端的主导下逐步走出低谷。行业供需关系逐渐趋向平缓,市场结构升级趋势显著,2023 年半导体显示行业整体呈现触底后的上行趋势。
据Omdia预测,2022年至2029年,AMOLED(有源OLED)显示面板的出货面积预计将从1411.54万平方米增至3470.76万平方米,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 13.72%。从发展方向上来看,目前OLED屏幕的渗透领域主要集中在新兴的曲屏市场,主要为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小尺寸面板领域。而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显示器、电视等中大型尺寸面板领域渗透率较低,有着较大的市场空间。报告预估从 2022 年到 2030 年,由于电视、移动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诸多消费级电子产品适配 OLED 面板,OLED 面板的总体需求将于复合年增长率 11% 的速度增长。除了小尺寸的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领域,在中大型尺寸上(如笔记本、平板电脑、台式机显示器、电视等),OLED也开始渗透并加速提升市场份额。从营收规模来看,2022年全球OLED面板市场规模为433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市场规模将达到5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5.9% 。
根据Omdia报告《2024年值得关注的技术趋势》指出:在大尺寸电视和先进显示技术的推动下,预计2024年显示面积需求将同比增长7%。由于柔性显示器、智能手持设备和PC显示器的强劲增长,预计2024年OLED将占据显示器总收入的40%以上。其中,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以及汽车和近眼头载设备等新应用刺激了这一增长。
近年来,随着海外LCD产线的转移和关闭,中国内地的高世代LCD生产能力不断增加,LCD市场的集中度得到了显著提升,市场供需关系也有所改善。与此同时,OLED技术正逐步从手机领域扩展到笔记本电脑、汽车显示屏和电视等多个领域,其全球市场份额持续上升。目前,显示技术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LCD、OLED等多种技术正在不同的市场和应用范围内展开竞争。在未来十年中,预计显示技术领域将呈现出多技术并存的格局。展望2024年,由于中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以及电视屏幕尺寸的增加,预计LCD电视面板的出货量和面积将同时增长。根据集邦咨询(TrendForce)预计,2024年电视面板的出货量将达到2.42亿片,年增率约3.4%,由于产品尺寸的增加,出货面积预计将增长8.6%。
群智咨询(Sigmaintell)指出,进入2024年,面对持续低迷的市场需求,改善显示器的盈利状态已成为面板厂商的核心诉求。为了应对这一挑战,面板厂商加大了控产与产能调配力度,显著改善了显示器应用供需环境,面板价格有望开启上涨。
随着2024年面板行业价格的上涨,面板公司业绩反转可期。2024年,大尺寸面板产能有望进一步向国内厂商集中,国产厂商的定价权将进一步提升,国内面板行业有望在行业供需逐步改善的情况下迎来稼动率和价格的同步上涨
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将引领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长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并呈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对相关产业链的专用材料和设备企业而言将是巨大的市场机遇。未来中国新型显示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加快,应用逐渐多样化,发展前景广阔。随着5G、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互联网等行业的发展,芯片与新型显示器件的需求将持续增加。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其相关配套的电子材料也是重要的发展领域。在下游市场的带动下,公司所处的电子材料领域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以湿电子化学品为核心的系列产品也将迎来进一步市场机遇。
(3)巨大的替代进口市场空间
随着我国企业在湿电子化学品领域中投入加大,产品等级、质量均得到很大的提升,包括格林达在内的内资企业开始稳定供应部分高端湿电子化学品。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快速发展、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以及各大内资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我国高端湿电子化学品配套能力有望快速提升,替代进口的趋势也会更加明显。近年来,随着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领域的发展,湿电子化学品用量将进一步扩大,显示出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作为国内湿电子化学品主要生产厂商之一,凭借先发优势,目前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和生产体系,具备领先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将不断扩大。
公司专业从事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有显影液、蚀刻液、稀释液、清洗液等。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显示面板、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主要用于显影、蚀刻、清洗等电子产品制造工艺中。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系LCD、OLED显示面板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材料之一,有效助推了高清显示产业的国产化进程,亦确保了国产超高清LCD、OLED显示面板用显影液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目前公司核心产品TMAH显影液相关技术指标已达到SEMI G5标准要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532.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73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4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 业务规模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450,000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50,000元(含税)。审计费用定价由公司依据自身业务体量结合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而来,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2024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以往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9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关联监事周利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对致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事前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方伟华、尹云舰、蒋哲男、王漪、吴晖、叶宏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关联董事蒋慧儿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等7个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性的梳理与修订,本次设计制度列表如下:
因本次相关规则设计的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对比。上述制度将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慧儿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执行国家价格标准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和合同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核。
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情况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释义
2、日常关联采购交易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320万元(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0616883D
住所: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第二农垦场)
法定代表人:许钦宝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8-01-2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临江热电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843069671T
住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蒋慧儿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0-12-3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食品添加剂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E1UB6B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路99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有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4-01-1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聚智慧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向电化集团采购生产配套服务、承租办公用房及后勤服务等,向中聚智慧采购数字化智能配套服务及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071,418.7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1,516,217.0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82,9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21%。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要求,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7,304,492.87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7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28日公司、兴业证券、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751.88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78.61万元,2021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67.27万元,2022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926.25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79.7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7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01万元,2021年度手续费0.16万元,2022年度手续费0.33万元,2023年度手续费0.27万元)。(注: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3,700万元,累积取得投资收益287.9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3年中期,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已于2023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对于尚未投入建设的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入,做好后续审议程序的履行与信息披露的工作。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林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格林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格林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对于尚未投入建设的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已提示公司加快募集资金投入,做好后续审议程序的履行与信息披露的工作。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2024年1月,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将一期项目内容由“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整为“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75.23万元,调减资金待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确定用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不改变项目建设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使用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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