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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三)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2024年度监事薪酬标准为: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内部职工,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一)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5月10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红星

  联系电话:0572-3958999

  电子邮箱:cady_info@chinacaidie.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999号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加投资额的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一期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Egypt Cady Textile Co.,S.A.E(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

  ● 增加投资金额:634.89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此外,受投资项目所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异地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Cady Limited(彩蝶商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彩蝶”)在埃及设立孙公司Egypt Cady Textile Co.,S.A.E(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埃及彩蝶”),以埃及彩蝶为主体实施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埃及项目一期”)的建设和经营。现因建设和经营的需要,拟对埃及项目一期增加投资额634.89万美元。增加投资后,公司对埃及项目一期的投资金额为2,920.66万美元,埃及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埃及彩蝶注册资本保持不变。此次投资资金系公司自有资金。

  (二)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Egypt Cady Textile Co.,S.A.E(埃及彩蝶纺织股份公司)

  2、类型:股份公司

  3、注册地址:Plot No F-06-01, The Expansion Area 6km2 of TEDA, The Third Sector, North-West Gulf of Suez Economic Zone, Ain Sokhna, Suez, Egypt(埃及苏伊士省因苏哈那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三号地块中埃泰达苏伊士经贸合作区6平方公里拓展区F-06-01地块)

  4、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建立并经营生产、印染各类面料、家纺面料、服装面料等加弹面料(氨纶)工厂。在符合埃及和经济特区法律法规并拿到所相关许可证的条件下,公司还可与其它任何特区境内境外的其他公司采用各种形式展开经营合作。

  6、出资方式及股权机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彩蝶持有埃及彩蝶98%股权,香港彩蝶全资子公司Huandie Limited(环蝶商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环蝶”)持有埃及彩蝶1%股权,香港彩蝶全资子公司Huidie Limited(汇蝶商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汇蝶”)持有埃及彩蝶1%股权,故公司间接持有埃及彩蝶100%股权。股权结构图如下:

  

  7、埃及彩蝶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埃及彩蝶还在建设中,尚未开始生产经营,因此尚无营业收入。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了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的号召,也为了规避国际贸易摩擦以及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公司决定在埃及投资建厂。

  2、主要投资方

  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孙公司全额出资埃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3、项目建设期

  埃及项目一期建设期为1.5年,项目已于2023年8月正式开工,预计2024年下半年完成建设,开始生产。

  4、市场定位

  埃及地跨亚、非两洲,隔地中海与欧洲相望,拥有独特的地理和航运优势。埃及有非洲最大的棉花和纺织工业集群,从棉花种植到纺纱、织布直至成衣制造均可生产,产业链较为完整。在成衣制造方面有较强的能力,织布和印染环节相对较弱。公司将依托自身在纺织行业的经验技术和销售网络,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高档功能性涤纶面料。立足埃及,面向中东和欧美,助力公司拓宽国际销售市场。

  5、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公司已获得浙江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和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投资额涉及的相关备案或核准手续等事宜。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埃及项目一期增加投资额,有助于推进公司境外投资发展规划的完成,更好的拓展境外市场、服务境外客户,有助于公司加快实现“致力于成为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这一发展目标,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埃及项目一期进行增资需要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备案或核准手续;增资后,受到中国和埃及两国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2、涉及生产涤纶面料所需原辅料以及产成品进出口等事项,可能会存在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收益波动风险。

  对此,公司将指定人员积极跟进本次增资须履行的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手续等相关工作;并将充分运用埃及当地资源,加强对所在地市场、产业政策、市场规则的研究,严控风险,努力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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