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考虑到涉及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支出的支付合规性及便利性,公司存在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的情形: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打入的专项政府补助54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转入基本户。

  (2)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929,100.00元,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110,190,356.43元,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127,176,745.60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115,994,983.9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89,291,186.02元。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4,465,924.3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但是在募集资金的实际管理过程中,为便于资金统一管控,存在“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奥精”)的募集资金未转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而存放于“补充营运资金”账户中并由该账户代为支付相应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督促子公司山东奥精完成相应款项的归还。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2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华泰证券收益凭证并取得收益52,499.62元,款项已赎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款项存放于华泰证券账户尚未转回募集资金户。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6.0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精医疗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精医疗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除了本文一(二)所述的等额置换薪酬/社保公积金等、大兴政府相关部门将政府补助误打入专户又转出情形以及本文二(一)所述的补流专户代付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支出的事项外,奥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系项目投资支出包括了募集资金、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以及本文二(一)所述情况。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33.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5,988,930.99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133,333.3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2〕171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等手术科室,目前,我国该行业总体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化实施等,预计临床对国产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数量和品质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驱动行业内企业不断研发和改进人工骨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2023年,公司用于骨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参与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本次集采将在2024年落地实施,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市场宣传力度、在新增医院广泛开展医生教育、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以积极应对集采带来的行业变化。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积极推动多项在研产品管线的推进,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向战略的实施。

  在对外投资并购方面,公司于2024年4月完成收购德国HumanTech Dental GmbH 100%股权,接下来需要大量资金进行国际市场布局、海内外营销网络建设等工作。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资产总额152,625.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207.97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647.59万元,同比下降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3.18万元,同比下降43.04%。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技术人员储备,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基于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团队扩充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方拥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31.00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1.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88613                                                  公司简称:奥精医疗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133,333.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奥精医疗于2011年率先研发出成分和结构与人体天然骨组织高度相似的矿化胶原仿生骨修复材料,并完成了技术产业化和临床转化的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渐建立起以胶原蛋白及其复合材料为主要原料的研发体系,广泛应用于不同科室手术的产业链布局,以及覆盖全国900多家医院的营销网络。

  公司陆续推出了“骼金”、“齿贝”、“颅瑞”等一系列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产品技术国际原创,可引导骨组织再生,最终被人体降解吸收,产品均已取得中国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分别用于骨科、口腔或整形外科、神经外科的骨缺损修复,“BonGold”产品已取得美国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用于骨科的骨缺损修复,成为我国首个获得美国FDA 510(k)市场准入许可的国产人工骨修复产品。

  公司专注于生物医用材料领域,面向骨骼及人体多种组织缺损修复的临床需求开展了多项高端再生医学产品研发。在研项目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在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材料的力学强度和降解特性,该项目已完成临床试验观察随访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在研项目胶原蛋白海绵是能够在各类外科手术中使用的高性能可吸收止血材料,广泛适用于普外科、骨科、口腔科、产科等各手术科室,该项目已完成注册资料整理与提交,并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其他在研项目包括胶原蛋白贴敷料、口腔引导组织再生膜、神经管鞘、人工硬脑/脊膜、人工皮肤等一系列高端再生医学材料产品,这些在研项目均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向经销商及终端医院销售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实现收入和利润。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的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物资部负责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工作,具体职责包括:①采购前的供应商开发、询价、议价、合同/订单商谈、规格确认、合同/订单签订等;②采购后的合同/订单跟进、付款、接收、验收、组织入库、发票核销、档案归档整理等。物资部依据相关部门对原材料的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采购周期、款项结算政策等因素将采购计划分解为到货需求,并将到货需求以合同/订单的形式传递给合格供应商清单中的供应商。原材料到货后,物资部执行接收工作,组织品质管理部共同执行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完毕后执行入库工作。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亦存在少量向医院等医疗机构直销的情况,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公司设立市场部和销售部负责产品销售的主要工作,其中市场部的具体职责包括品牌宣传、学术推广、产品培训等工作,销售部的具体职责包括经销商招募和管理、产品技术支持等工作。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约定产品经销区域,按经销商的采购订单进行发货,销售价格由公司与经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经销商负责将公司的产品销售至医院等医疗机构。

  4、生产模式

  公司设立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的主要工作,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并保持适量的安全库存。销售部门根据历史数据以及销售目标的分析,预测未来一个季度的销售订单,生产部门制定未来一个季度的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根据生产计划安排每月投产批次,每批次生产周期约为45天,季度生产计划可随销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严格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标识和处理;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及可控、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骼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具有构成人体支架、协助身体运动、保护关键器官、发挥造血功能、储存钙磷元素等重要作用。骨缺损是指骨的结构完整性被破坏。肿瘤、外伤、退行性病变、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病因往往会导致各类骨缺损产生。在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所致创伤骨折、脊柱退行性疾病、骨肿瘤、骨结核等骨科疾病造成骨缺损或功能障碍的患者超过600万人。尽管骨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愈能力,但超过临界自愈尺寸的骨缺损,骨组织无法自行愈合。使用骨修复材料进行骨移植干预是治疗骨缺损的主要方法,也是目前临床上除输血以外应用最广泛的组织移植,骨修复材料通常是指通过手术植入人体以修复骨骼缺损的器件和材料,属于生物医用材料。自体骨长期以来是骨移植材料的临床金标准,但存在骨量有限和供区部位并发症等问题,而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研发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

  截至目前,尽管人们针对骨修复材料开展了长期且大量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并出现了不同材质和结构设计的多种产品,但尚未出现一种在临床应用疗效方面可以取代自体骨的仿生骨修复材料。近年来,随着骨修复材料的发展,自体骨的临床使用比例逐步下降。复合材料以及纳米工程技术能够改善单一材料的微观结构、生物可降解性等特性,有望为组织工程材料的开发提供理想的支架材料,为细胞、生长因子等提供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通过在理想的支架材料上复合细胞、生长因子等有诱导和促进骨组织再生能力的活性物质,有望产生在临床效果方面能够取代自体骨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支架材料作为细胞、生长因子等的载体,是构建组织工程材料的核心;细胞、生长因子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但目前以干细胞为主的细胞治疗在临床应用上仍受到较多政策和技术方面的限制,临床使用和推广限制较大;生长因子类产品在国外的临床应用中曾导致许多问题,作为载体的支架材料及其与生长因子的结合方式、生长因子的临床使用剂量等关键问题还在研究和发展当中。人工骨修复材料未来的研发重点将是不断优化支架材料的特性以及不断深入发展骨组织工程理论体系和产品设计。

  复合材料相较于单一成分材料在微观结构、生物可降解性、生物活性等方面具有更优良的性能,是生物医用材料中再生医学材料领域目前主流的研发方向之一。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骨修复材料,属于人工骨修复材料中的仿生复合材料,其仿生合成工艺接近人体天然骨的矿化过程,通过体外仿生矿化技术可以使Ⅰ型胶原蛋白及羟基磷灰石有序排列,从而形成成分及微观结构均与人体天然骨接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该种材料主要具备如下优势:(1)材料植入体内后可在引导骨修复的同时被完全降解吸收,且材料的降解速率与新骨再生速率一致;(2)产品规格型号丰富,适用范围广,可广泛应用于有植骨需求的临床科室;(3)材料具有良好的骨传导性及引导骨再生能力;(4)具有优秀的安全性,极低的免疫原性,无毒副作用。

  生物医用材料行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知识密集型行业,综合了材料学、生物学、医学、工程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术。研发能力提升和技术工艺的稳定需要长期积累,且生物医用材料行业对于生产环境、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要求。新进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足够的技术积累、研发能力,并生产出质量稳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公司的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属于目前骨修复材料领域具有先进研发思路的产品之一,公司通过对仿生矿化技术的进一步研发,将不断加强公司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势。此外,公司还致力于多种高性能再生医学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拓展产品线和业务领域,巩固和增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奥精医疗通过创新研发新型医疗器械来满足临床需要,围绕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的相关领域开发一系列高端生物医用材料产品,逐步丰富产品线,多层次提升市场竞争力。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联合建立了“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进行高性能生物医用材料的研发和临床转化。目前,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覆盖国内除港澳台之外的全部省、市、自治区,临床使用的医疗机构包含北京天坛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六院、上海长征医院、广州南方医院、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核心医院,得到临床专家的一致认可。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先后承担了国家“863”重大项目课题、“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十三五”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研发项目。公司2023年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曾获批“十三五”首批“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工程(G20工程)”创新引领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海淀园“海帆”企业、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等荣誉和资质;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奥精医疗产品于2018年被中国科技部评为“国际原创类创新医疗器械”,材料的相关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工作曾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产品的临床应用和治疗体系研究荣获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和中华医学会医学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创新研究荣获第48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同时,公司产品还入选了《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和《中关村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

  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由于各个科室的具体临床需求不同,对于骨修复材料的特性的偏好有所区别;此外,行业内不同企业的资金实力、主要产品、研发方向、市场策略等均有所差异,因此,骨修复材料市场在不同应用领域形成了不同的行业竞争格局。目前,我国骨修复材料行业总体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技术路线多样化、较为分散的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化实施,造成患者二次创伤和供区并发症风险的临床取自体骨将日益减少,同种异体骨来源有限且存在一定的法律和伦理问题,而进口人工骨价格普遍较高,预计国产人工骨修复材料的临床使用数量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基于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临床需求,形成了覆盖骨科、神经外科、口腔科和整形外科的全产品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够为临床提供全身各类骨缺损填充和再生修复的人工骨修复材料的公司,且具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全链条运营能力。在材料特性方面,公司继续保持对天然骨骼高度仿生的技术优势,并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将矿化胶原的优越性拓展到更广泛的临床使用方法中,如术中将矿化胶原材料与患者自体血液提取的富血小板血浆或浓缩生长因子结合,达到更佳的治疗效果。在产品规格方面,公司在售产品涵盖了不同形状、尺寸的多种规格型号骨修复材料,以适应不同临床需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产品基于再生医学的思路发挥临床作用,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从消费终端来讲,属于医用高值耗材。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壮大自身业务,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再生医学是通过使用创新的医疗手段重建患病或受损组织,或支持患病或受损组织再生的科学,具有覆盖学科面广、知识内容更新快等特点。其中,生物材料以组织工程支架的方式对机体进行修复,细胞在生物材料表面和内部粘附、增殖、分化,形成形态和功能与相应组织、器官一致的新的组织,在此过程中,材料不断被爬行替代,从而达到修复创伤和重建功能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对于创新医疗器械的发展高度重视,通过《“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等国家宏观纲领性政策的相继出台,鼓励医疗器械的创新发展,为医疗器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巨大动力。

  在国家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2021年12月28日发布的对我国《“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解读中提到:“十三五”期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医疗装备行业、医疗系统等各方积极性,推动我国医疗装备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4800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84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8%。业内普遍认为,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近十余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处于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黄金期,2023年我国医疗器械工业市场规模预计达到1.25万亿元,流通市场规模预计达1.45万亿元。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体外仿生矿化技术、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矿化胶原基引导组织再生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人工骨膜制备技术、矿化胶原基颅骨修复体制备技术等几大类,技术来源均为原始创新,公司核心技术均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原研技术。报告期内,中国NMPA和美国FDA均批准了多项人工骨产品,但这些产品在材料组成和仿生结构上均不具备矿化胶原与天然骨的高度相似性,奥精人工骨产品的技术水平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其中,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已处于产业化生产阶段,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基于体外仿生矿化技术的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和基于胶原蛋白提取和纯化技术的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分别处于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完成阶段和注册证申报阶段。基于核心技术的其他几项在研产品分别处于材料测试、小试和工艺验证、动物实验等阶段。

  在促进医疗器械行业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我国在医疗器械监管、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方面的建设也在持续进行。2022年,种植牙集采已在全国范围内铺开,并于2023年3月起全面落地实施。据行业观察,种植牙的集采已带来种植手术费用的显著下降,种植牙整体费用从平均1.5万元降至6000~7000元,并使得种植牙在我国的渗透率得以提升,2023年我国种植牙数量较上年度有较大增长。公司产品作为种植牙手术中使用比例非常高的骨修复材料,在种植牙手术量快速增长的趋势下,将会有更大的市场需求,使其使用量和市场占有率得到提升。

  在骨科领域,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也在2023年内顺利推进,各类产品的中选结果也已于12月公布。本次集采将于2024年内落地实施,预计将进一步大幅降低创伤、脊柱、关节等各类骨科手术费用,减少人民群众相关医疗开支,减轻医保支付压力,并有望减少骨科手术中造成患者二次创伤和并发症风险的取自体骨操作,使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等高性能医疗产品能够得到更多更广泛的临床应用,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健康中国2030”做出贡献。我国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趋势愈加明朗,公司将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灵活应对市场竞争,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正面迎接行业挑战,全力支持并响应国家集采政策,服务于更多患者。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高端生物医用材料及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对材料设计、生产工艺的深度研发,对生产技术和流程组织的持续改进,公司已具备快速高效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所生产的人工骨修复材料性能稳定、品质优良、知名度高,拥有大量长期的合作伙伴。随着公司在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成本控制、质量改进方面的持续不断投入,将进一步巩固行业头部企业的地位。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取得稳定发展。2023年度,资产总额152,625.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207.97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647.59万元,同比下降7.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3.18万元,同比下降43.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76.62万元,同比下降67.82%。

  2023年,公司在研产品管线各项目取得较大进展,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修复材料项目依据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方案完成受试者临床试验观察随访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胶原蛋白海绵项目完成注册资料整理与提交,并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两个项目均顺利推进。其他在研产品项目也都按计划稳步推进中。

  2023年度,公司科研技术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新增获得专利31项,累计专利共117项,在研产品进一步完善专利布局。

  奥精医疗的科创成果广受官方认可。2023年,奥精医疗再生医学材料联合研究中心项目“Customized multi-dimensional biomimetic artificial cranial bone for large-area bone defect repair”获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金奖。该项目首次开发出具有多尺度仿生骨结构的,兼具原位成骨诱导活性和优异力学支撑性能的个性化人工颅骨修复定制体,突破了传统颅骨修补假体不可降解、不可变形、无成骨活性以及引发的相关潜在并发症等问题,在提供颅脑保护的同时诱导颅骨再生修复,为大面积颅骨缺损特别是儿童患者提供更好的临床治疗方案,有望填补国际上再生型颅骨修补产品的临床空白。

  2023年,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北京市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奥精医疗协同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的“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儿童骨缺损再生植入器械的研究及临床转化”、“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个性化具有引导骨再生功能的颅骨仿生复合修复材料研发”,以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新一代功能型仿生矿化胶原人工骨材料的开发及临床转化”等政府项目体现了奥精医疗在各类新型骨修复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奥精医疗研发和管理团队将统筹协调各参与方依据项目进度顺利完成项目各阶段研究内容。

  此外,公司承担的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高仿生可骨化吸收新型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材料转化项目”成功通过验收,完成结项。本项目的实施,依托公司产品-聚酯/胶原基人工骨修复材料,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精准支持下,顺利完成创新产出并产生社会效益,本项目属于国家生物和新医药领域中重点支持的先进医用材料、生物医学工程产品,是生物材料领域的原始创新,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符合北京市重点支持领域,对于奥精医疗骨材料升级换代具有战略意义。

  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巩固市场开拓成果,使公司的销售情况呈现出向好态势。公司组织和参与的行业展会、学术沙龙会、招商会等,合计超过10000人次到访;进行核心医院科室会及沟通会,达400余次。公司凭借综合竞争优势与众多经销商建立和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公司带来了更多销售机会,保证主营业务增长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2023年12月,公司以约324.6万欧元的对价签署对德国HumanTech Dental GmbH(以下简称“HT Dental”)的收购协议。收购完成后,奥精医疗将持有HT Dental公司100%股权。将有力推动奥精医疗在口腔种植领域相关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强化双方的协同效应,全面释放跨国技术与市场营销的优势,在口腔种植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矩阵。

  2023年,公司用于骨科的人工骨修复材料产品参与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最终,奥精医疗人工骨修复材料以330元/cm?的价格中选,在竞价单元A组排名第五。前期给予报量医院共计1428家,在全部人工骨企业中按包数排名第一。

  为保证公司快速稳健发展,公司本年度继续加强人员团队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全面贯彻管理制度,全员提升运营管理规范。运营管理的进一步提升,为持续不断研发和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公司通过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助力企业未来发展。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