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500                     公司简称:通用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2024年4月24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总股本为1,589,490,7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011,481.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3年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有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全球经济在高通胀、高利率、高债务和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地缘政治因素扰乱下呈现低增长状态,全球经济发展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对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重重压力,中国政府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国内经济逐渐复苏,消费市场需求有所回暖,下游汽车行业产销、保有量稳健增长;同时,海外市场去库存压力缓和、消费环境变化叠加原材料价格和海运费回落使得国产轮胎品牌产品性价比、竞争力凸显,中国轮胎迎来反转,行业景气度不断提升。

  1、轮胎市场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为98,775.4万条,同比增长15.3%。其中,子午线轮胎产量7.53亿条,同比增长16.1%;相较2021-2022年平均水平同比增长12.8%,创出历史新纪录。据中橡协数据统计,2023年中国半钢轮胎产量6.06亿条,同比增长18.6%;同期全钢轮胎产量1.45亿条,同比增长16.9%。

  

  从国内市场来看,2023年主要全钢胎仍然面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产能过剩、价格竞争激烈的问题,行业利润压力较大。

  从出口方面来看,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共计出口新的充气橡胶轮胎61,640万条,同比增长11.8%;出口金额为1501.13亿元,同比增长19.5%。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投资放缓、地缘政治风险上升等大环境的裹挟增加了我国外贸的下行压力,在此背景下,中国轮胎出口仍然实现了逆势增长,可见我国高性价比轮胎具有显著优势,同时,海运费回落及欧洲能源价格较高也对轮胎出口形成正向带动。

  2、原材料市场情况

  轮胎生产的原材料主要由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和钢帘线等构成。2023年轮胎主要原材料随着油气等全球大宗能源价格回落,较2022年有所下降,带动轮胎生产企业成本下降。

  天然橡胶价格受库存及供需影响先跌后涨;合成胶价格上下震荡,全年呈“M”型走势;炭黑价格上半年受成本支撑减弱影响大幅下跌,下半年下游需求带动价格回暖但仍保持震荡;钢帘线价格受钢价影响全年低位震荡。

  3、汽车市场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行业全年整体市场销量呈“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特点,下半年以来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市场需求逐步释放,“金九银十”效应重新显现,带动国内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新能源汽车持续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

  

  

  2024年,尽管外部环境依旧复杂,我国经济工作将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基调,持续扩大释放内需新潜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在平稳运行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实施,包括延续车辆购置税免征政策、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及基础设施建设下乡等措施的持续发力,将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能。预计2024年,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呈现3%以上的增长。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3.36亿辆,较2022年底增长5.3%,其中新注册登记汽车2,456万辆,比2022年增加133万辆,增长5.73%;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1%,较2022年底增长55.8%,其中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743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数量的30.25%,与2022年相比增加207万辆,增长38.76%,呈高速增长态势。汽车保有量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稳健增长,对乘用车轮胎的消费需求有着积极支撑,替换维修市场乘用车轮胎增长空间相对较大,商用车轮胎替换领域也将伴随国内经济回升向好进一步恢复。

  4、轮胎贸易壁垒及行业政策情况

  (1)泰国轮胎反倾销税率变动

  2020年6月29日,美国商务部启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的反倾销原审调查,原审调查终裁结果为日本住友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14.59%;玲珑轮胎(泰国公司)原审单独税率为21.09%;其他泰国出口美国的轮胎企业原审税率为17.06%。

  2022年9月6日,美国商务部启动了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的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此次复审终裁已于2024年1月公布,公司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适用4.52%的终裁税率。

  (2)欧盟双反税率变动

  2018年11月,欧盟委员会公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反倾销、反补贴最终裁决,确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征收42.73-61.76欧元/条的“双反”税。

  2022年5月,欧盟普通法院公布了一审裁决,判决撤销欧委会有关对华卡客车轮胎的“双反”税令。

  2023年3月,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作出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载重轮胎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

  (3)加速落后产能淘汰

  2023年年初,山东省东营市发布了《东营市橡胶轮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2023年8月,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高端轮胎铸造项目发展指导目录(2023年版)》,要求有关部门严把项目关,坚决制止低端轮胎项目上马。同时,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于2023年7月发布了《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2024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2024年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旨在引导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确保产业发展与国家战略相协调。这标志着轮胎行业落后产能出清速度将进一步加快,随着政策力度加码扩大,行业准入严格提升,负面清单进一步完善,也将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带来更大助力。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在中国、泰国、柬埔寨建有现代化轮胎生产基地。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高性价比的轮胎产品,拥有“千里马”、“赤兔马”、“TBBTIRES”、“GOODTRIP”、“黑马”等多个知名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为全钢子午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和斜交轮胎,其中全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短途工矿型轮胎、中短途承载型轮胎、中长途公路运输型轮胎、轻卡型轮胎等。半钢子午胎产品根据使用用途包括PCR(家用轿车轮胎)、SUV(城市越野轮胎)、AT/MT(越野轮胎)、LT(商用载重胎)等。服务对象包括配套市场的汽车制造厂、工程机械厂,以及替换市场的轮胎经销商与消费者。公司开发了千里马EV、ET系列绿色轮胎,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包括天然胶、合成胶、钢帘线、炭黑等。原材料采购由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拟定采购计划,实施集中统一及标准化的全球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选择与“世界领先、行业一流、上市公司”的供应商成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评审体系,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阳光采购”的原则,以原材料市场价格为参考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并按重要性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实施持续评估。

  2、生产模式:公司遵循精益生产的原则,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常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围绕市场趋势及客户需求,结合滚动销售,重点关注产能情况、客户交期、采购周期等因素,制订具体的生产计划;同时公司在智能制造、精益生产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推广,依托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工具,以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为核心,实现生产过程的可视化,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和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根据不同的市场特点,公司分别采用经销和直销两种模式,直销模式主要面向整车厂商配套,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布局新能源汽车配套领域,开发了千里马EV、ET系列绿色轮胎;目前公司以经销模式为主,销售区域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通过长期在替换市场的耕耘,坚持品牌定位,持续加强品牌推广,依托中国、泰国、柬埔寨三大生产基地的布局优势,与国内经销商、多家国际大型进口商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一级经销商再向下分销,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在行业及终端客户的品牌影响力。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轮胎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高度相关,但是轮胎行业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行业景气度独立于汽车行业,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市场依然会创造出对轮胎产品的长期旺盛需求,其需求的刚性大于汽车行业。因此,轮胎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

  1、高性能。轮胎正向高技术含量和精细化产品的方向发展,子午线、无内胎、扁平化、抗湿滑、低滚动阻力等高性能轮胎在轮胎中所占比例不断加大。消费者对轮胎的节能、舒适、静音和安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轮胎的结构设计和配方需要改进、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环境的要求。

  2、绿色节能。近年来,石油价格、战争冲突、地缘政治等外部因素导致合成橡胶、炭黑、有机助剂以及化纤帘布等轮胎原材料(石油下游产品)价格上下波动。因此轮胎应进一步向轻量化方向发展,以节省材料和节约能耗。同时,提升轮胎使用的可靠性和耐磨性,延长轮胎使用寿命。由于绿色环保意识的提高及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快速增长,环保节能轮胎和舒适静音轮胎已成为汽车轮胎发展的主流。

  3、安全智能。随着高速公路不断增多和汽车长时间的高速行驶,安全轮胎深受消费者欢迎,已经成为轮胎企业的发展重点。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领先,建设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打造好产品为己任,是国内首家同时拥有以零度带束层结构和四层带束层结构为特征的二种不同生产技术的全钢子午胎制造企业,率先在行业研发了短途工矿型轮胎,在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全钢杜仲胶轮胎创新技术在行业首次实现规模化应用,是中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替换市场的领军企业之一。2023年,千里马品牌再次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中国十大影响力轮胎品牌。根据英国《Tyrepress》发布的“2023年度全球轮胎企业36强排行榜”,公司位列世界轮胎企业第34位。

  公司践行“5X战略计划”,持续推进产业国际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打造5G碳云智能工厂,是行业低碳绿色发展的先行者。公司在泰国和柬埔寨建设海外双基地,通过前瞻性布局增强国际贸易壁垒的抗风险能力,强化市场综合竞争力,是国内率先实现海外双基地投产的轮胎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12.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46亿元,较期初增长28.90%;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5.4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格为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99,997.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4,604,743.8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至2023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的苏公W[2023]B01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003,395,253.95元用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共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由于“柬埔寨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因此也与中国工商银行金边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2023 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6,327,338.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在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并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本次募集资金的境内银行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通用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通用股份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用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12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要求,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现将 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轮胎包括全钢胎、半钢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与2023年四季度增长约0.13%。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本公司主要原材料天然胶采购价格较2023年四季度增长约6.4%,合成胶采购价格较四季度增长约1.4%,炭黑采购价格较四季度下降约8.5%,钢帘线采购价格较四季度增长约3.6%。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军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书面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金额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

  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4)00026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针对2023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王晓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通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较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共有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33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2人。

  2023年度,公证天业会计师实现总收入(经审计)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2家,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6,311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公司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拟聘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薛敏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3.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3.80万元)。考虑到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在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无重大变化,具体费用金额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原则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状况,具有充分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针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以单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算,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5,067.2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核算,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6,551.26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67.2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551.26万元。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减少11,618.49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1500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