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量情况
2024年一季度,公司生产氧化铝36.56万吨,同比增长2.16%;生产炭素制品19.84万吨,同比增长2.76%;生产原铝63.69万吨,同比增长23.3%;生产铝合金及铝加工产品27.85万吨,同比增长6.03%。
(二)电解铝产能指标转让进展情况
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转让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按照市场化原则,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0,187.8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转让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转让的10万吨电解铝产能指标相关手续已完成,公司已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并在报告期确认了资产处置收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冀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海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冀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海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冀树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维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海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四)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李国维先生为公司董事的预案》
鉴于周飞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国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李国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将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指引及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 09:15-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上午09:15-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回避表决。第7项议案仅选举一名董事,故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及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方式为主,对于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法人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须签字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50502
联系人:王冀奭 张玲会 张斌 肖伟 联系电话:0871—67455923
传真:0871—67455605 电子邮箱:stock@ylgf.com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07
2.投票简称:云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请对上述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国维先生为公司董事的预案》及《关于聘任李国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周飞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国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国维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李国维先生简历:
男,汉族,1972年4月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电解二车间副主任、主任,电解厂副厂长,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中心)经理;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电解铝生产部经理、工会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李国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李国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4日,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周飞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周飞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飞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飞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周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股,周飞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减持股份的规定。
周飞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飞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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