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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4日上午11点30分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参会,蒋涛先生为通讯参会;

  4、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0,248,068.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6,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4,598,105.86元,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2,683,090.90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6,669,464.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6,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057,549.8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7,060,067.6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248,068.54元,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研发、销售、生产等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寻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持续重视对股东和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亏损,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条件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不受资金短缺的影响,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利润分配的实际情况拟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280.29万元,明细如下表:

  

  注:2023年度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3.91万元,同时因收到应收款项转回信用减值准备11.16万元;2023年度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66.38万元,同时因存货销售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39.93万元。上表中列示的应收款项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其差额。

  3、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3.9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16万元。

  (2)存货计提减值及转销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266.38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839.93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429.2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2.35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62.35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计提减值准备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呈报董事会讨论。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计提减值准备后,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更加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本次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大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25年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了审计机构,中标单位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对此无异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7)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64名,注册会计师40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3名。

  (8)财务信息:2023年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550.22万元。

  (9)客户情况: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

  2023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42.90万元。

  2023年度服务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136.4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1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江正元,201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勇,202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招投标结果及2024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确定。2024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9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一季度、半年报、三季度审阅费用12万元;上年度审计费用5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

  审计收费变动较大的原因: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新增投资及并购的二级公司、二级子公司审计户数4家,审计资产规模增加,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增加较大,故年度报表审计费增加1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增加6万元;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告质量、防控财务风险,新增了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中期财务报表审阅项目,此项审阅业务费用12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度,大信连续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信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第十二条“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的规定,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知悉该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确认因租赁业务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主要调整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泮托拉唑钠肠溶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泮托拉唑钠肠溶片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药品通用名称:泮托拉唑钠肠溶片

  2、受理号:CYHB2350377

  3、剂型:片剂

  4、规格:40mg(以C16H15F?N?O?S计)

  5、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6、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

  7、生产企业名称: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大金广济药业生物产业园A区

  8、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1.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1.1变更处方中的辅料;1.2变更生产工艺;1.10其他

  9、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467

  10、通知书编号:2024B01758

  11、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本品变更处方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有效期为24个月。基于申报的生产线与生产设备,拟定生产批量为120万片/批,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需放大批量,请注意开展相应的放大研究及验证。原料药泮托拉唑钠供应商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号为Y20190002772。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公司的泮托拉唑钠肠溶片于2018年10月22日在国内正式上市,并于2023年04月21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一致性评价申请,于2024年4月19日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是第三代新型质子泵抑制剂,主要用来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中、重度反流性食管炎,与克拉霉素和阿莫西林,或克拉霉素和甲硝唑,或阿莫西林和甲硝唑配伍用能够根除幽门螺杆菌感染。

  目前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在中国境内通过或者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厂家还包括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泮托拉唑钠肠溶片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使该药品具备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资质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来新的市场机会。

  四、风险提示

  由于药品生产、销售情况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 公司成立于1969年,是一家历经50多年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是湖北省唯一的省属医药上市企业,公司主要生产维生素B2、B6、B12、异VC钠、乳酸及乳酸盐系列产品、葡萄糖酸系列产品、淀粉系列产品以及医药制剂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维生素B2产品供应商。公司自建厂以来始终秉承“上下求索、敢为人先”的企业发展精神和“待人以诚、执事以信”的企业经营理念,主营维生素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下辖武穴、孟州、咸宁、济宁四大生产基地,建立以原料药、制剂为核心的研发中心和多家配套子公司,现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医药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原料系列产品、制剂系列产品,其中:原料系列产品为医药级、食品级、98%饲料级、80%饲料级核黄素及核黄素磷酸钠;制剂系列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和大输液。公司主导产品维生素B2又称核黄素。维生素B2广泛应用于医药、原料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生理功能,可以在微生物和高等植物体内合成,而动物和人类则不能, 必须从食物中摄取,因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评价人体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的六大指标之一,其在临床医疗、饲料加工、食品工业及化妆品制造等领域均有重要价值。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按照上述解释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规定,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与济宁市兖州区惠民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城投”)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并以出售式重整方式,由合资公司收购百盛公司等四公司所持有的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土地、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合资公司由广济药业持股90%,惠民城投持股10%,注册资本5.2亿元。本次重整交易总价款为5.2亿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广济药业承担90%,即4.68亿元,惠民城投承担10%,即0.52亿元。合资公司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放的营业执照。

  本次交易及对外投资事项已于2023年2月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4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鲁0812破2号之五,裁定:一、批准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二、终止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宏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盛拓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百盛蓝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重整程序。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情况说明》。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按照《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相关要求,已支付重整投资款人民币 4.7 亿元。目前,房产、土地、存货、电子设备、车辆、树木、证件(含专利、商标、证照)、技术资料已经签字确认;暂有部分机器设备及其它资产未完成交割手续;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及建筑物正在按照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过户。

  为检测技术及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淀粉产线、葡萄糖酸系列产线已启动生产,异 VC 钠、乳酸产线已启动调试生产,其中淀粉产线、葡萄糖酸系列产线已生产出合格成品并进入市场销售。目前,已完成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13个行政许可类证件的新办和变更;完成四个第三方认证(犹太认证、MUI清真认证、马来西亚清真认证、ISO22000、FSSC22000);完成7个商标、27个专利所有权的变更。济宁公司积极与兖州区政府、法院、破产重整管理人协商,尽快完成资产交割和确权工作。截止报告期期末济宁公司产能未完全释放,技术工艺在提升,生产线在调试生产,成本、经营费用较高。济宁公司处于亏损状态,对公司净利润有不利影响。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8日、4月8日及12月2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4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洪葵女士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0,248,068.5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6,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44,598,105.86元,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2,683,090.90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6,669,464.1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6,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2,057,549.8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27,060,067.6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由6名非独立董事投票表决,3名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决议;

  4、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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