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蔡美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2024-019)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等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增厚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800,551.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7,756,709.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3,043,841.0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11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1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英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佛子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1月2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账号0608280000001153,于2022年 7月19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21,769,632.56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50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于2023年3月14日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4,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或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4,573,282.84 元,将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和“英瑞针织服装二期项目”两个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
2、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234 证券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3日,公司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39.00万股,预留41.00万股,授予价格为 8.94 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73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凤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宗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陆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凤洪 会计机构负责人:左宗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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