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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1亿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合作银行、授信启用时间、授信业务种类、单次用信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费用等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与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执行,上述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甘国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俊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甘国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俊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母净利润为1,720.02万元,未分配利润53,201.5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18.18万元,未分配利润20,014.31万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014.31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3年底公司总股本829,015,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740,932.6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根据分析和评估结果,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过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准备1,519.18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2:不计提坏账

  (2)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19.18万元,并相应影响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上述金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 变更原因和日期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9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00-17: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附件2《授权委托书》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溪大道189号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宁、盛麒

  联系方式:0566-3206810

  电子邮箱:ahtgcf@126.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17;投票简称:铜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受托人身份证: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301217         证券简称:铜冠铜箔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IPO审计机构期间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自律处分 1 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合锻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冠铜箔、力芯微、朗高养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光荣,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泰禾智能、大地熊、华茂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晓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鲍光荣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人民币6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聘任其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提议董事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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