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赵福堂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 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同意并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陕煤集团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 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并公布前述定期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 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制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1、中期分红的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 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 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 通过《关于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制定《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 通过《关于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议题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并以最终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季度经营数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福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荣国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福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荣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福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荣国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08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批准并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及类型等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类型和预计发生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批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通过《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布前述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09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315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的60.03%。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具体分配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12.39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7.49亿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0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127.49亿元,以公司总股本96.95亿股为基准,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13.15元(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10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陕西煤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福堂、王世斌和李向东已回避表决。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陕煤集团
陕煤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陕煤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陕煤集团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13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76256877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8,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文琪,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东长安街636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煤化工产品、化学肥料和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机械加工;煤矿专用设备、仪器及配件制造与修理;煤炭、化工、煤机的科研设计;煤田地质勘探;咨询服务;煤及伴生矿物深加工;矿山工程及工业和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矿井(建筑)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材销售;气体产品的制造和销售;火工、公路运输;物资仓储;高科技产业;农林业;自营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中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与供应、煤田地质勘察、气体产品制造、公路运输项目由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陕煤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2,758,531.85万元,净资产为25,480,254.8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2,928,609.55万元,净利润为3,238,795.51万元。公司与陕煤集团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陕煤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 财务公司
陕煤集团持有财务公司55.60%的股权,为陕煤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财务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财务公司现持有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4日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98794107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璇,住所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集团大楼四层,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总资产为4,780,054.71万元,净资产为456,748.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16,060.80万元,净利润为44,668.48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续签或继续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2013年3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此外,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于2013年12月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于2015年10月28日签订了《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煤炭销售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于2015年11月9日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并对相关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续签后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对《金融服务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
201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同时对《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的内容作出适当修改,《煤炭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2021年12月21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陕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之间的《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煤炭销售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产品及服务互供协议》
(1)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 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没有以上价格的情况下,按协议定价执行。协议价格主要按照交易的生产成本价加服务费10-20%制定。
2、 《煤炭销售协议》
(1) 凡有市场价的,执行市场价;
(2) 凡没有市场价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市场价的,执行协议价。
(3) 协议价格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合理成本”指协商认可的本公司为陕煤集团供应本协议项下的煤炭发生的实际费用。除非另行协商确定,协议中“合理利润”=“合理成本”×5%。
3、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1) 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条件均不逊于其为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金融财务服务的条件,亦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2) 陕西煤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等于或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3) 财务公司向陕西煤业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应等于或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陕煤集团成员单位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等于或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陕西煤业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4) 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