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实际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含存量已发生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放款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保障上述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申请融资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自然人为李桃元先生与林智女士。李桃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智女士系李桃元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李桃元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李桃元先生、林智女士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为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注: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本次增加融资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林智女士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盛航恩典航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恩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时代国际海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时代上海”)全资子公司。

  为提高盛航恩典融资效率,满足其运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4年度公司拟按照所持盛航时代上海的股权比例(即51%),公司控股子公司盛航时代上海拟按照所持盛航恩典的股权比例(即100%),在盛航恩典申请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等综合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盛航时代上海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公司所持盛航时代上海的股权比例为限,盛航时代上海其他股东方,以其所持盛航时代上海的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上述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担保额度以及股权比例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注:盛航恩典为盛航时代上海于2024年3月投资设立的单船公司,截至目前尚未实际运营,尚无财务数据。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2024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公司及控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航恩典航运(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盛航恩典为盛航时代上海于2024年3月投资设立的单船公司,截至目前尚未实际运营,尚无财务数据。

  3、最新信用等级情况:信用等级良好,无贷款逾期的情况。

  4、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公示信息查询,盛航恩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对下属子公司盛航恩典担保额度的预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盛航恩典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下属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的合理预估,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盛航时代上海其他股东方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提升控股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盛航时代上海其他股东方将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及盛航时代上海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盛航时代上海其他股东方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金额和逾期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

  本次公司及控股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3,554.3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含本次)为1,0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条件,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未成就,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将4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及2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97.7333万股变更为16,967.533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97.7333万元变更为16,967.5333万元。最终变更前总股本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实际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动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目标,为促进业绩增长,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不断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提升治理水平,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调动监事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事的监督和检查职能,确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的利益,故上述两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管理岗位担任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方案结合岗位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同行业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并与公司考核实绩挂钩,按月发放基薪。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管理岗位担任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方案结合岗位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同行业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并与公司考核实绩挂钩,按月发放基薪。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管理岗位担任具体职务,在公司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方案结合岗位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同行业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实行年薪制,并与公司考核实绩挂钩,按月发放基薪。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年度统一结算,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6)人员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人。

  (7)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0家,审计收费为8,123.04万元,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次(涉及17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

  夏先锋,自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计婷

  计婷,自2017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应镇魁

  应镇魁,自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以上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和当下实际经营情况,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事宜。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