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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21.10万元,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0,018.92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资金支出计划,结合目前经营情况营,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其他说明

  1、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同时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3、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雷奕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雷奕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雷奕敏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不会因雷奕敏先生辞任而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能够保证董事会的正常工作。雷奕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雷奕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工作、尽职尽责。董事会对雷奕敏先生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通过审计委员会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通过审计委员会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2023年度业绩亏损,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备,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及防范资金风险,提请授权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境内外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规模(经上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借贷规模包含在本次预计的总额度内),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具体融资方案涉及的融资品种、融资金额、融资利率、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均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办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授信、借款、担保协议等)。本授权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全部系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满足其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上述担保为最高限额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祥斌回避表决。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填名称及编码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6、8、9、10、11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6、8、9、10、1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可选择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发出后请电话确认,以收到公司确认回执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5月17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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