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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农药制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多年来,公司以农作物的防治需求为产品研发、生产的根本出发点,深入田间调研危害作物健康生长的病虫草害问题,围绕拟防治的目标病虫草害以及区域作物特征开展产品研发与生产工作,为农户提供精准高效、绿色环保的农药制剂产品。公司贯彻我国“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针对农药制剂产品同步形成配套的科学用药方案,深入田间为广大基层农户提供系统的用药指导服务,实现病虫害的提前预防与精准高效防治,助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并实现稳产、增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77元,共计募集资金44,4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2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19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555.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639.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2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利息收入净额指利息收入加现金管理收益减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新街支行(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1月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9月24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上格之路生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格之路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5月16日注销),于2023年9月7日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为公司提供产品开发、质量控制、性能改进等技术支撑,研发创新一批高效、安全、环保的新制剂,增加公司产品竞争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以将本公司品牌形象和技术服务精准触达到基层农户,为各级经销商定期提供系统化的专业培训,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和信息的高效流动,增强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能够优化本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应对农药产品需求季节性波动以及上游原药价格波动的能力,扩大业务规模,进而提升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规模,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2年,2023年度尚在投资建设期。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计划投资建设期2年,2023年度尚在投资建设期。

  [注2]“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系实施方式变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309,731.2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4,652,803.68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465,280.37元,加上2022年度末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4,399,517.24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2022年度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后,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54,587,040.5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4,587,040.55元。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部署,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持续推进的前提下,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管理层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处于回购期限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阶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相关审议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发展阶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健康发展。

  2、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将用于公司研发支出、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遵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31       证券简称:农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5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敬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孝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敬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永孝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永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农心作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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