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
(1)向关联人采购燃料不超过1,300,000.00万元;
(2)接受关联人工程劳务及设备材料不超过80,000.00万元;
(3)接受关联人提供运输业务不超过265,000.00万元;
(4)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不超过8,000.00万元;
(5)接受关联人提供金融业务,其中融资租赁利息支出不超过7,000.00万元、存放资金日存款余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贷款不超过90,000.00万元、票据业务不超过30,000.00万元、保理业务不超过12,000.00万元;
(6)接受关联人提供技术服务2,500.00万元;
(7)向关联人采购电力不超过40,000.00万元;
(8)向关联人销售电力不超过460,000.00万元;
(9)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32,000.00万元;
(10)向关联人销售热力不超过20,000.00万元;
(11)向关联人销售燃料不超过450,000.00万元。
2.关联人名称
(1)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
(2)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3)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预计总金额
2024年预计发生2,996,500.0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034,500.00万元,关联销售962,000.00万元。
4.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除关联董事师李军回避表决,剩余表决票数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641,080.57万元,其中:关联采购1,172,781.53万元,关联销售468,299.04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要产品及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煤炭的运输和销售;煤炭批发经营;煤焦科技开发、技术转让;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机械制造;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仪器仪表制造、维修;电信业务:专网通讯,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饮用水供水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电力设备及器材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和销售;进出口: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自备铁路的维护;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李国彪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太和路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总资产:11,209.92亿元。(2023三季度末数据)
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3,738.54亿元,利润总额224.30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母公司控股股东。
2.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营范围:铝矿产品、石灰石产品生产及销售、热电联产、碳素产品及其他有色金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王辛成
注册地址:山西省河津市
注册资本:427,960.06万元
总资产:866,245.11万元,净资产:158,642.39万元。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639.61万元,净利润-33,805.03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4.02%)
3.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性质:工业企业
主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电气设备修理。
法定代表人:李克章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秦皇东大街540号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总资产:149,896.38万元,净资产61,919.19万元。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8,882.24万元,净利润2,389.5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联营公司(公司持股比例40%)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人的资信、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良好,从历年来本公司与其业务往来结果看,以上关联方均能够遵守签署的合同、协议的约定,产品质量均能满足公司需求,诚信履约,并及时向上市公司支付当期发生的关联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采购燃料
公司所属发电公司组织生产时,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采购燃料,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议议定。
(二)接受工程劳务及设备材料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工程劳务、检修维护、委托运行、脱硫、电袋除尘、烟道改造、石灰石、生产设备等业务,双方参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三)接受运输业务
公司与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参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开展运输业务。
(四)接受物业服务
公司与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签订合同,负责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办公楼、厂区等物业服务。
(五)接受金融业务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金融业务包括存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票据业务等。
公司通过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资金平台,办理公司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资金存放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资金平台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资金平台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费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六)接受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接受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属企业提供的技术服务, 参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七)销售电力及热力
本公司与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2×300MW 发电机组委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中铝新材料公司),受托经营中铝新材料公司2台发电机组生产运行,中铝新材料公司包销2台发电机组的所有电力产品。
公司子公司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电力,参照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公司子公司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销售热力,按照物价局批复价格、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八)提供劳务
本公司与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新材料公司”)签订《2×300MW 发电机组委托管理合同》,受托经营中铝新材料公司2台发电机组的生产运行,本公司按照售电量收取托管服务费。
公司子公司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提供运行服务、检修维护等劳务,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签订协议。
公司向秦皇岛秦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工程劳务服务,双方按市场价格签订合同。
(八)销售燃料
公司子公司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燃料贸易业务。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供应单位、关联销售单位均签定合同、协议,并根据市场行情适时签定补充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在销售电力时发生关联交易,一是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借助公司管理大机组人力、技术和管理优势,委托公司运行自备发电机组的关联交易;二是与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电量双边协商交易,拓宽电力销售渠道,提高公司售电量。
(二)在采购燃煤时发生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充足稳定的煤炭资源及其下属公司的地理位置优势、区域优势及集约规模优势,确保长期稳定的燃料供应,向其采购燃煤的关联交易。
(三)在接受工程劳务方面,主要是利用关联方市场及服务设施方面的资源,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四)充分利用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发展提供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通过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
通过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保理业务。
(五)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劳务方面,充分利用公司专业的电力检修队伍,向关联方发电企业提供电力检修维护服务。
(六)向关联方销售燃料方面,公司子公司向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燃料贸易业务。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和持续发生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保障作用。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及服务关系,不存在被控制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过半数同意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十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3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时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2022年合并报表
2022年母公司报表
(二)执行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本期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该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4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防范债务风险,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为下属14家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90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是:
1.向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汾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的财务资助。
2.向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
3.向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洲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
4.向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发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的财务资助。
5.向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
6.向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治发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
7.向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炭配售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
8.向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山发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
9.向山西王坪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坪热力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
10.向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华发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
11.向晋控电力同承热电(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承热电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助。
12.向陕西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风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的财务资助。
13.向晋控电力山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
14.向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顺达公司”)提供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的财务资助。
以上委托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由接受财务资助的各单位以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28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录井村
注册资本:4亿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0%
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45%
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热力、电力技术咨询与服务;销售:粉煤灰及其制品、硫酸铵、石膏及其制品,再生水,材料设备;设备租赁。主导产品为电力及热力。
2.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贾建华
注册地址:山西示范区中心北街3号晨雨大厦6层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新能源电力、热力项目的投资、建设;新能源电力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能源电力技术及设备的开发和销售;电力设施;新能源电力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调试实验;新能源电力设备配套、建造、经销、运行维护、检修;电力业务;新能源电力、热力产品生产与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6,4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3.企业名称:晋控电力蒲洲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刘文军
注册地址:山西省永济市中山东街20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销售;通用设备、煤炭销售;粉煤灰开发、利用;电力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揽电力工程及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
注册资本:人民币564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5%
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35%
4.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7月3日
注册地点:怀仁市新家园镇王坪村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主营业务:售电;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综合利用;项目筹建;电力、热力的生产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9161.94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
5.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同达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1日
注册地点:大同市泉运路南侧
注册资本:61278.6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1%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49%
法定代表人:冯宇亮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开发:电能、热力(热水、热汽)的生产和销售;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售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注册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长北合成西路13号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注册资本:17.51亿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经营范围: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相关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发电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安装、设计、施工(除土建);工矿机电产品加工、修理;室内外装潢;采暖设备维修;设备清扫;电力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设计、调试、试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煤炭配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7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口泉乡榆林村
注册资本:1亿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谷向春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煤炭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矿用机械设备维修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劳务服务;装卸搬运;电力系统设备及相关工程设计、调试、实验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8.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0日
注册地点:大同市云冈区塔山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410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40%
法定代表人:刘子军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售电业务(以上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粉煤灰;供热及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王坪热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9日
注册地点:朔州怀仁市新家园镇王坪村
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经营范围:集中供热工程的投资、管理、运行、维护;太阳能、风能、页岩气的开发及电热综合利用;发电及热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售电业务、热力产品的销售(凭此营业执照到有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72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同华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6日
注册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胜路开发区综合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甄裕
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发电业务;电力供应;售电业务;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电厂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经营(不含危险品);电力设备的生产和销售;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5%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5%
11.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同承热电(山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8日
注册地点:大同市云冈区赵家小村
法定代表人:冯宇亮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热水、热汽)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销售灰渣(不含煤焦)、废旧物资;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3244.78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88.98%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1.02%
12.企业名称:陕西雄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注册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砖井镇西高圈村
法定代表人:梁宇宁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和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质设备采购;风能发电技术转让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0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13.企业名称:晋控电力山西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日
注册地点:山西示范区中心北街3号
法定代表人:邢志强
经营范围: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调试、运行;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脱硫环保工程,保温防腐工程施工;自有物资成套设备销售、租赁;环保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电力设备、材料备件的采购、销售、代管;矿山设备及配件销售;计算机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安防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橡塑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14.企业名称:晋城市万鑫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北义城镇岸则村村东200米
法定代表人:张峰革
主营业务:电力业务:发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股权结构: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无或有事项。
(三)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临汾热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二股东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海姿焦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红奎
注册资本:6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冶金焦炭、铸造焦炭与煤焦化相应的化工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东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国宏华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晨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转让。(“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蒲洲热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兆军
注册资本:505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与销售(仅限分公司经营);矿山建设;煤矿专用设备及配件制造;煤矿机电设备加工及修理;地质勘查钻探设计与施工;灌注浆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建筑设计与安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铁路运输(仅限自用铁路专线内);五金交电与汽车配件销售;电力生产、供电、供暖;车辆维修、保养、装潢;房屋、设备租赁;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物资采购与销售;石油运输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汽车货运(危险品除外);矿山救护与培训(仅限内部培训);物业管理;电子信息服务;住宿、会议、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消防服务;旅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王坪发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跃
注册资本:1783561.908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同达热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军华
注册资本:1703464.16万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机械制造;工程建筑施工;工业设备(含锅炉、电梯)安装、租赁,特种设备安装;生铁冶炼;建材生产;仪器仪表制造、维修;专网通讯,基础电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饮用水供水及工业用水生产、销售;煤矿工程设计及技术咨询;造林绿化、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房地产开发;食品经营、住宿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地质勘查,地质水文勘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按许可证、特行证经营,而证件又直接核发给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仅限相应持证单位经营,其他单位不得经营);煤炭资源生产经营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服务;污水处理;供暖设备安装、维修服务;煤炭洗选加工;矿山救护服务及专业人员培训;仪器仪表的检测服务;房屋、机电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疗养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资产管理;自备铁路的维护;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塔山发电公司参股东基本情况
名 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顺启
注册资本:1850671.0504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同华发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晓文
注册资本:174810.2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电、热项目的投资、筹备及管理;以自有资金对电、热项目上下游相关产业及相关高新技术的投资、开发及管理;电力设施:电、热及相关产业设备的检修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同承热电公司参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佳宇
注册资本:69000万元
经营范围:热力电力生产销售热力及电力的原材料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非全资子公司股东结构图
1.临汾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2.蒲洲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3.山西国电王坪发电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
4.同达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5塔山发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6.同华发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7.同承热电公司股权结构图
(五)2023年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56.86亿元,均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偿还的情况。
(六)被资助对象均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临汾热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临汾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32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临汾热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与新能源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新能源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新能源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3.公司与蒲洲热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蒲洲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蒲洲热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4.公司与王坪发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王坪发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王坪发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5.公司与同达热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达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同达热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6.公司与长治发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长治发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长治发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7.公司与煤炭配售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煤炭配售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煤炭配售公司公司以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8.公司与塔山发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塔山发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塔山发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9.公司与王坪热力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王坪热力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王坪热力公司以电费、热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10.公司与同华发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华发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同华发电公司将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11.公司与同承热电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同承热电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同承热电公司将以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或由其参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担保。
12.公司与雄风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雄风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由雄风公司以电费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13.公司与工程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工程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资金用途为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等,工程公司以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14.公司与万鑫顺达公司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向万鑫顺达公司办理额度为人民币0.5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三年,利率不低于当月公司融资利率。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等。本次财务资助为委托贷款,万鑫顺达公司以收费权质押提供担保。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下属子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
2.临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临汾热电公司预计年收入12.24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0.6亿元,供热收入1.49亿元,折旧费用1.89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新能源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新能源公司预计年收入16.79亿元,折旧费用6.9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蒲洲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2024年全年预计销售收入13.7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王坪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王坪发电公司预计年收入7.98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6.93亿元、供热收入1.02亿元、排污权收入0.03亿元,折旧费用1.07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同达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同达热电预计年收入11.31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0.26亿元,供热收入1.05亿元,折旧费用1.53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长治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长治发电期初资金余额1.73亿元,预计每年总收入30.17亿元,折旧费3.09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
煤炭配售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煤炭配售公司预计年收入69.47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塔山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塔山发电公司预计年收入23.7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21.07亿元,供热收入2.65亿元,折旧费用2.05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王坪热力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王坪热力预计 年收入2.49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亿元、供热收入1.1亿元、投资回收收入0.39亿元,折旧费用0.48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同华发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同华发电公司预计年收入22.8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22.48亿元,供热收入0.34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同承热电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同承热电公司预计年收入1.94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1.3亿元,供热收入0.63亿元,折旧费用0.53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雄风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雄风公司预计年收入0.22亿元,其中电量销售资金收入0.22亿元,折旧费用0.45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工程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工程公司预计年收入4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万鑫顺达公司未来收益及还款能力测算:万鑫顺达公司预计年收入0.2亿元,折旧费用0.07亿元,具有可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具备偿还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行为。
3.在上述财务资助中,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7.19亿元,全部为委贷形式,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1.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4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0.94%。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6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7楼7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8:50
2.登记地点: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1406房间)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14层资本市场与股权管理部(邮编:030006)
传真号码:0351-778589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785895、7785893
联系人:赵开 郝少伟
公司传真:0351—7785894
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一条10号
邮政编码:030006
5.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0)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结果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67
2.投票简称:“晋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oc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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