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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现场出席或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普通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5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特别决议事项(即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宇、林彦婷

  联系电话:0758-8510155

  邮箱:board@c-hfcc.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工业园二期华锋股份

  邮编:526000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6

  2、投票简称:华锋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             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三: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238,679.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161,320.75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广会验字[2019]G1803615014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运用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317,550,742.17元(详见附表1),加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4,790,386.71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400,965.2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19,400,965.29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华创”)、理工华创全资子公司广东北理华创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北理华创”)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平台智能制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仿真分析中心建设”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广东北理华创以及理工华创。公司、理工华创、广东北理华创和中信建投证券共同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且该议案同时通过了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9,400,965.29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1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202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胜宇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胜宇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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