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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9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

  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098,557.59元,转回137,552.70元,其他减少800,409.52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单项重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商誉减值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4)第S081号}显示,2023年12月31日,包括商誉的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资产组评估价值56,257.00万元,小于包括商誉的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资产组账面价值57,915.87万元,商誉评估减值1,658.87万元,公司应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658.87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12,722,756.33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8,238,248.56元,合计30,961,004.89元,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30,961,004.89元。

  四、董事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 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20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西中烟工业”)及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中烟物资”)存在必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3,000万元。

  陕西中烟工业为本公司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云南中烟物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预计的日常经营性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八届董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4年4月24日,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舒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62750H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王茂林

  注册资本:245,130.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8号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的生产、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烟叶、烟丝、复烤烟叶的购进;复烤烟叶、卷烟、卷烟纸、滤嘴棒、烟草专用机械、烟丝、烟叶、烟用丝束的出口(限有投资或合作项目的境外烟草企业);内部(职)员工培训;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经营:物流、餐饮、住宿、娱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云南中烟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9149J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日

  法定代表人:顾树东

  注册资本:83,2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盘井街345号

  经营范围: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全国购进、本省(市、自治区)销售;卷烟材料非专卖品的购进、销售;烟机零配件、机电产品及进出口业务;仓储、物流相关业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陕西中烟工业为本公司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云南中烟物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中烟工业、云南中烟物资资信状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及所属相关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烟办(2012)313号】规定,烟草工业生产企业在采购烟标、丝束、咀棒等产品时,须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参照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给予其他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并参与关联人举办的招标会,交易价格以竞标成功所确定的市场价格为准,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进行烟标销售,根据我国烟草专卖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烟标产品只能向中烟工业公司进行销售。因此,公司向陕西中烟工业和云南中烟物资销售商品的业务系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结合实际,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不会对公司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本议案在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向关联股东销售产品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立足政策原因和行业特点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关联股东开展的招投标活动,交易价格以竞标成功所确定的市场价格为准,全部交易遵循公平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八届董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2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2024年度,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金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金叶利源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明德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资本资产债券(ABS)、资产支持债券(ABN)、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2024年度,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2.6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为依据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和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担保额度。”

  根据上述规定,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为依据,2024年度,公司担保预计中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包括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明德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后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金叶利源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明德源防务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为依据,2024年度,公司担保预计中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包括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金明源印刷有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陕西烟印包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新疆金叶科技有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以上担保额度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时,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80246P

  3.成立日期:1994 年01月06日

  4.住 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注册资本:人民币768,692,614元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仅限自有资金)、开发;印刷投资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贸易;经营进料加工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化纤纺织、合金切片、凿岩钎具、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新型化纤材料的研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9,897.08万元,负债总额265,93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8,954.06万元,营业收入123,861.29万元,利润总额5,376.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976.0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0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1,828.62万元,负债总额265,129.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1,570.22万元,营业收入32,994.32万元,利润总额2,90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16.16万元。(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所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38,797.1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7.56%;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13,634.3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3.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22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有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上述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在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有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四、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 董事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公司董事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24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都医院项目立项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8,56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子公司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都医院公司”),同时同意该公司引进其他投资方和专业团队共同筹建实体医院——汉都医院(简称“汉都医院项目”、“项目”)。2018年9月10日,汉都医院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取得了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后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会议同意在“成熟一家、调整一家”的情况下,逐步推进部分子公司(学院)股权管理关系调整事宜。2023年3月30日,公司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第三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同意按照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精神,将原公司持有的汉都医院公司100%股权转让予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简称“明德学院”、“学校”)。该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汉都医院公司由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以上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先后于2018年8月25日、2018年9月11日、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七届董事局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设立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关于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公司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94号、2018-100号、2018-105号、2022-29号)。

  根据公司既定的“培育医养”战略举措及工作部署,公司围绕筹建汉都医院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开展了扎实的筹建准备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已具备启动条件,现对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事项予以正式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实施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设计院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规划设计、勘察设计、编制相关报告等,在政府部门立项、报批报建及办理项目证照、手续,开展项目用地的土地变性、收储和摘牌以及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相关工作。汉都医院项目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同时,公司董事局要求经营层尽快明确汉都医院项目融资方案,在项目融资方案及战略合作方确定后,再行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仅为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汉都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W2RM36K

  3.成立日期:2018年9月10日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11902室

  5.法定代表人:袁汉源

  6.注册资本:人民币18,560万元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美容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公司股东:西安明德理工学院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汉都医院公司总资产为18327.05万元,负债总额74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586.68   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4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1.7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汉都医院公司总资产为18294.17  万元,负债总额738.9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7555.2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1.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45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汉都医院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汉都医院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86号,公司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园区内。

  汉都医院项目拟建设一所以“大专科、小综合”为总则,立足西安市高新区,重点学科服务陕西全省,以“医、学、研”一体化的高端医疗和康养为特色的现代化、智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拟编制床位790张,最大床位1500张,在科室设置上,拟设置微创外科、神经内外科、心血管病科、妇产科以及危重症康复科五大特色科室。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结合医院现有的用地情况以及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医院建设总建筑面积241,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300㎡,主要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康养楼、综合楼、发热门诊楼、连廊雨棚等功能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108,500㎡,主要包括停车场、部分医疗用房、设备用房及其他配套功能用房等。

  4.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计划约40个月。

  5.投资情况

  汉都医院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1,438.25万元(最终若超出总投资概算以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批准金额为准)。为减轻汉都医院项目资金压力,拟采用“一次建设、分期安装、逐步开放运营”滚动发展方案实施。

  针对本次项目投资事宜,汉都医院项目涉及以下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6.资金来源

  汉都医院项目拟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融资,包括明德学院自有或自筹资金、中长期项目贷款、引进战略合作方等。

  7.项目必要性分析

  (1)汉都医院项目是公司践行既定战略发展规划,培育医养产业,实现公司产业转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需要。

  2019年,公司发布《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年期(2019年-2023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提出,公司战略发展方针为“巩固烟配、发展教育、培育医养”。汉都医院项目对公司培育医养产业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如顺利实施,可以为公司培育并打造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助推公司产业转型,确保公司平稳、有序、可持续发展。

  (2)汉都医院项目是促进公司教育事业发展,提升明德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实现学校与医院协同发展的需要。

  汉都医院项目如顺利实施,可以推动公司“教育+医养”协同发展。汉都医院作为明德学院的附属医院,可以为明德学院兴办医学院(规划)提供直接保障和有力支撑,对明德学院提升办学质量,扩大办学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均具有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届时,明德学院医学院(规划)也可为汉都医院直接输送优质医疗卫生人才,推动汉都医院更好更快发展。

  (3)汉都医院项目是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区域医疗服务、医学科研水平,助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汉都医院项目建成投用后,将在项目所在地西安市现有医疗服务设施基础上新增床位数约1500张,达到“综合医疗保障能力突出、大专科特色明显、医疗技术先进”的目标,从而有效解决区域内广大市民的医疗救治、体检、康复等实际医疗需求,将对完善区域公共医疗卫生基础配套设施、优化区域整体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快速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基于项目的医、学、研一体化特色,通过与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广泛合作,力争在所在区域形成一个集医疗服务、医学研究、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医疗科研机构,有助于提升区域医学科研及教学水平。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汉都医院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导向,除中省市一系列医养产业支持政策外,项目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于2020年9月专门印发了《西安高新区关于打造区域卫生健康中心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意见》从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7个方面做出了产业扶持系统性安排。事实上,汉都医院项目已取得地方政府的实际政策支持,项目前期各项工作推进较为顺利。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现公司子公司陕西金叶印务有限公司园区内,该地块市政共用配套设施、通讯设备较为完善,水电供应充裕,施工条件良好,各种配套条件等均可满足项目建设需求。

  (3)基于项目地块现状,项目用地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良好,完全可以满足医院定位、科室设置、功能需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报批报建要求以及三级医院评定要求。同时,项目核心人才队伍由以医学界领军人物为代表的团队组建,团队成员拥有权威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医院管理经验。

  (4)此外,从项目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强劲、人口密度大、人均收入高、对高等级医疗及康养需求基数较大等角度分析,同时结合区域高端康养床位稀缺且紧张现状,汉都医院项目从市场需求角度也是可行的。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汉都医院项目符合公司“培育医养”战略发展规划,旨在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实现公司产业转型,尽快为公司培育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提升明德学院综合办学实力,推动公司教育事业与医养产业协同发展。

  2.汉都医院项目及其投资事项,可能会受到市场竞争及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利润不达预期、立项相关投资无法实现预期效果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汉都医院项目投资后续相关工作,并依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概况

  公司现有业务类别涵盖教育事业、烟草配套产业、医养产业等三大类。教育事业主要业务为高等学历教育及其他教育教学业务、教育投资业务;烟草配套产业主要产品为烟标、烟用丝束、咀棒的生产销售;医养产业设立了医院及医养项目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变化情况

  目前,教育事业及烟草配套产业是公司的两大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两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概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分析

  1.教育事业

  公司教育事业运营主体为民办高等院校—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报告期末,其在校生规模达20000余人,教育教学质量及品牌影响力在教育大省陕西省处于同类院校前列,综合实力稳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梯队。

  2.烟草配套产业

  公司烟草配套产业起步较早,发起股东主要为烟草股东,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形象、产业规模及行业影响力,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鉴于烟草配套行业特性,公司烟草配套产业的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受国家烟草政策、烟草产业整体规模及相关产品订单获取、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

  3.医养产业

  公司医养产业目前尚处于培育期,报告期内并未产生实际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本公司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五)之43(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推荐,经公司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并先后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吴文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号、2023-30号、2023-45号)。

  2.报告期内,基于个人原因,刘增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推荐,并先后经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2号、2023-36号、2023-37号、2023-45号)。

  3.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荣源”)基于经营实际,并经协商一致,公司、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滋苇”)以及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国城”)共同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滋苇将其持有的上海荣源6.25%合伙份额无偿转让予广东国城,广东国城同意受让该部分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上海滋苇不再持有上海荣源合伙份额,上海荣源的普通合伙人由上海滋苇变更为广东国城,上述事项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上海荣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岳跃伟)”变更为“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丽萍)”。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6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号、2023-43号)。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袁汉源、熊汉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18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号)。

  5.本报告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以个人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数量不少于250,000股(含本数)。截至2024年1月16日,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已按增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号、2024-02号)。

  6.报告期内,基于办学实际需要,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明德学院投资建设新功能区项目二期,预计投资额为44,663万元。上述投资建设明德学院新功能区二期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号、2023-12号)。

  7.报告期内,基于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叶利源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项目二期,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金叶利源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项目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号、2023-13号)。

  8.报告期内,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昆明瑞丰(即更名后的云南金明源)对其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一级子公司完成名称及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号)。

  9.公司先后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56号、2023-57号、2023-59号)。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4日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

  四、《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1,098,557.59元,转回137,552.70元,其他减少800,409.52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业绩:

  1、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共38户(母公司及一级子公司9户、二级子公司21户、三级子公司8户),报告期内新增5户。

  2、2023年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23,861.29万元,同比下降4.01%,净利润4,650.22万元,同比下降21.98%,归母净利润3,976.05万元,同比下降33.77%。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8.77万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069.38万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658.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930.45万元。

  经审议,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373,852.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基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43,000万元。

  关联董事舒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2024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公告》。

  十、《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

  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中长期项目贷款、资本资产债券(ABS)、资产支持债券(ABN)、信用证、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2024年度,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拟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额度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质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董事局提请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总裁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十一、《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公司八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向公司董事局提交《独立董事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局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运作规范》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十三、《关于设立集团公司品牌发展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关于设立集团公司资金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同意对投资建设汉都医院项目事项予以正式立项,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实施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相关工作,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投资估算金额为18,651万元。同时,公司董事局要求经营层尽快明确汉都医院项目融资方案,在项目融资方案及战略合作方确定后,再行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汉都医院项目立项的公告》。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陕西金叶”)于2024年4月24日先后召开了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58.77万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3,069.38万元,减去计提的盈余公积658.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930.45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373,852.2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 董事局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局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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