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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变更备案事宜,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7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审计部围绕内部控制制度中涉及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要求、风险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和内控检查。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体系文件与内部控制管理要求进行的,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

  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道德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考勤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等一系列的内控规范,并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和管理层的身体力行有效地得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公司建立了多形式培训机制,由公司管理层、高级技术人员和外聘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深化人本管理理念。公司制定了《人事制度》、《考勤制度》、《工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奖罚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人事管理、考勤、薪资、奖罚、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对公司治理层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 事规则等作了明确规定。目前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 治理结构,并仍在不断完善。“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同时,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管理科学、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 和《证券法》制定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建立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文件。上述制度明确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及相互关系,明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公司按照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自身特点设置了行政部、人事部、财务部、内审部、销售管理部、供应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5)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对重大资产经营决策、审批权限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采购付款、费用报销等方面制定了《采购付款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市场推广费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员工借款及费用报销规定》等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于各种款项支付、费用报销的审批部门、审批权限及责任、审批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销售收款、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销售控制制度》、《销售退回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等相应的审批制度,这些制度对销售货款、现金收支、印章、票证管理等审批权限、岗位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了岗位职责说明,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6)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多形式培训 机制,深化人本管理理念。公司成立了人事部,制定了《人事制度》、《考勤制 度》、《工资制度》、《员工福利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制 度》、《员工奖罚制度》等对员工的薪资、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 并聘用了足够的员工,使其能完成公司所分配的任务,以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 制度能得到切实执行。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虽然没有设置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进行管理,但在内部控制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已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 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评估和监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经 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公司建立了自己的协同办公系统,每位员工都拥有自己的账号,可以通过电子 邮件等方式及时沟通,便于员工及时获取相关信息,极大提高了公司内部沟通 的效率。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 务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 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公司制定了《存货管理控制制度》、《固定资产控制制度》、《工程项目控制制度》、《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印章管理制度》等,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 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査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

  公司按照交易金额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釆取不同的交易授权。明确了授权 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

  公司合理设置岗位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 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 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 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 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销售发货记录、销售发票、采购入库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

  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 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

  公司专门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即审计部),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部门(包括子公司)的重大业务活动,如:重大项目投资、财务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等工作 进行监督审查,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有效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已建立了以独立董事为核心的治理层的监督制度和对公司及附属子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完善性和有效执行进行持续的监督机制。持续、有效的内部监 督机制的健康运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得以有效、一贯的执行。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管理手册等内部制度规章,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6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25号文《关于同意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1.235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583,22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7,490,490.3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092,734.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95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与 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银行南太湖新区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50,539,589.66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40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06.00万元尚未收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9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91.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8%。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82.00 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3,957,552.69元,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中信银行湖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5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1,649,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中类,具体细分为“C3831电线、电缆制造”小类。电线电缆行业“料重工轻”特征明显,铜是电线电缆企业最主要的原材料。一方面,上游主要原材料行业发展时间较长,技术水平较为成熟,行业内公司众多,能够为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由于铜是大宗商品,具有标准化且交易量较大的特点,其交易价格受供求关系、宏观环境等影响波动较大,电线电缆企业的盈利情况也会随之受到影响。目前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约定了销售价格的调整机制,以减少铜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但是铜材价格波动仍然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如下影响:一方面,铜材的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和产品成本,而目标毛利相对固定,从而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另一方面,铜材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运营资金压力。

  电线电缆行业的下游主要为电力、轨道交通、建筑、能源、石化、通信等重要的国民经济领域。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配套产业,受下游行业的整体需求影响较大,为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市场机遇。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以及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与之配套的电缆材料、电缆设备制造业也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体系。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以及人才储备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未来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对先进制造业的不断支持、行业转型升级等,电线电缆行业整体技术以及工艺有望得到进一步突破。

  公司专注于细分领域防火类特种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系矿物绝缘电缆等防火类特种电缆国家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主要制定者,主编了《矿物绝缘电缆敷设》(09D101-6)、《额定电压750V及以下矿物绝缘电缆》(T/ZZB 0107-2016)等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参编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 232-2011)、《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J13286-2016)、《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BJ50-164-2013)和《地铁工程电缆敷设》(20T205)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规范,体现了公司在防火类特种电缆领域的领先优势和专业化程度。公司防火类特种电缆产品曾成功应用于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广州新电视塔、广州西塔、腾讯滨海大厦、上海中心大厦、中国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虹桥交通枢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上海地铁、深圳地铁、杭州地铁、西安地铁、郑州地铁、重庆地铁、人民大会堂改造、国家会展中心、国家图书馆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突显了公司行业内的重要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用途如下表所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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