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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36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365,200股后的总股本100,99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

  2023年,公司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为动力工具和建筑五金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动力工具以燃气射钉枪及其配套的射钉、瓦斯气罐为核心,包括燃气射钉枪、气动射钉枪等气动工具和锂电射钉枪、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建筑五金制品主要产品包括通风口、检查口、地板支撑等中高端建筑五金制品。

  公司具备较强的动力工具研发、生产能力,在国内率先掌握了燃气射钉枪生产核心技术,成功打破国外技术壁垒。公司以第一单位参与起草了“燃气动力射钉枪”及“燃气动力射钉枪用气罐”两项行业标准,承担的“新型燃气动力射钉紧固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基于在燃气射钉枪领域已形成的技术积累、品牌优势和营销网络,近年来公司把握各类动力工具细分市场发展机遇,结合智能、电子信息等先进技术,创新性开发了各类气动工具和电动工具。目前,公司自主开发的气动射钉枪、锂电射钉枪以及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已初步实现量产销售,同时公司还继续研发各类园林电动工具。2023年7月,公司收购专业电动工具制造商腾亚铁锚控股权,进一步扩大了电动工具产品线和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燃气射钉枪、气动射钉枪、锂电射钉枪主要以自有品牌销售,其中燃气射钉枪已占据国内市场主要份额,配套的射钉、瓦斯气罐和电锤、电钻等电动工具主要以ODM形式销往欧洲市场,客户包括欧洲知名五金品牌TIMCO、Rawlplug、HIKOKI(挪威)等。

  公司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高端建筑五金制品的集成供应商,产品主要为根据日本房屋特点和当地居民家装需求开发的专用五金结构件,以ODM形式出口日本。经过多年深耕,公司积累的产品储备多达5,500多种,可为建材商超客户提供一站式集采服务,已与港南商事、Komeri、VIVA HOME等日本前十大连锁建材超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借助公司在建材商超市场良好的口碑,公司现已进入日本大型建筑公司东建、长谷工、松下建筑的供应链体系,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动力工具和建筑五金制品,动力工具又可细分为气动工具、电动工具、工具耗材,建筑五金制品细分为通风口、检查口、地板支撑等。

  1、动力工具

  

  

  2、建筑五金制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由于苏州合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翱翰睿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报告期末前200股东名册中,公司无相关数据,故按0填列。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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