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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丕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亮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丕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丕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海亮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均为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蔚蓝生物”)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3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集团”)、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动保”)、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物药业”)、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青岛蔚蓝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天成”)、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康地恩”)、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蔚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前述范围内的被担保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2,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前述范围内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720.2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预计产生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在2023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3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2,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具体如下:

  

  上述融资额度不限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公司将按照资金使用情况和融资计划进行逐笔审批担保合同,控制好担保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青岛蔚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

  

  2. 青岛蔚蓝动物保健集团有限公司

  

  3. 青岛康地恩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4、青岛玛斯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青岛蔚蓝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潍坊康地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7、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披露的协议外,公司目前尚未与控股子公司及金融机构签署新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担保均为本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3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发生,担保风险可控,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20.00万元,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6.84%,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以公司2023年经审计数据计算)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二) 逾期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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