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于2024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50,689户,其中,A股股东49,499户,H股股东1,190户。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维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占清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30亿元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总额30亿元的永续中票(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次债券具体方案
(一)发行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人民币30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三)发行期限
基础期限不超过5年,可设置3+N或5+N等,根据市场形势和投资者意向最终确定期限。本次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公司续期选择权,于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
(四)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债务、项目投资建设及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五)发行价格及发行利率
按面值发行,最终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
(六)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七)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不设担保。
(八)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事宜有关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 本次债券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方案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等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赎回条款、票息递增条款、利息递延条款、利息递延下的限制条款和持有人救济条款等债券条款的设置、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本次债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的协议和文件,以及申报事宜、上市申请事宜和信息披露事宜;
(三)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上市流通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本次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或总裁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注册发行本次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五)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届满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止。
三、本次债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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