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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上海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集体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活动,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周五)15:00至16: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刘会平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苏爽先生、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马晓琳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会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苏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考核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文婷、邵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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