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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31                      公司简称:星环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2023年度,公司秉承“自主创新、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围绕大数据和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三大产品矩阵进行全面升级,夯实产品竞争力,支撑各行业客户打造数据底座。同时,公司积极拥抱大模型问世带来的技术变革,发布分布式向量数据库Hippo、大模型预训练/微调工具Sophon LLMOps、企业级垂直领域问答大模型“无涯”和其衍生的数据分析大模型“求索”等创新产品,助力各行业客户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数字化中国贡献星环力量。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面向领域众多,包括金融、政府、能源、制造、交通、医疗等,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销售队伍的建设以进行相关垂直行业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及行业深耕;同时,公司持续完善生态体系建设,赋能各个行业的关键应用在公司的产品平台上进行有效运行,相应的销售费用投入增加。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研发、销售等方面需要持续投入,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尚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2023年度公司积极克服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因素影响,紧抓行业信创和数字化转型机遇,为公司业绩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效率优先”的发展原则,在管理上加强对于公司业务的全链路流程管控,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经营成效,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企业级大数据基础软件开发商,围绕数据的集成、存储、治理、建模、分析、挖掘和流通等数据全生命周期提供基础软件及服务,已形成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的软件产品矩阵,支撑客户及合作伙伴开发数据应用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助力客户实现数字化转型。

  公司主要提供两大类的产品和服务:第一类是大数据基础软件业务,包含基础软件产品和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第二类是应用与解决方案,主要针对大数据应用场景,提供大数据存储、处理以及分析等相关场景下的咨询及定制开发等服务的解决方案;除上述两类业务以外,公司根据客户及项目需求销售少量第三方软件、硬件等其他业务。

  公司的第一类大数据基础软件业务中所包含的基础软件产品,主要由下列三大类产品矩阵所构成:

  (1)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软件(TDH和TDC)

  TDH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站式大数据基础平台,包括多个大数据存储与分析产品,能够存储PB级别的海量数据,可以处理包括关系表、文本、时空地理、图数据、文档、时序、图像、向量等在内的多种数据格式,提供高性能的查询搜索、实时分析、统计分析、预测性分析等数据分析功能。

  TDC是一款基于容器技术的数据云平台,支持将大数据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智能分析工具等大数据软件以PaaS云服务的方式提供给客户,满足客户对数据平台的多租户、弹性可扩展和使用灵活性的要求,可以在一个云平台上支撑大量的用户需求和数字化应用,适用于建设大型企业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城市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平台、企业级数据应用云以及跨多数据中心的数据平台等场景。

  (2)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软件(ArgoDB和KunDB)

  ArgoDB是面向数据分析型业务场景的分布式闪存数据库产品,主要用于构建离线/实时数据仓库、数据集市等数据分析系统。

  KunDB是一款兼容Oracle和MySQL的分布式交易型数据库,集中式与分布式一体化,可快速由集中式扩展为分布式,主要用于支持操作型业务场景(如ERP、OA、HIS等)和高并发场景(如消费者的手机APP应用、居民码查询等)的核心数据系统的构建。

  (3)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TDS和Sophon)

  TDS是公司研发的一款用于大数据开发的工具集。TDS内置多个数据工具产品,为企业构建数据仓库、数据湖、数据中台,提供高效的数据集成、数据治理、数据资产管理、数据标签与服务、数据共享与交易等工具,提高开发者对数据系统的建设效率,提升业务客户对数据资产的利用效率,帮助客户实现数据对业务的赋能。

  Sophon是一款一站式人工智能平台,它能够在统一的平台上,端到端对多种模态数据完成数据采集、数据接入、数据标注和自标注、模型构建、模型测试、模型管理、模型持续迭代、知识存算和推理、辅助决策到数据要素流通的各个流程。同时,Sophon也能为不同智能数据分析业务提供便捷的存、算资源管理和调度、监控、审计等企业级功能。Sophon内置了多类机器学习算法(包括不限于各类统计学习、图计算、深度学习算法等),并支持多种主流机器学习计算框架、算法和人工智能模型在Sophon平台运行,能够赋能用户更高效地进行大规模复杂数据分析和预测性分析,从而辅助业务决策,提高企业的数字化运营能力和智能化决策能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大数据基础软件业务相关的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应用与解决方案。其中,大数据基础软件业务是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根据不同客户或项目需求,公司大数据基础软件业务主要以软件产品授权的方式交付,少量情况下也提供软硬一体交付方式,此外,根据部分项目具体需求,公司为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或相关的软硬一体产品配套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永久授权模式向客户销售软件产品,授权收入根据客户及具体项目需求,按照授权数量收取软件授权费。技术服务及应用与解决方案按项目计价模式或人月计价模式收费,其中维保类服务通常按服务期限收费。公司持续进行新客户的开发、销售,并随着公司客户积累及客户大数据相关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向老客户提供已购产品扩容、新软件产品销售、提供技术服务及应用与解决方案的方式,实现老客户对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复购。

  2、研发模式

  公司秉承“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由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研发工作总负责人,负责技术和产品研发的统筹安排,技术和产品研发的具体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落实完成。为保证研发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公司针对技术研发过程制定了详细的流程管理制度,主要通过产品研发生命周期管理和软件工程过程管理两大类流程,控制开发各环节的工作质量,提高开发作业能力和研发工作效率,保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

  3、销售模式

  根据客户类型不同,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两种模式。其中:

  (1)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面向金融、交通、能源等领域的终端用户进行签约,并向终端用户直接交付公司产品与服务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销售团队主要负责新客户的拓展以及存量客户的需求挖掘。公司总部及各地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本地化机构具备良好的销售及综合服务能力;

  (2)渠道销售模式指公司与项目合作伙伴和经销商等生态合作伙伴直接签约,通过与生态合作伙伴合作向终端用户交付公司产品与服务的销售模式。其中,项目合作伙伴主要包括直接面对中大型终端用户的系统集成商或应用开发商,拥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和(或)自有的IT产品,能够与公司协作形成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产品或解决方案。项目合作伙伴通常根据终端用户的需求采购公司的产品,并结合其自有IT产品或其他厂商产品(如有)销售交付给终端用户。经销商为行业内具有丰富软件推广经验的合作伙伴,与公司签署有效的合作伙伴协议或框架协议,并在合作伙伴合作协议或框架协议中约定了销售业绩或市场占有率或产品数量等指标。公司与经销商客户之间均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客户在采购公司产品后,向终端用户、系统集成商或应用开发商进行销售。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内容分为自用采购及项目采购,其中:

  (1)自用采购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和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服务器、办公设备等相关硬件和少量技术服务以及办公用品,由采购部门根据内部需求执行采购流程;

  (2)项目采购通常包括技术服务采购和软硬件采购,用于向客户实施及交付。

  为了提升项目收益率、提高交付效率以及缩短实施周期,公司会向技术服务供应商采购技术服务。公司技术服务采购分为工时计价和项目计价两种方式。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为软硬件一体机的硬件设备及通用工具软件。

  对于项目采购,公司建立了内部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由采购部门根据客户需求执行采购流程。公司制定了《项目外采管理办法》《内部采购管理及供应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依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新兴软件开发”之“基础软件开发”。

  (1)行业发展阶段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5G等信息通信技术及产业的不断发展,全球及中国的数据量均爆发式增长。数据资源总体呈现出“4V”的特点,即海量的数据规模(Volume)、多样的数据类型(Variety)、价值密度低(Value)、快速的数据流转(Velocity)。在大数据时代下,以集中式架构关系型数据库为代表的传统数据管理软件在处理大数据场景时不能很好适应数据的“4V”特性,面临较多技术挑战。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处理需求的变化推动了数据管理软件技术的变革,从技术发展方向来看,数据管理软件技术依次按照“关系型、集中式”向“非关系型、分布式”并进一步向“多模型、云原生”这三个阶段进行演变。随着技术不断成熟,分布式架构将逐渐成为主流。自底向上,传统的集中式资源管理调度逐渐向基于云原生技术的分布式统一资源管理平台发展;数据管理软件技术架构也会因为计算模式的转变发生重大变革,传统的集中式数据库逐渐向分布式、多模型数据库发展;传统数据分析软件逐渐向新型的分布式数据开发和智能分析软件发展。

  当前,中国大数据软件领域处于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我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数据产量达8.1ZB,同比增长22.7%。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总量居世界第二。根据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快速起步,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目前国内的技术支撑不够强,基础软件等关键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在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中相关内容亦指出,要聚力攻坚基础软件,对数据库等关键基础软件补短板。

  (2)行业基本特点

  ①分布式系统成为行业技术架构主要的发展方向

  传统数据库以集中式架构为主,集中式架构由一台或多台主计算机组成中心节点,数据存储以及整个系统的业务单元都集中部署于该中心节点中,系统所有的功能均由中心节点集中处理。每个终端或客户端仅仅负责数据的录入和输出,而数据的存储与控制处理完全交由主机完成。分布式架构下,软件组件分布在不同主机上,主机之间通过网络连接进行通信和协调。

  随着海量及异构数据的数据分析需求增长,需要的计算、存储和IO等资源也在极速增加。集中式架构通过改善硬件配置来提升存储和处理能力,但单台主机可配置的资源存在上限,因此传统的集中式架构软件难以满足海量及异构数据的数据集的处理和分析需求。而为了处理TB以及PB级别以上的数据规模,分布式的架构将数据分散在网络上多个通过高速网络互联的节点上联合计算。因为数据分布在不同节点,在进行计算任务时,任务也会被切分成多个子任务,分发到多个节点上同时进行计算,能充分利用整个集群各个节点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IO资源,可线性提升集群的存储和处理能力。因此,分布式架构能较好地处理该类问题,这也是分布式架构相对于传统单机架构的核心优势。

  在大数据场景下,分布式系统在扩展性、容错性、经济性、灵活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较好地满足大数据分析的需求。此外,近年来,分布式技术不断发展,在提供高弹性、支持高并发的同时,支持关系型数据库中强事务性的特性,成为大数据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

  ②数据管理软件国产化趋势明显,国产大数据产品有望实现换道超车

  国内数据管理软件基本被Oracle、IBM和微软为代表的国外关系型数据库厂商主导,国产软件产品渗透率低。随着国内客户越来越重视数据与信息安全,国产软件产品在关键领域实现替代成为其中重要环节,越来越多的客户已经开始或计划相关软硬件的采购计划。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管理软件正在逐步由集中式架构软件向分布式架构软件演进,国产大数据产品有望实现换道超车,对国外数据管理软件进行替代。从功能来看,基于新兴分布式架构的国产大数据产品已经能满足市面上绝大多数数据应用场景基础需求。但国产大数据产品能否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仍然取决于国产大数据产品能否构建自主研发的生态以及产品的全球竞争力。目前,为保障国家信息安全,自主研发的国产大数据生态体系正在形成,此前国产软硬件发展面临的格局分散、生态基础不完善、规模用户群体缺乏等障碍正被逐步攻克。随着国产大数据生态体系进入快速协同发展阶段,国产大数据产品与服务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③数据管理软件趋向于统一多数据模型的平台

  数据模型是决定数据库系统逻辑的重要因素,并从根本上决定以何种方式存储、组织和操作数据,包括传统的关系模型和NoSQL数据模型(文档模型、键值模型、图模型等)。大多数数据库管理系统只能支持一种或少数几种数据模型,因此企业通常只能使用多种数据库产品联合的方案来应对日益增长的异构数据模型处理需求。

  随着大数据厂商技术实力的提升,逐渐出现了能够提供多数据库模型的大数据平台技术。相比多种数据库产品的集成方案,多种数据库模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包括:(1)提升场景效率。同一份数据可以分别采用多种数据模型存放,解决不同场景的处理效率问题;(2)统一分析管理。关联不同模型的数据,统一分析管理;(3)降低运维成本。无需维护多种数据库,降低运维成本;(4)降低数据持有成本,同一份数据在不同的数据模型当中不需要全量存储,不同模型只需要存储必要的数据内容即可,在查询时可以通过关联的方式获取全量信息。

  未来多模型数据平台将通过不断提高计算、存储引擎的处理能力,从操作响应速度、数据并发能力、数据管理成本等多个角度优化企业的数据需求,成为多模大数据平台的重要发展趋势。

  ④云原生大数据平台架构成为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云原生的代表技术包括容器、服务网格、微服务、不可变基础设施和声明式API,这些技术能够构建容错性好、易于管理和便于观察的松耦合系统。结合可靠的自动化手段,云原生技术使工程师能够轻松地对系统作出频繁和可预测的重大变更。云原生技术有利于各组织在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新型动态环境中,构建和运行可弹性扩展的应用。面对客户日益增长的海量数据、多种数据结构的实时化、智能化处理需求,云原生的大数据平台架构凭借计算存储解耦、资源池化、Serverless等核心技术,提供了高弹性拓展、海量存储、多种数据类型处理及低成本计算分析的能力。相比传统数据库,云原生数据库及数据管理平台天然具备灵活性,能够提供强大的创新能力、丰富多样的产品体系、经济高效的部署方式和按需付费的支付模式。

  ⑤国家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推动数据安全流通技术的商业化加速

  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其中强调“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随着《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征求<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等相关政策不断落地,彰显数据要素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国家也不断推出支持大数据相关行业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流通技术发展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工信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到2035年,数据安全产业进入繁荣成熟期。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成立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2023年8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支持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资产,该规定自2024年1月起施行。至此,数据资产入表正式落地,数据要素产业化大时代即将来临。

  当前,丰富的数据要素资源已经涵盖了政府、金融、运营商、房地产、医疗、能源、交通、物流、教育以及制造业、电商平台、社交网站等众多领域。同时,由于数据的流通和利用是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前提,而跨域、跨中心的数据融合计算需求,以及数据要素在开放流通环节中的安全需求(包括“可用不可见”、“可用不可得”、“可用不出域”等),都使得数据的安全可信流通成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一环,也是各行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和过程后的必由之路。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的实施,以安全为前提的数据开放利用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隐私计算是在处理、分析计算数据的过程中保持数据不透明、不泄露、无法被计算方以及其他非授权方获取的一种技术解决方案,能够在充分保护数据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转化和释放,应用前景和商业价值巨大。在国家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大背景下,数据安全防护技术、隐私计算技术的应用普及和商业化在加速进行。

  (3)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大数据基础软件行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先导型的新兴产业,其技术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技术迭代的速度以及技术覆盖面的广度,每年不断涌现出新技术成为实现大数据的集成、存储和处理、治理、建模、挖掘和流通的有效手段,需要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以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引领新技术的迭代、适应新技术的要求。由于大数据基础软件在不同行业客户的数字化基础设施中,提供信息系统的基础能力,是整个应用系统最终实现数字化的技术基础,其技术水平也决定了对应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边界和创造数据价值的效率,在信息系统中处于核心环节,因而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也成为未来竞争的关键要素,只有研发能力过硬的企业才能够通过更突出的技术优势树立产品竞争力,而新进入者缺乏对大数据核心技术的有效积累,面临较高的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技术地位

  大数据基础软件是新兴科技领域,公司是国内较早专注于大数据基础软件研发的公司,自主研发的大数据基础平台、分布式分析型数据库等已达到业界先进水平。2018年3月,公司大数据基础平台产品TDH V5.1正式通过国际知名组织TPC的基准测试TPC-DS的官方审计,成为全球首次完整通过该项基准测试的数据产品。2019年8月,ArgoDB V1.2.1版本正式通过了TPC-DS基准测试的官方审计,成为全球第四个通过的数据库产品。2022年8月,公司的人工智能平台Sophon Discover V3.0.0成为首个通过TPCx-AI 基准测试(当前TPCx-AI已通过测试最大体量)的TPCx-AI基准测试的产品。2023年12月,公司大数据基础平台TDH V9.1通过TPCx-BB SF3,000基准测试的官方审计,性能位列全球第一。

  (2)市场地位

  公司综合能力较强,2020年10月,IDC发布《MarketScape:中国大数据管理平台厂商评估,2020》,公司综合能力排名市场第四,是中国大数据管理平台市场的领导者。该综合能力指通过关键战略(包含增长、研发速度、生产效率等)、关键能力维度评价(服务范围、客户服务交付等)对中国大数据管理平台厂商综合能力排名。2022年6月,公司多个产品或子产品入选Gartner发布的《中国数据库管理系统供应商识别指南》,在识别的8类数据库管理系统产品中,公司入选产品覆盖其中7类,是覆盖超过7类或以上产品的四家厂商之一,以及覆盖多模数据库的四家厂商之一。公司入围IDC《中国大数据平台市场份额,2022》报告,2022年中国大数据私有化部署市场规模达94.3亿元人民币,公司在中国大数据私有化部署市场1

  1私有化部署市场主要指包括私有云部署、传统物理机部署以及一些专有云的部署方式。

  份额位列第三。

  公司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组织的多份标准和规范,推动全国范围内及各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编写了国内首个金融行业大模型标准《面向行业的大规模预训练模型技术和应用评估方法第1部分:金融大模型》、知识图谱领域首项正式获批发布的IEEE国际标准《IEEE Standard for Framework of Knowledge Graphs》;参编的行业白皮书《人工智能研发运营体系(MLOps)实践指南(2023年)》《数据要素安全流通白皮书(2022年)》《隐私计算白皮书(2022年)》发布;参编的《金融领域知识图谱构建平台认证技术规范》《医疗领域知识图谱构建平台认证技术规范》《面向结构化数据的机器学习平台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1部分:功能要求》《数据安全风险治理成熟度评价模型》技术规范和测试标准正式发布;并发布面向数据要素市场的《数据安全与流通:技术、架构与实践》书籍。

  随着公司产品在用户场景的逐步落地,公司口碑的不断积累,市场地位迈上新台阶。报告期内,在10,000节点X86、ARM混合部署集群下,公司的大数据基础平台TDH成为首个通过中国信通院云原生湖仓一体大规模一数多芯专项评测的数据产品平台;采用公司的数据云平台TDC支持的“面向多云协同的智能数据平台的关键技术与应用”荣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基于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数据沙箱等数据流通应用场景的安全大数据平台解决方案荣获工信部电子五所中国赛宝“信创优秀解决方案”;公司的多模智能量化投研产品荣获长三角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全球大赛“最佳供应商”;公司的分布式交易性数据库KunDB成为中国信通院首批“软件自研创新能力”专项评估中的唯一一款通过该专项评估的国产数据库产品;公司的分布式搜索引擎Scope和分布式时空数据库Spacture分别通过了中国信通院“可信数据库”专家评审;基于公司分布式分析型数据库ArgoDB的多模型联合分析能力的用例入围Gartner中国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发展趋势报告;公司的企业级垂直领域问答大模型“无涯”和数据分析大模型“求索”成功入选赛迪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综合竞争力50强研究报告》, 大模型“无涯”荣获“人民匠心奖—匠心产品奖”。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入选第一批上海市创新型企业总部、上海市经信委员“2023年上海市优秀信创解决方案名单”、2023IDC中国金融IT中坚力量名单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成为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也决定了必须走自主可控的道路。 “十四五”规划更是明确,强化基础组件供给,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平台软件开发框架。目前,国产化替代正处于从“可用”向“好用”的进化阶段,应用领域也从党政行业逐步向金融、能源、电信等其他行业拓展。在基础软件自主研发创新的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行业标准及规范的制定,并深度参与产品图谱编制、产业白皮书、案例集编撰等工作。

  在国家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大背景下,数据安全防护技术、隐私计算技术的应用普及和商业化在加速进行。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外发布,提出20条政策举措,从生产要素高度部署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报告期内,国家也不断推出支持大数据相关行业和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支持数据安全流通技术发展的相关政策。2023年1月,工信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能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到2035年,数据安全产业进入繁荣成熟期。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成立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2023年8月,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支持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资产,该规定自2024年1月起施行。至此,数据资产入表正式落地,数据资产入表机制能够有效带动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价、资产评估等数据服务业发展,深化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

  未来,随着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地位的确定,数据要素成为数据赋能具体行业的关键一环。数据的流通和利用作为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前提,保障数据安全、数据要素安全流通的技术和平台应运而生,数据的跨境数据交易和不同机构间的数据流通的需求将不断增加,诸如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等。基于数据要素市场,公司可与数据交易所或场外运营商开展技术合作,提供包括产品和技术运营在内的新商业服务模式,包括探索通过提供独立的云上大数据开发和云数据库服务,为数据产品开发商和数据消费方提供数据库产品与数据开发合规等工具,收取数据库和工具产品的订阅费,促进公司基础软件产品通过云交付方式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爆发出新的技术和产业革命,加大人工智能技术投入已成为行业和政府的共识。各地政府已纷纷出台多项支持举措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应用未来巨大的应用潜力,国内外各大科技企业都在持续加大相关领域的投入,陆续发布各类通用大语言模型(LLM)或者垂类模型,并率先探索在金融、教育、医疗、媒体等行业的应用。大模型带来三大趋势,第一,大模型将成为企业的基础能力,可以基于大模型快速搭建业务应用,辅助市场营销、经营决策、合规管理和效能提升,例如可以基于大模型构建智能问答系统和舆情分析系统;第二,大模型使得AI分析趋于平民化,缩短从数据到决策的链路;第三,多模态大模型是AI大模型的发展方向,未来将呈现数据多模态、应用多模态、交互多模态。多模态大模型的训练和应用的增多将带动国产大数据产品(包括向量数据库)快速增长。在这三个大趋势下,公司推出了(1)Sophon LLMOps的工具链用于管理大模型和相应应用程序全生命周期的工具链和最佳实践集合,帮助企业构建自己的大模型;(2)向量数据库Hippo进行向量数据集的存储、索引以及管理,拓展大模型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以及(3)“无涯”及其衍生大模型“求索”,以促进企业级垂直领域问答和大数据分析的平民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0,805,231.02元,同比增长 31.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822,665.81元,亏损同比增加7.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

  关于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证券简称:星环科技公告编号:2024-020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23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210,6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4元,共计募集资金1,430,169,804.00元,坐扣保荐及承销费用54,662,223.9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75,507,580.07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上市相关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674,703.78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832,876.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3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三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此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尚未签订完成,本公司亦未实际使用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通知存款账户和10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结构性存款无专门账号,产品代码为2699236335,产品名称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98 天(挂钩汇率看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星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星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88031       证券简称:星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底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6月28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也于同日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31证券简称:星环科技公告编号:2024-024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本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的股票种类、发行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九)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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