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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2024年4月24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现决定取消于2024年4月12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前次拟修订条款与本次修订章程事项一并以临时提案形式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7.33%股份的股东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2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将下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1《选举石平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石思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傅铸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张穗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1《选举鲁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选举肖文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3《选举谭有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1《选举吴雁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2《选举邓家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7.33%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四、 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以及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32号白天鹅酒店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1至议案14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5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10、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故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故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推进,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9.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石平湘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石思慧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傅铸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张穗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肖文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谭有超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鲁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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