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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环境系统”)、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中山”)、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天津”)、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成都”)、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上海”)、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以下简称“美埃制造”)、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医疗”)、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无锡”)、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新材”)、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赫半导体”)、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纳米”)、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电子”)、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恩必安”)、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埃天津设备”)。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被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05万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并根据被担保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

  本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度进行上述预计后,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被担保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如预计期间内存在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公司对新设或新收购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担保等有关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若总经理无法办理前述事项的则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美埃(南京)环境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工业设计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山美埃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工业村3、4、5号(5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美埃环境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庆广道16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空气净化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制造、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成都美埃环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工业园区)希望路868号孵化园一期孵化器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空气净化产品和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及售后配套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及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美埃净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奥纳路55号3号楼第5层C部位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59.546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MayAir Manufacturing (M) Sdn. Bhd.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18-3, Jalan PJU 8/5C, Damansara Perdana, 4782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

  注册资本:MYR5,122.60万

  经营范围:Manufacturing and trading in clean room products and appliances and provision of related services.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美埃(南京)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美埃新型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8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南京美赫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51%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美埃(南京)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埃(南京)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6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美埃(无锡)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工业集中区锡达路240-2号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美埃恩必安(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空港开发区汤铜路888号内06栋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0%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美埃(天津)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翠溪道2号1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Yap Wee Keong(叶伟强)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用途是为被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开具保函和信用证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融资审批,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0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7.28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05%、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2023年数据为经审计的不含税金额。

  注2:2023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初至2024年3月31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采用的是以上期间的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3:天加集团是指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天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天加环境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天美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福加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天加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TICA Climate Solutions Malaysia Sdn. Bhd.、TICA-Smardt Hong Kong Limited 等。

  注4: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数字由于四舍五入的情况存在尾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MayAir (Thailand) Co., Ltd.

  

  2、常熟市健扬净化滤材厂

  

  3、三通(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赫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TICA China Company Limited

  

  注:基于以上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保密,不便披露。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合规,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定价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相关关联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生,该等关联交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37,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27日)起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6号)核准,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美埃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33,6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0,784,0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6,654,880.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914,129,120.0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18,542.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14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25037_B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810,577.60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78,269,277.60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公司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7,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0.76%。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27日)起实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0.00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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