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2、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各一份。

  (二)登记及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9号楼101证券部。

  (三) 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0:00-12:00和13:00-17:00。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在2024年5月1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在会议召开日入场签到登记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于海波

  联系电话:0891-6601760;010-50870100

  传真:0891-6601760;010-50870100

  邮箱:wxk@wxkpharma.com

  邮编:850000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系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是满足人民健康生活需求、保障民族健康安全、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国家颁布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我国医药工业向创新驱动转型,推动医药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在庞大的人口、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我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潜力会加速释放。

  2023年,受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行业整体收入和利润增速空间持续受到挤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05.7亿元,同比下降3.7%;实现利润总额3,473.0亿元,同比下降15.1%。

  2、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保障“十四五”期间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涵盖了基本原则、具体目标、五大任务及四项保障等方面,推动我国医药工业进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更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1)医疗方面

  2023年2月,为贯彻落实《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公布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171家单位为增补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要求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方向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加强宣传,扩大试点效果,提高临床营养诊疗能力和水平。

  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行动计划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以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医药方面

  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合理用药,干预和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对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临床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儿童用药的遴选和配备管理、临床合理使用、药师配备以及处方调剂及专项点评等方面做出了安排。《通知》要求,遴选儿童用药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进一步拓宽儿童用药范围。《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儿童用药,特别是针对低龄儿童的药品调剂,鼓励开发可灵活调整剂量的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个性化给药的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减少“剂量靠猜、分药靠掰”导致的分不准、不安全等问题。

  2023年5月,全国卫生健康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为主线,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和临床需求导向,重点围绕基本药物、短缺药品、儿童药品、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奋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本次《通知》是对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调整到位后,首次对纠风工作进行部署,对于做好本年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意义重大。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召开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本轮反腐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医药行业“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为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医保方面

  2023年4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正式出炉,本次集采共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达到56%,中选结果于2023年7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2023年11月,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此次集采有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8%,中选结果于2024年3月实施(具体执行日期以各地发布通知为准)。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覆盖374种药品,平均降幅超50%。从采购品种看,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类药品板块均有涉及,总体呈现了“价降、量升、质优”的态势。公司产品盐酸多巴胺注射液中选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

  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调整,共有126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竞价环节来看,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本次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在2023版国家医保目录中,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的医保支付范围限制解除。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化学药品制剂及其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在复合维生素类、微量元素类、电解质类等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秉承“责任、分享、公信、创新”的企业精神,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立足于研发创新,坚持仿创结合,不断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公司基于自身的研发实力,充分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选择市场空间大、技术门槛较高的品种开展研发,主导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等,并初步形成产品组合矩阵,有助于发挥协同效应、共同发力。

  

  核心产品及用途具体如下:

  

  

  

  

  

  2、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1)生产性物料。包含自主生产产品及研发阶段的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合作产品制剂及部分关键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2)非生产性物料。包含固定资产及服务类项目等。

  生产性物料通过供产销协同的方式,控制合理库存及采购周期,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通过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物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和供应商合作程度的不同来实施分级管理,同时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采购效率,保证物资的合格率;非生产性物料,通过品类管理、招投标管理、流程优化管理、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需求管理、项目管理以及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式,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效率,控制供应链风险及采购成本。

  (2)研发模式

  公司以研发能力为立足之本,重视产品开发及产品线管理工作,坚持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同时积极拓展产品获取渠道,通过BD、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产品获取速度。在研发策略方面,公司基于自身技术优势,以临床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筛选市场需求大、技术门槛较高、竞争较小的品种,确立了“上市一批,储备一批,在研一批,立项一批”的梯次研发思路,同时开展药品制剂及其主要原料药的自主研究及开发。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和合作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其中业务合作生产方为普德药业。

  1)自主生产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白医制药为一家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吸入制剂、原料药产品。公司以白医制药为自主生产基地,开展生产活动,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全年生产计划,并分解至月,再根据库存量及生产设备的负荷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产品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操作。

  2)合作生产模式:在MAH制度未普及的时期,公司与具备生产资质、GMP产能充裕的制药企业展开合作,经过多年的稳定合作,实现商业共赢。公司负责合作产品研究开发工作,提供药品注册申请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包括生产工艺、原料药及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分析检测方法等),为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公司享有合作产品的经销权、知识产权及处置权。合作方持有药品生产资质,负责在卫信康技术支持下申请并取得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按照公司订单要求生产合作产品,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成品保管,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同时,合作方应及时进行药品再注册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注销或转移合作产品的药品批准文号。公司负责全部合作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合作方不得自行生产、销售合作产品。“两票制”政策下,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直接销售至公司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公司承担合作产品的全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职责,向合作方收取专利/技术使用、商标/品牌使用、市场管理及推广服务费用。

  公司主要合作产品包括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蔗糖铁注射液等。

  (4)销售模式

  公司实行区域终端配送制的销售模式,核心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国产替代优势、生产批件较少、竞品较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区域终端配送商、区域推广商选聘话语权。公司根据产品特点,选择实力较强的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区域终端配送商构建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由区域终端配送商及推广商开展终端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公司对区域终端配送商、推广商开展学术培训,指导其完成区域市场开拓工作,支持其开展学术活动,凭借产品优势构建高效的销售网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同比下降5.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增长20.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5.7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