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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132,707.14元,累计投资收益21,281,375.39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624,440.38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1,624,440.38元,实有余额31,624,440.38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3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70,382.35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158,964.9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158,964.91元,实有余额32,158,964.9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0.00元。公司2023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投入20,000,000.00元,已累计赎回2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96,849.32元,单日最高余额为2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

  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子项目名称: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及账户注销后银行结息的实际金额为准,以下同)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医药行业政策、注册法规、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优化研发管线,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慎重决定,公司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拟终止实施的具体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一)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1.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募投项目计划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和实施,投资总额估算为7,774.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3,000.0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实施周期为五年。

  本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的研究开发,包括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药用辅料甘氨胆酸、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的研究开发。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产品的基础技术研究(小试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及药理毒理研究)、生产工艺研究、临床研究及生产注册等。

  (2)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明确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明确将“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57.22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为3,157.22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开发项目中已经有5个产品制剂获批上市,包括小儿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小儿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复方电解质注射液(V)、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3)(10/3)、多种维生素注射液(13)(10/3),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已经终止,甘氨胆酸辅料已于2023年9月13日获得辅料备案受理,本次拟终止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2. 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拟终止的具体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医药行业政策、注册法规、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最新行业发展趋势优化研发管线,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

  3. 拟终止子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是公司根据最新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研发战略布局所做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共计7个新产品制剂及其2个原料药/药用辅料开发项目,本次子项目终止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共计5个新产品制剂获批上市,1个药用辅料获得备案受理,2个新产品制剂及1个原料药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研发项目已基本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整体结项。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途安排如下:

  主要用于公司日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的费用支出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本性支出等,以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经济效益。

  补流资金将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缓解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补流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等资料,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客观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021,02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9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医药行业政策、注册法规、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变化,同意公司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同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3,228.9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及账户注销后银行结息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鉴于上述担保均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并就前述授信及用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相互担保,期限为两年。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3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计提2023年度激励基金750万元,向符合规定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进行分配。本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锁定1年,以现金形式采用分期递延方式支付。具体分配事项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于本次董事会审议完成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6.01 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02 2023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刘烽先生、刘彬彬女士、陈仕恭先生在表决本人分配金额方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身份在公司领取董事职务津贴,其薪酬发放情况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独立董事发放的2023年度薪酬。

  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7.01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赵艳萍女士2023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赵艳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02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曹磊女士2023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曹磊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03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许晓芳女士2023年度薪酬》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许晓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及调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2023年度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并根据薪酬管理要求执行,根据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同意将总经理薪酬调整为税前300万元/年-400万元/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为税前80万元/年-400万元/年。适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适用本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张勇先生、刘烽先生、陈仕恭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选举独立董事曹磊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刘彬彬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5.9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刘烽先生、陈仕恭先生、刘彬彬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1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3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和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5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6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7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8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9审议通过了《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0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3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4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5审议通过了《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6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7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8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第22.01-22.07、22.18项子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子议案的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补流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R2、稳健型、中低风险、二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2023年度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2023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薪酬制度规定,结合各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公司的经营情况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并进行薪酬发放。

  13.1《监事会主席宁国涛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宁国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13.2《监事罗婉女士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罗婉女士已回避表决。

  13.3《监事王军先生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情况:关联监事王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6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85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4,653,058.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5,16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021,02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7.95%。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为更好的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稳步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09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娟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媛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公司管理层依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另行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表示认可,认为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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