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最新薪酬发展趋势,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议案中有关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管理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适用范围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不再领取董事津贴。其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其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项目。
三、 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均回避,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赵善麒、丁子文、刘利峰、李四平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董事以及监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1、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善麒、丁子文、刘利峰、李四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三)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到达日均应不迟于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5月23日16:00)。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为保障股东参会权益及登记有效进行,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到达会议现场并办理签到,签到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下午13:30-14:00。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路5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xxpl@macmicst.com
邮编:213034
电话:0519-85163738
传真:0519-8516229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18.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29.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289.33元。2021年8月27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全部所得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及保荐费(不含税)后的余款人民币616,423,005.69元汇入本公司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 《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75.5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756.03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3年7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交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约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491.3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11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1645号专项审核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报告期公司共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491.30 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294,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532,5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9,038,361.71元,期末无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与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248,892,188.18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38,000,000.00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59,128.77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210,892,188.18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资金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1年10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0.00元,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7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本报告期公司共置换120,560,074.50元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共置换35,587,273.93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认为:宏微科技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相关编制基础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微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存在部分投资期限超过董事会、监事会授权有效期限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相关产品可随时赎回,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述产品,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确保投资期限不存在违反《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附表2: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强化管理能力,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 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IGBT、FR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IGBT、FRD单管和模块的核心是IGBT和FRD芯片,公司拥有诸多具有一定先进性的相关知识产权。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单管完全采用自研芯片,模块产品以自研芯片为主外购芯片为辅。IGBT、FRD作为功率半导体器件的主要代表,是电气与自动化、电力传输与信息通信系统中的核心器件。在当前复杂而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积极推动我国功率半导体材料、芯片、封测的国产化进程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而研发和生产自主可控的IGBT、FRD芯片及模块已成为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
2023年,受国产替代、碳中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国内半导体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公司紧紧围绕2023年“全面优化管理流程,大力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实现高质量高速发展”的工作方针,继续在三化一稳定管理建设、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战略级大客户合作等方面加大投入,产品应用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公司经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局面良好。
2024年是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关键之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2024年公司将以“专注客户需求,狠抓质量管理,提升组织能力,扩大营销规模”的工作方针,持续开发具有高护城河、高技术浓度、高性价比的功率器件产品,降本增效,保障高质量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将从以下方面优化业务管理工作:
(一)聚焦核心主业,营收稳步增长
2023年,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良品率。通过加强上下游协同,深化产业链战略合作,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7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619.4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62.48%和47.63%。
2024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战略,为实现既定经营目标努力,2024年公司将以“专注技术创新、洞察客户需求,布局新兴产业、狠抓质量管理”的战略规划,继续开发客户所需的高性价比产品,提高产量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的稳步增长。
1、深化市场布局,加速新兴产业渗透
保障工业控制领域稳中有升;持续发力新能源汽车领域市场;加速开拓新能源市场;家电领域显著突破。
2、持续加大高功率芯片和模块研发力度
针对新能源汽车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Si基器件,加大研发投入,深入开展标准产品和定制化产品研发;利用高电流密度IGBT芯片和先进封装技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工业控制、新能源发电、储能、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领域的标准产品和定制化产品的性能、一致性及稳定性。加快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SiC SBD和SiC MOSFET芯片开发及量产,进一步开展GaN功率芯片的设计开发及应用研究。
3、完善人才招引与人才培养制度,推行价值循环机制
注重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再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芯片及模块设计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加大外部人才的引进力度,尤其是国内外的行业技术专家、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等,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的忠诚度与价值认同感。
4、聚焦战略级客户,开拓增量市场
围绕公司的战略级客户开展深度需求分析研究,形成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和模块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依托现有的销售团队,实施片区负责制,搭建高效的营销网络,对市场的动态预测和客户实际需求进行实时分析。以“点线面”互动的模式进行营销活动。以常州总部为中心,重点围绕华东、华南、华北和西南四个销售区域进行深耕细作,深入挖掘增量市场,同时利用公司技术实力及品牌优势。加速国际市场销售网络布局,推动国际市场业务开拓和发展,打造新的增长极。
5、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2024年,落实质量意识及质量工具培训覆盖率90%以上,完成客诉及内部异常处理流程平台搭建工作,持续改进“5S”、QCC活动推广。严格推进“三化一稳定”和“严进严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产品性能的一致性、质量的稳定性和全生命周期的可靠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6、优化柔性供应链体系建设
加强供应链总体策划,构建流程驱动、体系支撑的柔性供应链体系。优化供应链布局,提升应对采购需求多变的敏捷反应能力。加快采购业务域信息化建设,加强采购早期协同和采购策略研究。持续推进竞争性采购,保障产品交付。
7、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完善ESG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公司的社会责任系统管理体系,面向公司全体成员培养公司的ESG愿景。完善公司治理,明确三会职能与权力,充分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保障自身长期健康发展,并将其作为积极履行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根基。
(二)产能扩产,产业链延伸
2023年,公司通过人才引进,在地方政府及产业基金的支持下,于当年5月26日成立了常州芯动能半导体有限公司,一期注册资金1.5亿元,其中公司已出资6,200万元。在项目通线后,政府产业基金进一步增资,二期注册资金2亿元。项目规划建设年产能720万只,聚焦塑封模块,双面和单面散热塑封模块深入布局,拓宽公司产品型号及在电动汽车等领域的应用范围,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第一条产线的安装调试及通线工作,并在2023年向客户批量交付数万只应用于主驱的塑封模块产品,2024年预计出货将超过百万只。
2023年,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投资了常州能量方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占10%的股权。
鉴于功率半导体产线设备国产替代及自主可控,变得日趋重要,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认购参与的无锡正海锦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2023年公司实际出资300万元。该基金间接投资了一家具有核心技术能力的自动化设备供应商,保障了公司产线建设核心工序的自主可控。
公司前期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定制厂房租赁回购协议》,经后续谈判,公司、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9,191万元收购常州锦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3年公司实际出资6,000万元,这一收购措施进一步增厚了公司的固定资产。
通过外部投资、人才引进、内部发展多项措施并举的策略,公司在供应链、前言技术实现了深度协同,这不仅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开发与合作,更有助于增厚收益,建立护城河。公司将继续秉持严谨、稳重、理性的态度,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持续自主创新,完善技术迭代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10,809.8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18%,公司在加大核心技术开发的同时,加快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经过十七年的技术沉淀和积累,公司已在IGBT、FRD等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封装和测试等方面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其中芯片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微细沟槽栅、多层场阻断层、虚拟元胞、逆导集成结构等IGBT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软恢复结构、非均匀少子寿命控制技术等FRD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高可靠终端设计等高压MOSFET芯片设计及制造技术等。在模块封装领域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低分布参数的模块布线技术、无压和有压银烧结技术、端子超声键合技术、双面散热塑封技术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85项;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IGBT、FRD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单管和模块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解决方案。报告期末,公司产品已涵盖IGBT、FRD、MOSFET芯片及单管产品100余种,IGBT、FRD、MOSFET、整流二极管及晶闸管等模块产品400余种,公司产品应用于工业控制(变频器、伺服电机、UPS电源等),新能源发电(光伏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控系统和充电桩)等多元化应用领域,公司产品性能与工艺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四)强化研发人才团队建设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合计176人,其中包括30名硕士、2名博士,多名研发人员拥有功率半导体芯片设计和模块封装等方面的学术及研发经验,并已在行业深耕多年,对行业研发方向有深刻的把控;在功率半导体芯片设计和模块封装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保证了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营造企业创新氛围,强调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首先,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其次,通过加强员工再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芯片及模块设计人才、管理人才,并通过加大外部人才的引进力度,尤其是国内外的行业技术专家、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等,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最后,通过建立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的高投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将继续高度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不断丰富核心团队和技术人员梯队,同时通过培训和学习计划提升现有员工的技术水平,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以激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分享研发成果;加强专利申请保护,完善专利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五)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发展保障
2023年,公司抓住市场需求旺盛和国产化替代的机遇,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扩大产能,缓解了产能缺口。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该资金全部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上述项目的成功落地,充分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与市场竞争力。该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不仅优化了资金配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大幅提升了公司的产能规模,有效满足了市场的旺盛需求,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1底前实施完毕。
2023年7月25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327.69万元,该资金全部用于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前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器件产能,扩大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重点关注股东利益,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在兼顾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一直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9.05%、11.21%、11.78%。
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探索多次分红的可行性,在业绩增长的同时,与广大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三、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知情权,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和谐、畅通、合规、高效的沟通机制,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理解与信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专职部门,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专人接听投资者专线(0519-85163738),积极回复投资者邮箱(xxpl@macmicst.com)以及“上证e互动”平台,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在“上证路演中心”等平台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说明,对定期报告进行解读。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行稳致远的有力保障,有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为投资者提供公开、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公司始终牢牢把握合规底线,将合规理念融入公司治理之中。
(一)合法合规完成换届工作,提高董监高合规意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4年8月届满,公司将提前做好规划,确保换届工作合法合规完成,确保公司治理平稳运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规范运作的关键角色,其忠实勤勉尽责是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必要保障。上述人员始终高度重视“提质增效重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和要求,公司将每年组织针对董监高履职的培训,帮助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公司管理层坚决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本着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负责的信念,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切实发挥独董作用
公司将深入贯彻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与独董沟通的服务部门,将及时准备会议所需材料及独董要求查阅的资料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公司管理层将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更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学习研究新规,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治理建设,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学习研究新规,坚持定期自查,持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目前已加入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常州资本市场协会等协会组织。2024年,公司将积极参加各类监管机构例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下属机构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交流活动,踊跃报名各协会组织举办的资本市场交流活动,保持与市场的良好联接,并向优秀的上市公司学习、借鉴经验,助力公司董监高治理能力的提升。公司将持续加强公司内部培训,通过学习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关注理解监管动态等方式,不断强化其合规意识,提升公司董监高及管理层的履职能力。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励与约束共进退
(一)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上市以来,公司与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了密切沟通,组织其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种培训,并定期围绕股份减持新规、违规案例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旨在加强“关键少数”规范化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及时更新“关键少数”人员名单,做好预沟通工作及密切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确保履行承诺。
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跟踪上述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同时,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其自律意识,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二)激励与约束并措
为进一步构建更为科学、长效的激励机制,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2022年6月公司推出了自上市以来的首次股权激励方案,于2022年8月向1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6.97万股,并于2023年9月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未来,公司会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后续归属的工作。
2024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行深度绑定,极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有效增强了团队的稳定性和归属感。同时,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与公司经营情况相挂钩的薪酬政策,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确定报酬,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2024年,公司将不断优化并持续执行高管薪酬方案,确保高管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挂钩,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
公司将持续评估“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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