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继续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面对复杂的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公司依旧保持收入增长得到进一步加快,公司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勤勉尽责。公司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的建设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司“看透安全,体验价值”的经营理念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带领全体经营团队继续深耕市场,为各大客户与合作伙伴提供领先的核心软件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提升现有客户的粘性与满意度,并加速市场拓展与客户拓新,其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董事会同意通过该项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离任独立董事及第三届新任独立董事分别就任期内工作向董事会进行汇报。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利用各自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关注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82.57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7,651.3908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关联董事钟竹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额度展期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8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13号)的核准,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安博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8元。截至2019年9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27,77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303,792.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0,475,807.89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9月3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27-00006号验资报告。
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4,047,687.90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92,077,521.62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69,868,577.03元,其中超募资金100,000,000.00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01,087,201.02元,均为超募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7,080,987.57元,其中,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5,993,786.55元,使用超募资金401,087,201.02元。2022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结项,结项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44,434,729.71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43.62元。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59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于2022年9月28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89,308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1.54元,截至2022年9月28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284,774.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781,236.12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9,503,538.20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9月28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0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8,638,241.96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605,421.9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117,011.5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9年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19年9月3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作为募投项目中“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思普崚”)作为募投项目中“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思普崚”)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2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思普崚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公司聘请华安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由华安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天风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安证券承接。
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监管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由于银行内部变动,募集资金账户监管行变更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华安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分别与华安证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博通”)作为募投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余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安博通增资 7,5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在增资完成后上海安博通与公司相关主体、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及全资子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上海安博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本公司、北京思普崚、武汉思普崚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剩余金额已转入公司普通账户,相关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专户已于2023年2月注销,其余账户公司将尽快完成注销工作。
注2: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上海安博通的募集资金专户仍有4,367,173.39元(含利息收入)已于报告期内使用完毕,目前存放资金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注销。
截至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结项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尚未注销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结余。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对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华安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暂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池化项目”“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项。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不含预计后期房屋装修费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结项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等结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销户,具体转出情况如下: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37,273.58万元。2019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1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1.02亿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超募资金已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1,087,201.02元,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结息产生的4,051.99元尚未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博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安博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博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担保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担保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担保属公司日常关联担保,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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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竹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4年4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无需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024年4月1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3年同类业务实际发生额。
2. 2024年度预计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8,656.453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末,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57%股份,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3%股份,且与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关联自然人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钟竹先生。钟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1,820.46万股股份,通过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871.04万股表决权;任公司董事长,合计控制公司35.28%表决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博通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博通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软件行业集体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线上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公司投资者邮箱、电话等方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逐条进行回答。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发展理念,公司将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科创板2023年度软件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下午15:00-17:00
(二)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
(三)视频和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6:00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竹先生、董事会秘书但晨女士、财务总监夏振富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但晨
电话:010-57649050
邮箱:xiazf@abtnetwork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221,2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93,200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8,00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于2024年2月7日上市流通,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6,513,908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221,2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为76,513,908.00元,累计实收股本人民币76,513,908.00元。现根据实际情况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进行修订,该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10、11、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钟竹、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传 真:010-57649056
联 系 人:但晨、杨帆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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