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6,851,300股,持股比例为1.4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12.8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回购190.90万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982,1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冲焊件(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完成募集资金投入,满足结项条件,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3)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铝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予以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292.94万元(实际划转金额以资金划转当日节余金额为准)全部投入“年产20亿件汽车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

  (4)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冲焊件(广清产业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于2023年10月正式投产。截至报告期末,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约为1277.95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符合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的规定免于董事会审议,该项目满足结项条件,予以结项。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长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金杰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